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萍乡市市直学校引进中小学教师16人公告

萍乡市市直学校2023年度第二批次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萍乡市2023年度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有关安排,市直学校部分岗位未完成计划。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次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计划,面向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2023届毕业生引进教师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1.萍乡中学(高中教师岗位2名):物理2名。咨询电话:汤老师13979913930,邮箱:389803469@qq.com

2.萍乡三中(高中教师岗位5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咨询电话:杨老师15807990920,邮箱:5579701@qq.com

3.萍乡市田家炳中学(萍乡四中)(初中教师岗位2名):数学2名。咨询电话:朱老师18079936853,邮箱:737552957@qq.com

4.萍乡六中(初中教师岗位6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2名、道德与法治1名。咨询电话:刘老师18827993088,邮箱:326502258@qq.com

5.萍师附小(小学教师岗位1名):语文1名。咨询电话:晏老师18079939022,邮箱:648852251@qq.com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30日之后出生),须在2023年 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习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非萍乡市在编人员。

2.公费师范生,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下同)和江西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师范生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

3.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2023届毕业生;国家重点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2023届毕业生;国内其他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2023届优秀毕业生。

三、不得引进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原为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离职的;

4.曾入闱萍乡市范围内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引进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9日16:00。7月15日前发布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调剂公告。报名人员若通过资格审查但未被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可在7月17日16:00前调剂报名其它岗位。7月21日前发布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成PDF版按顺序打包(邮件以“应聘学校+应聘学科+毕业学校+姓名”命名,如应聘萍乡中学物理江西师大张三)发送至应聘学校邮箱。

(1)报名表(见附件1、2)、身份证和个人简历;

(2)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含本专业成绩排名);

(3)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市外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社保在缴证明或未缴证明);

(4)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等方面情况及相应证明资料。

3.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量化打分

此次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历层次、专业成绩及获奖情况、教学经历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量化打分,入闱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分数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在同一岗位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引进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未达到1:3的比例,则同一岗位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人员全部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量化分数不计入面试成绩。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时间:7月29日

2.考核地点:萍乡市翠湖初级中学

3.考核方式:入闱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要求的资料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复核无误后,入闱面试人员按照抽签-备课-面试环节进行考核。面试考核主要包括无生试讲10分钟(备课时间20分钟)、考官提问(每题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等。

(四)签约

对考核达到75分(含75分)及以上人员(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在该岗位计划数内,根据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意向合同书,请入闱面试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就业三方协议。当场不能签约者,视同放弃。

(五)递补

进入体检程序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岗,对考核达到75分(含75分)及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成绩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层次同为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本科均为师范类优先,若仅一阶段为师范类,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优先;学历层次及师范类专业均相同时,则资格审查量化分数高者优先)。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引才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各项措施,确保引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是维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进入学校须全程佩戴口罩。

2.以上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对确定签约并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负责报销来萍往返车费一次(单程次车票不高于高铁二等座票价)。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发售任何面试辅导资料,请各位考生慎重甄别。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市教育局、萍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欢迎各位毕业生踊跃报名,积极加入择优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QQ群(群号:1131325495)。

咨询电话:

萍乡市教育局师资科:0799-6833054。

萍乡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0799-6834755。

监督电话:0799-6832483。

附件:1.萍乡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硕士研究生和师范类本科生用)

2.萍乡市教育系统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表(公费师范生用)

附件1和附件2(可编辑文件).docx

萍乡市教育局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日



2023年江西萍乡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配偶公告

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萍乡市人民政府 萍乡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萍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萍府发〔2014〕22号)精神,现将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军地融合、双拥共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形式 
        招聘对象为驻萍部队中已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官、警官、现役军官转改文职人员及军改前已办理随军手续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随军配偶。招聘形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同时具备: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如现役军人被军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表彰或平时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其随军配偶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驻萍部队干部(消防救援人员)个人发生违法违纪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配偶当年不得报名招聘。 
        四、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6人,其中市直事业编制3人、县区事业编制3人,具体岗位详见《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配偶岗位表》。 
        五、招聘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8月1日上午9∶00-8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地点:萍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四)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随军审批表》。 
        2.配偶军龄认定材料:《入伍批准书》和2022年12月份工资明细;职级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报告表》或任职命令;军衔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晋衔)报告表》或晋升军衔命令;立功认定材料:立功表彰文件。 
        3.《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凡逾期未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主动放弃。以上第2项材料涉及保密规定的可由所在部队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招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只限改报一次)。 
        (六)核发准考证。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8月4日下午14:00-17:00到萍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领取。 
        (七)笔试、面试和考核 
        1.笔试 
        时间:8月6日。 
        地点:萍乡市区,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3)。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2.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3.考核 
        依据《萍乡市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考核量化评分细则》,总分100分,由萍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牵头组织实施。 
        4.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25%、考核成绩占50%合成最终成绩,最终合成成绩=笔试成绩/3×25%+面试成绩×25%+考核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遇末位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人员;体检不合格者,由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今后取消其参加我市随军配偶定向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八、咨询电话 
        0799-6831028 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安置科          0799-6840830萍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岗位表.doc

                2.萍乡市2023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随军配偶报名表.doc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rar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2023年江西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招聘公告

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6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含)。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指2005年8月8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工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笔试费用后方能确定报名有效。 
        (三)缴费 
        8月14日9:00至8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100元。 
        (四)网上改报 
        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8月23日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24日9:00-17:00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由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城市大厦6号楼6楼607室)现场退费给考生。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9日9:00至9月2日9:30 
        (六)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对入闱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考生对资格审查有疑虑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资格审查的终审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签名确认的《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4.属择业期内的须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时间:9月2日; 
        2.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内容:笔试包括《职业教育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各50分,合并为一张试卷,共100分。职业教育基础知识内容包含职业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及政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区域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规定区域作答。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等规定的考试用品,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携带。 
        本次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笔试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举止仪表,以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三)计分办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面试分数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萍乡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 
        (五)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萍乡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9.jx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二)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考费用。免收报考费用人员需于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7:00期间发送以下材料至市人事考试中心邮箱(pxrsks@163.com),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核查确认,如已缴费不再退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99-6840830(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9-6831432(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考务咨询电话:0799-67919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799-6234790(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萍乡市高级技工学校(萍乡技师学院筹)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rar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2023年江西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95人公告

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萍办发〔2012〕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3.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4.急需紧缺人才。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或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7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本科生和研究生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就读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3.萍乡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原为萍乡市范围内在编人员且离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3年2月7日以后离职的);

4.原为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未满离职的;

5.曾入闱我市范围内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6.采用远程方式学习(包括新入学和继续学习的情况)所获国(境)外文凭证书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

1.总共9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73名,急需紧缺人才2名。

2.具体引才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3.专业分类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引才单位商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4.各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协议。

5.具体条件以各引才单位岗位条件为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8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详见《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考核安排表》(附件3)。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与专业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网络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应聘引才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例如:应聘萍乡学院教学教研岗+张三+电子科大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专业)。在萍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确认:应聘人员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未收到回复或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所报考单位。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人员入闱考核环节。

3.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者,在考核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人社局在现场对报名要求的资料原件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能参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专业笔试、试讲、说课、技能操作等,各项考核占总成绩比例相加等于100%。各引才单位考核安排详见《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考核安排表》(附件3)。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可执行行业体检标准,如学校体检标准可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入闱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萍乡市人民政府官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萍乡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引才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解决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可按《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萍府办发〔2022〕13号 )等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萍乡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0799-6834755。应聘者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监督举报。

附件:1-4

1.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2023年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考核安排表

4.《萍乡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引进报名表》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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