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88人公告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余才办字〔2018〕11号)和《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余市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十六条〉的通知》(余才字〔2019〕6号)文件精神,经批准,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面向高校引进88名教师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对象

  (一)市直重点中学(市一中、市四中、新钢中学、市九中)

  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15所大学引进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教师人才。

  1、本科:2022年应届毕业生。

  2、研究生: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二)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面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引进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2022届毕业生教师人才。

  上述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具有高中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为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021江西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88人公告

  三、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详见《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工业机器人教师岗位)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

  四、引进工作组织

  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市委编办、新余市委人才办、引进学校赴外进行现场引进教师人才,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引进工作时间及地点

  1.引进工作时间:2021年12月27日-29日。

  2.引进工作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区)。

  六、引进工作程序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引进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8:30至12月22日17:00期间,应聘考生可登录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index.html)报名入口,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相关信息。

  3.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确认打印报名表,否则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区)。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推荐)表;

  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由学校出具未签约证明);

  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15:00—17:0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区)。

  (五)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区)。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市直4所重点中学各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江西省现行高一使用的普通高中教科书必修第一册(上册);新余市中职工业机器人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工业机器人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面试具体内容。

  ①试讲。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的中职工业机器人教师岗位主要考察专业知识。

  4.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后板书课题,开始试讲。

  5.确定拟引进人员。由评委分岗位学科对应试者进行评分,打出面试分值,根据成绩按引进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如果出现同岗位未位入闱拟引进人员面试分数相同情况,则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本公告引进教师人才工作期内(截止2021年12月29日,含29日)若因考生放弃所产生的引进岗位计划空额,从该引进岗位面试人员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未位入闱拟引进人员分数相同,以试讲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6.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面试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引进与管理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二)体检。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引进资格。

  (三)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引进单位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五)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备案手续,拟引进人员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引进的教师人才一经聘用,须在本市学校服务不少于为五年。

  八、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提供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提前申领行程卡和健康码,两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请考生加强自我防护,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生填写《疫情防控责任个人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面试入场前交至工作人员。

  (三)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集中隔离措施不满28天且居家监测不满7天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进入招聘地点时,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核验,进入面试地点时需提交《承诺书》。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招聘地点参加应聘。

  (五)考生应提前自备口罩、消毒湿巾等个人防护物资。面试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六)面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自觉维护面试秩序,与其他面试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面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

  (七)考生应遵守《承诺书》中所承诺内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工作。如有考生不配合面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面试点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九、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线

  点击下载>>>

  1.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含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现场报名表

  4.疫情防控责任个人承诺书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9日

2021江西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10所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3

  事业单位招聘网为各位考生带来消息:2021江西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10所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30人公告。更多新余市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可以查看:http://#jiangxi/jiaoshi/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1年3月26日下午15:00—17:3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实验大楼东305报告厅(南昌市)。

  (五)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市)。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市直4所重点中学各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①。

  (2)面试具体内容。

  ①试讲。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求职动机。

  4.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后板书课题,开始试讲。

  5.确定拟聘用人员。由评委分岗位学科对应试者进行评分,打出面试分值,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出现同岗位拟聘人员面试分数相同情况,则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6.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面试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面试程序结束后,如出现有人放弃签约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程序与管理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二)体检。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进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三)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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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现场报名表.doc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新余市委编办    新余市委人才办

  

2021年3月9日

2021江西新余市市直单位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新余市2021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职位

  部分市直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详见《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新余市范围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含中央、省驻市单位、驻县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新余市范围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含中央、省驻市单位、驻县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其中,通过公开考录、安置进入参公单位或公务员转任到参公单位的参公人员,可以报考机关公务员职位。

  3.新余市范围内自2018年1月以来,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转隶安置在非参公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公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的参公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以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在机关(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

  4.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以及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比如通过降低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在县乡机关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等。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调单位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选择其他考试方式或调整选调程序,可在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6日8:00至17:30。

  报考人员经单位推荐并报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填写《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被取消后,已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结束的第二天上午(2022年1月7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除此之外,报名成功并通过了资格预审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选调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均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职位要求和《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政策说明》(附件3)、《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4)等资格条件要求,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被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笔试(加试)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职位。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一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9日。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是否需要加试由选调单位决定。加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一般只加试一个科目,满分100分。加试成绩计入笔试成绩,各占50%。加试一般安排在笔试的当天,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职位表中未明确要加试的,不需加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职位。

  1.资格复审。入闱面试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一般包括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和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应在面试资格审查前提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之后放弃的,由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市直单位的选调、遴选。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小组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

  4.面试组织。面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具体组织实施由选调单位负责。

  (四)考察、体检和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选调人数2人以下的,选调计划与考察对象人数比例为1: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3人以上的,考察比例为1:1.5(遇小数进一位)。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选调单位要派出有组织人事工作经验和熟悉拟选调职位情况的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要突出标准,深入了解忠诚、定力、担当、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录用审批表、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认定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考察中要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诚信、公安、意识形态、失信执行等方面意见。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意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2.体检。由选调单位集中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确定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市委组织部对选调单位报送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选调单位按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需要设置试用期的,由选调单位与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协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后再按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因资格审查不严、违规操作等造成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被选调的,除取消该选调人员的资格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已办理转任手续的,退回原单位安置。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视其情节轻重,通报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6459091

  附件1: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政策说明.doc

  附件4: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附件5: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6:新余市市直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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