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市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宣传人员招聘公告

  

  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宣传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大队宣传工作,结合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宣传人员,具体招聘工作由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闻宣传岗位1名(男性)。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策划日常新闻报道选题、采写重大(重要)稿件、统筹重大消防宣传活动、媒体通联等工作。线上线下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新媒体策划文案制作、执行。

  要求:

  1、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有新媒体排版能力;

  2、有较强的新媒体策划文案制作、执行能力;

  3、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能单独完成新媒体内容的采编和发布等工作;

  4、有较强文字功底、文案策划、沟通表达能力,对热点事件、新闻动态有较强敏感性;

  5、参与宣传值班。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

  (二)年龄条件: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新闻、中文、广播电视、新媒体、数字传媒、动漫设计、摄影美术等相关专业,或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者。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并优先录取:

  1、具备一年及以上文秘、新闻宣传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2、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有较高的写作水平,文字功底雄厚,具备文字处理、图形处理、表格处理、编辑内容等能力素质,有独立完成宣传、简报、报告、汇报等公文的写作能力;

  4、能独立完成选题策划与文案撰写,能快速捕捉新闻热点和实时热点,能熟练编辑制作文字、图片和短视频素材;

  5、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合格证书的报名人员;

  6、在国家主流级媒体刊登过作品。

  7、具备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3月17日(含节假日、双休日)。

  2、报名地点: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婺源县公开招聘消防宣传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本人参与制作的新媒体作品,可发送至邮箱1049931507@qq.com,并注明作者、作品说明及本人在作品中的参与程度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内容为:宣传人员专业知识(新闻撰稿、图片编辑、PPT制作等)。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携带个人简历以及本人参与制作的新媒体作品,注明本人在作品中的参与程度。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格检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宣传人员管理参照《上饶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暂行规定》(详见附件2)文件实施,有值班、出警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

  (二)保障

  1、宣传人员工资构成=基本工资+五险。备注: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内不予缴纳保险)。正式录取后,月综合工资为4500元/月。同时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并购买意外保险。

  2、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18007001101(周)

  附件1:婺源县公开招聘消防宣传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上饶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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