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招聘公告

  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6)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创建于1955年6月1日,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职能为一体的全国首批甲等、省级综合性儿童医院,是我省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教学基地,省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江西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儿科救治基地。

  医院现有两个院区。阳明路院区占地约52.85亩,医疗区建筑面积63294 m2,编制床位1200张。红谷滩院区占地103.57亩,建筑面积19.916万m2,设置病床1600张。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

  

信息科岗1

  

专技岗

  

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

  

信息科岗2

  

专技岗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计算机技术(085404)、软件工程(085405)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

  

健康宣教科干事

  

专技岗

  

新闻传播学类(0503)、新闻与传播(0552)、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1

  

骨科医师岗

  

专技岗

  

外科学(100210、105111,骨科方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K);取得主治及以上书;具有三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

  

护理部岗(通科)

  

专技岗

  

护理学(1011、105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同时具有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且专业为护理学(101101);取得护师执业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1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等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考注意事项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应聘人员请及时了解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核和考核。

  8.要求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岗位,2023年未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当于2023年当年取得执业资格证。(受疫情影响需延期考试的,按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登录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zp.jxsetyy.cn:9678/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

  3.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因考生个人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本着诚信报名的原则,报名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后原件交还。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医院人事部门(红谷滩院区行政办公楼5楼)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9日(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7:00),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江西省儿童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签字确认单《应聘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学历、书(从本科到最高学历)及认证材料;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专业方向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6)2023年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3.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报考前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4.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登录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占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占考核总成绩的 60%。

  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1周后,登录江西省儿童医院(南昌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成绩查询模块)(http://zp.jxsetyy.cn:9678/search.aspx)进行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请考生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等相关事项,并及时与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②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者未达1:3的岗位仍须进行笔试,笔试后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对未按规定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75分。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关注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或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各环节成绩将在用人单位官网或招聘系统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需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人员实行编制外人事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不含节假日):0791-86388947;联系人:郭老师、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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