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经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岗位名称

  

性别

  

学历

  

人数

  

备注

  

战斗员

  

  

高中以上

  

8人

  

部队退伍官兵学历不限

  

消防车

  

驾驶员

  

  

初中以上

  

2人

  

持有机动车B2(含)以上驾驶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

  

总人数

  

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年龄条件:

  1、战斗员,18岁-24岁以内(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之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放宽至26岁(199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殊专业人才放宽至28岁(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消防部队退役士官年龄放宽至30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驾驶员,持有机动车B2(含)以上驾驶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年龄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有违法犯罪记录,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以及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3)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从事专职消防工作,被单位辞退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至4月3日17时。其中,缴费时间截止为报名结束当日18时。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信息见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

  报名需知:因手机端上传图片会导致图片无法显示,请报名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照片。

  (1)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格;

  (2)上传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

  (3)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照片);

  (4)凡通过全国职业技能考试并取得初级以上资格证书的报考者,需上传资格证书电子材料;

  (5)退伍军人需上传退伍证电子材料。

  (6)其他相关从业证明材料。

  报名费用:网上报名通过者,在线缴纳报名资审费,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本次报名资审费为50元/人(弃考者资审费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由属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不需提交,面试和体能测试通过后,由单位开函前往属地派出所出具);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5、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伍或政府专职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考核环节。

  (三)体能考试、面试

  1、测试项目: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曲腿仰卧起坐。

  2、测试标准:

  (1)1500米跑:考核成绩8分钟内达标,7分钟内良好,6分钟内优秀。

  (2)100米跑:17秒内达标,16秒内良好,15秒内优秀。

  (3)俯卧撑:1分钟连续25个以上达标,1分钟连续40个以上良好,1分钟连续50个以上优秀。

  (4)曲腿仰卧起坐:3分钟连续25个以上达标,3分钟连续40个以上良好,3分钟连续50个以上优秀。

  (四)面试

  体能考核平均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参考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40%和6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培训试用,培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劳动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第二期劳动合同期五年,第三期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原则上享受每月4天的休假,特殊情况除外,休假由大队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由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聘用队员分配在赣江新区所属政府专职救援工作。政府专职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24小时驻勤。队员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大队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

  1、基本工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444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555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津贴补助。津贴补助由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构成。

  (1)职务(岗位)津贴。政府专职队长、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880元,副队长、副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660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5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30元。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2)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为鼓励政府专职员学习技术、提高灭火救援的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水平,在符合“证书与岗位相匹配”的条件下,根据其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按以下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工程师为每月1100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工程师为每月880元,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助理工程师为每月660元,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技术员为每月440元,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为每月220元。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3)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对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员给予高危职业补助。政府专职指挥员(包括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副指导员)的高危职业补助标准为每月1320元,其他队员为每月880元。

  3、奖金

  (1)年度考核奖励。对思想坚定、工作履职尽责、体能技能达标、纪律作风优良且经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政府专职员给予奖励。年度人均奖金水平按照政府专职人均月基本工资的2倍核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励。

  (2)工作年限奖励。第一期劳动合同签订3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3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1.2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签订5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5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2.5万元;签订第三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连续工作每满一年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0.5万元。

  原消防部队退役官兵通过试用期后,可按服役年限套改为工作年限,并优先竞选各管理岗位。

  4、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员在工作期间,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按照有关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大队按标准保障,被装由大队按标准提供。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时雨露0791-8311911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91-83853890。

  本公告由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江西省政府专职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附件2:《政府专职队员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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