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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高层次人才37名公告

     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打造多层次人才梯次队伍建设,现就2023年度卫健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需求的硕士研究生37名,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学科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附件3)。   2.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3.其他有详细说明的,参照岗位条件细则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周六)上午9:30;   2.报名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田径场;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①现场填报的《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个人简历、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如期毕业、到岗承诺书;③历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④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5.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考生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签约作废。   (二)面试   1.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现场告知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告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2.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10分钟。实行面试最低分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三)调剂   招聘小组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情况,表现优秀的,给予一次岗位调剂机会(调剂岗位须与原报岗位条件一致)。   (四)确定签约对象与签约   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确定签约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则以985211学校层次、是否有医疗相关资格证及在校表现等确定签约顺序);因考生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现场与签约对象签订聘用协议(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   (五)体检与考察   入职前,统一在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体检与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要求   (一)服务期限。拟聘人员服务期为五年,未满服务期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未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离岗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政策待遇。1.转正后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享受江西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丰城市在编(含待上编的)卫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3.在2023年8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要求的资格证书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丰城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6609210、6609130。   附件1: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附件2: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袁州区卫健系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公告

     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加快医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壮大医院人才队伍,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择优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国内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择业期内的2021、2022年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   2.必须在2023年8月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3.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热爱卫生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待遇   1.引进聘用后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享受2023年《袁州区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中执行的支持政策。   三、招聘岗位   外科医生4人、感染科医生1人、神经内科医生1人、妇产科医生1人、重症监护室医生1人、肾内科医生1人、心血管内科医生1人、中医科医生1人,共11人。具体引进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形式及批次   (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卫健委共同参加。应聘毕业生通过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投递简历、资格审查和面试后,按专业择优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二)批次:拟分两个批次招聘,第一批次在南昌大学进行(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计划表中岗位全部执行,详见附件1);第二批次时间和地点待定(执行第一批次未完成招聘岗位计划,以现场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公告》在袁州区政府网、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13日,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前准备好《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邮箱(2219497294@qq.com),经初审合格后将通知本人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持填写好的《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15日到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田径场(南昌大学医学类双选会招聘场地)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30至双选会结束。   3.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3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取得证后方可聘用。   4.第二批次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公告详见袁州区政府网和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   (三)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交流和填报志愿情况,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四)组织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具体待定)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最低入围分数线为70分,评委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口头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确定分值,当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得的平均分即为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组织签约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签约对象,现场完成签约(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因考生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空缺,按本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政审与体检   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和政审有关要求,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在拟招聘人员正式到岗之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袁州区政府网及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人才结果报区人社局、区卫健委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拟录用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相关要求   签约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如有违约,按与招聘人员所签的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二)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三)放弃聘用资格者;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者;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共同商量决定。   八、咨询电话   袁州区卫健委:0795-7029296   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0795-3280062   附件:1.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计划表      2.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2023年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概况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西省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院校。