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血液中心招聘公告
江西省血液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77)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血液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省直医疗单位临床用血及全省采供血机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血液相关的科研等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体检采血科医生岗(专技岗)
| 1
| 临床医学专业(100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K);取得执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体检采血科检验岗(专技岗)
| 2
| 医学技术专业(1010);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本科专业为医学检验技术(101001);取得检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书;国(境)外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生,须取得国外学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应聘者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江西省血液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连同佐证材料(编辑到同一文档并转为PDF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50174677@qq.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电话+报考岗位。成功发送报名材料后,江西省血液中心办公室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确认。如因报名材料不完整无法联系考生等原因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791-88513235;联系人:沈老师。
3.报名材料:
⑴《江西省血液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可到发布网站下载。如未填写此表,将视为无效报名处理;
⑵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②学历书(有本科专业要求的需提供本科学历书);③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④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⑤尚未取得学历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提交不畅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⑵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无效;
⑶在招聘工作期间内,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四、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邮件后,省血液中心办公室将对相关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箱(150174677@qq.com)回复,请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资格初查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资料进行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在考核前进行,具体资格复查地点、时间将通过邮箱(150174677@qq.com)通知,请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学历书及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纸质版报名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查。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及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按照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第169号)规定,现场确认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赣通码完整页面截图(方法:微信搜索赣通码,进入小程序,申领赣通码,完善个人信息生成个人健康码)。
⑵现场资格审核日前,本人近14天旅居史完整页面截图并打印(可编辑短信CXMYD发送至手机运营商查询)。
⑶对21天内已来(返)昌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14+7,即需提供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证明,以及隔离结束时和健康监测期满后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隔离时间以最后一次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计算。
⑷对14天内来自其他报告本地聚集性疫情地区的来(返)昌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证明,以及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的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
⑸对14天内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昌人员,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或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考核为各专业相关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
2.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晋级面试)。若应聘人数未达3:1的比例,所有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且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否则不予聘用。
3.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血液中心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外,还需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体检要求,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按规定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入编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正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2021年江西省血液中心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南昌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29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血液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省直医疗单位临床用血及全省采供血机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血液相关的科研等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生,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应聘者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江西省血液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连同佐证材料(编辑到同一文档并转为PDF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50174677@qq.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电话+报考岗位。成功发送报名材料后,江西省血液中心办公室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确认。如因报名材料不完整无法联系考生等原因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791-88513235;联系人:沈老师。
3.报名材料:
⑴《江西省血液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可到发布网站下载。如未填写此表,将视为无效报名处理;
⑵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有本科专业要求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③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④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提交不畅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⑵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无效;
⑶在招聘工作期间内,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四、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邮件后,省血液中心办公室将对相关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箱(150174677@qq.com)回复,请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资格初查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资料进行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在考核前进行,具体资格复查地点、时间将通过邮箱(150174677@qq.com)通知,请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纸质版报名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查。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及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按照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第169号)规定,现场确认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赣通码完整页面截图(方法:微信搜索赣通码,进入小程序,申领赣通码,完善个人信息生成个人健康码)。
⑵现场资格审核日前,本人近14天旅居史完整页面截图并打印(可编辑短信CXMYD发送至手机运营商查询)。
⑶对21天内已来(返)昌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14+7,即需提供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证明,以及隔离结束时和健康监测期满后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隔离时间以最后一次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计算。
⑷对14天内来自其他报告本地聚集性疫情地区的来(返)昌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证明,以及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的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
⑸对14天内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昌人员,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或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考核为各专业相关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
2.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晋级面试)。若应聘人数未达3:1的比例,所有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且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否则不予聘用。
3.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血液中心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外,还需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体检要求,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按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入编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正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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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血液中心招聘公告
南昌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30日讯: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血液中心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省直医疗单位临床用血及全省采供血机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血液相关的科研等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毕业生,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应聘者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江西省血液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连同佐证材料(编辑到同一文档并转为PDF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50174677@qq.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电话+报考岗位。成功发送报名材料后,江西省血液中心办公室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确认。如因报名材料不完整无法联系考生等原因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791-88513235;联系人:沈老师。
3.报名材料:
⑴《江西省血液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可到发布网站下载。如未填写此表,将视为无效报名处理;
⑵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有本科专业要求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③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④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提交不畅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⑵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无效;
⑶在招聘工作期间内,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四、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邮件后,省血液中心办公室将对相关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箱(150174677@qq.com)回复,请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资格初查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资料进行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在考核前进行,具体资格复查地点、时间将通过邮箱(150174677@qq.com)通知,请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纸质版报名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查。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及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按照南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第169号)规定,现场确认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赣通码完整页面截图(方法:微信搜索赣通码,进入小程序,申领赣通码,完善个人信息生成个人健康码)。
⑵现场资格审核日前,本人近14天旅居史完整页面截图并打印(可编辑短信CXMYD发送至手机运营商查询)。
⑶对21天内已来(返)昌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14+7,即需提供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证明,以及隔离结束时和健康监测期满后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隔离时间以最后一次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计算。
⑷对14天内来自其他报告本地聚集性疫情地区的来(返)昌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证明,以及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的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
⑸对14天内来自国内低风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昌人员,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高风险地区的,或其旅居的县(市、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的,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考核为各专业相关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
2.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晋级面试)。若应聘人数未达3:1的比例,所有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且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否则不予聘用。
3.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血液中心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外,还需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体检要求,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按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入编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正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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