2024年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党群机关事业单位补充20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职位
计划为县委信息中心等12个单位公开补充工作人员20人(详见附件1)。
二、补充范围
崇信县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一般干部(含服务期满已转正定级的各类项目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和教科、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通过考试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不含试用期未满年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补充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受到行政处罚尚未接受组织处理的。
6.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的。
7.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补充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 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4062室。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崇信县2024年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三龄两历”等信息必须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3)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职位。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真实、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2024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县委组织部4062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并发给《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资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补充全过程。
(二)考试
1.笔试。2024年9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开考比例为1:3(补充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取消或减少该职位补充计划,并在崇信门户网站公布。取消补充计划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按照补充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为综合类试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2024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与补充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协调能力等。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补充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若仍达不到的,可减少或取消公开补充计划。
3.成绩计算。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最终成绩。
(三)考察。按各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补充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组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补充单位主管部门抽组人员,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档案审查、社会调查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补充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同时,征求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意见。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由补充单位决定是否对拟补充人选进行体检。如需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补充计划等额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根据最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补充人员,在崇信门户网站公示3天。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补充的,提交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补充结果的,取消补充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崇信门户网站、汭水先锋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补充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补充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报考人员和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次公开补充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崇信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补充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3-6121713(组织部)
监督电话:0933-6121323(县纪委监委)
附件:1.崇信县2024年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补充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崇信县2024年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补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崇信县2024年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补充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崇信县2024年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补充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xin.gov.cn/xwzx/tzgg/art/2024/art_ea6e23f908dd4cc3a4c5ec2725ccf012.html
2024年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选聘县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工作人员10人公告
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深化市、县政务大厅“大综窗”改革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运用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23〕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计划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配备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选聘无差别综合受理、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0名。主要从事县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受理、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业务办理和网办辅导体验区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2.泾川县户籍或泾川县生源;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政务服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无纹身,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忠诚奉献精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5.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6.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7.被开除公职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下午14:30至7月5日下午18:00,共2.5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326办公室。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填写《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帮办代办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查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岗位拟选聘人数3:1的,开考比例可降低至2:1,仍达不到比例的缩减拟聘名额,以达到最低比例要求。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依据选聘计划,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时,综合测评选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总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定。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体检的,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规定医院完成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六)考察。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选聘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人选。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前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考核意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100元。
2.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人员月考核结果发放,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月发放400元,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发放,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绩效工资月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
3.岗位工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
(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享受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和工伤五项保险,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统一代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资金保障。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所需经费,均由县财政解决。
(四)聘用人员管理。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2.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3.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933—5927512
咨询电话:
泾川县人社局 0933—3321591
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0933—3581095
附件: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聘用帮办代办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chuan.gov.cn/xwzx/tzgg/art/2024/art_6dd4d6a271f340739f3dc5a330166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