学校新校区占地1500亩,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引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49名,引进岗位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用人单位    需求计划人数    需求条件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岗位要求    1    教师岗1    护理学院    1    医学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引进采取一事一议,要求4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教师岗2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1    材料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3    教师岗3    师范学院    2    教育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4    教师岗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思政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5    教师岗5    护理学院    1    1011护理学、1054护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教师岗6    护理学院    1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养老服务与管理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教师岗7    医学院(附属医院)    2    1003口腔医学、1052口腔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教师岗8    医学院(附属医院)    1    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    教师岗9    师范学院    3    040105学前教育学、045118学前教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    教师岗10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1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1    教师岗11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1    0802机械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    教师岗12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2    0808电气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3    教师岗13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2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4    教师岗14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2    080204车辆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5    教师岗15    信息工程学院    1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6    教师岗16    信息工程学院    1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有5年以上专业对口企业工作经历,有项目经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7    教师岗17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135108艺术设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8    教师岗18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1305设计学(环境设计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9    教师岗19    国际教育学院    1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    教师岗20    国际教育学院    1    045174汉语国际教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专业为050201英语、050262商务英语;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1    教师岗2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01哲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60206中国近现代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专业为0101哲学类、0301法学类、0302政治学类、0303社会学类、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401教育学类、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0601历史学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    教师岗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01哲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60206中国近现代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专业为0101哲学类、0301法学类、0302政治学类、0303社会学类、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401教育学类、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0601历史学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适合男性。    23    教师岗23    军事体育部    1    0403体育学、0452体育(排球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排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24    教师岗24    军事体育部    1    0403体育学、0452体育(健美操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健美操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25    教师岗25    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    0402心理学、045116心理健康教育、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6    辅导员1    学工处    5    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教育学、0402心理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0451教育、0454应用心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历届毕业生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7    辅导员2    学工处    5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历届毕业生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入住男生公寓,适合男性。    28    行政岗1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1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9    行政岗2    发展规划处    1    0401教育学、045101教育管理、045120职业技术教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0    行政岗3    发展规划处    1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404计算机技术、0835软件工程、085405软件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适合男性。    31    行政岗4    招标采购中心    1    0301法学、0351法律、0202应用经济学、1202工商管理、1251工商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    行政岗5    党政办公室    1    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0101哲学0302政治学045101教育管理0552新闻与传播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含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生(大学本科起点),符合岗位要求。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拟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安排,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协议,博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8年服务期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   3.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并注册,通过高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上传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境)外学历的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党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www.ycvc.jx.cn/)予以公布,同时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学校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考试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教师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形式进行,报考艺术与设计学院和军事体育部教师岗的考生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辅导员和行政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素质(辅导员和行政岗笔试还须考申论和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教师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需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辅导员岗和行政岗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面试、说课和技能测试中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录用。   2.考试时间   2023年5月13日-14日。   3.考试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996号)。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教师岗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辅导员岗和行政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2.学校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政审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试用不合格者或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产生的空岗,根据教学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人才类别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学位津贴    入编    其他福利待遇    博士    研究生    60-80    15-25(通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学校另提供相应科研配套经费)    1500元/月(到校后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3年)    当年调入    即上编    1.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绩效工资待遇。2.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家属可随调或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硕士    研究生    无    无    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者住房补贴600元/月    试用期满合格者,给予上编。      六、其它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95-3203884,联系人:余老师、林老师。      

2023年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人才20名公告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原宜春学院高安校区为基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宜春市人民政府。学校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依托良好的社会声誉,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积极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得到各界社会人士的广泛认可。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19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在校生1.3万人。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邀广大英才前来我校工作。   二、引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20名,引进岗位及数量见下表: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学位、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含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国(境)外高校(大学本科起点)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   4.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博士研究生或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学校签订至少6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家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和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的人员;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4.近年来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7.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拟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教授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五、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至2023年5月4日17:00。   2.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2023年5月5日17:00。   3.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   4.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通过高校入口进行报名,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目录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   (6)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8)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ycyesf.cn/)予以公布,同时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考核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教师岗考核采取笔试、说课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报考音体美教师岗的考生还需要进行技能测试;辅导员岗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笔试、说课、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教育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均不计入总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下一轮考核(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比例的岗位,则全部进入下一轮考核。   教师岗说课成绩、辅导员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考核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2.考核时间   暂定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ycyesf.cn/)。   3.考核地点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工作,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察结果,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在学校官网和公众号进行为期7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引进。   因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空岗,在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它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朱老师   电 话:0795-3910520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04月14日      

2023年江西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校园招聘26人公告

     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宜春市中小学校、公立医院赴省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编制人员试行办法》文件,经高安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宜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全程指导下,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拟招聘一批急需紧缺卫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   2、国内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含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即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赴南昌部分高校所在地举办专场招聘会,主要面向省内、省外医学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招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本科毕业生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拟招聘卫技人才2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3人,本科毕业生3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江西省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在各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高安政府网及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   (二)考生现场报名。   请考生持填写好的《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技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和相关荣誉证书、历届毕业生提供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招生就业部门公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 8:30—15:00   报名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格林缓旅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旁)。   (三)资格审查: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   (四)组织笔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笔试地点,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内容为三基医学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设最低入闱分数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末位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进入面试人数不占比例,不影响本科生进入面试人数。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16:00—17:00   笔试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格林缓旅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旁)。   (五)组织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面试地点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5月8日 8:30开始。   面试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格林缓旅大酒店三楼6号会议室(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旁)。   (六)确定拟签约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对照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考生。若末位成绩相同者,同学历层次则以考生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不同学历层次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因考生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空缺,按本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签约:经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签约名单后,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考生三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八)体检、考核和公示:考生上岗前到用人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体检合格者由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一周。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报高安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办理拟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考生凭毕业证、学位证等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政策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符合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122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高办字[2022]35号)文件中人才引进条件的,将给予各类型人才连续两年发放生活补助。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两年,本人在高安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申请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根据后续服务按五年平均发放。   七、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   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八、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卫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议决定。   九、咨询电话   高安市卫健委:0795—5293015   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高安市招聘卫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2副本公告附件: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1)(5).xlsx   3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技人才报名表(5).xlsx      

2023年江西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招聘104人公告

     2023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精神和省直管县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23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46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职位见《2023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2023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其专业设置参照《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职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4.年龄须年满18周岁(2005年4月22日(含)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含)后出生),有其他年龄条件的依此类推,具体以职位表中所列条件为准;   5.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应或以上学历,并且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6.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职位,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已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丰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xfc.gov.cn/),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5月4日9:00-5月9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省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https://pta.jxhrss. gov. cn/ #/login),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职位条件,不符合职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00元(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缴费时间截止到5月10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   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向丰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此类人员应于5月5日8:30-5月8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MF+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丰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chlh0808@qq.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5月8日、9日下午15:00将公布各招聘职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职位,如该职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该职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如该职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职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职位考生不得改报。职位核减或取消公示时间为5月11日。职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在5月12日10:00-17:00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17日9:00-5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省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   高层次人才引进职位不设开考比例,对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职位,核减相应职位计划数;无人报考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见附件1)。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考试地点设在丰城市,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综合应用能力A》,各100分,总时间150分钟,上午全部考完,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考时考生须携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携带计算器、手机及其他电子通信设备。   3.笔试人员:报考《2023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中职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公开招聘职位通过笔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等平台上公布),高层次人才职位报名成功人员。   公开招聘职位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参与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闱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①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②属丰城市外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③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高层次人才职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考生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   ①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人员。   ②面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将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公开招聘职位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高层次人才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同上处理。   (六)体检   1.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当公开招聘职位面试人数大于1人(含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最低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因考生任何情况造成的招聘职位空缺,都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转正手续。除考取更高学历、考录公务员、组织提拔任用外,须在丰城工作满5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   1.咨询电话:0795-6601785,监督电话:0795-12380   2.本公告由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附件1.2023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附件2.2023年丰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3: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89名公告

     宜春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将宜春打造成人才流入优选地的目标,为建设江西综合实力强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宜春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2023年宜春市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89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才157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计划引才232人,具体岗位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引才岗位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2.学历学位、职称要求:学历学位、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①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医师,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②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本科起点);③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   4.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设置主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具体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学科专业目录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2.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4.2021年以来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存在问题的人员;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11.现役军人;1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引进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引才方式和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①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可分别通过市直事业单位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入口进行报名,市、县直事业单位可同时报名,但各限报一个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②报名网站: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③报名时间:2023年5月1日9:00—5月12日18:00。   ④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5月1日11:00至5月13日16:00。       报名操作手册   (二)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和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引进计划为5人及以下的,按照岗位引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引进计划为6人及以上的,按照岗位引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③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须提供在校证明;⑤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⑥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四)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部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加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引才计划的1:2或1:1.5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环节的人员(其中引才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1:2的比例)。若某一岗位实际笔试人数不足3人(不含3人)的,全部进入面试,但该岗位入闱考察政审环节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要达到本次引才考试全部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的平均分。   (五)考察   由市、县委人才办组织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水平、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重点核实其三龄两历、奖惩情况及是否有违纪违法情况等。对进入考察后主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的入闱差额考察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若入闱差额考察人员均放弃,则不再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市、县两级人才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录用的人员,办理引进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录用,待查实后再确定是否引进录用。   四、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商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后按照相关政策确定引进待遇。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引进人才可享受一年期的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对国内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暂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办理。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4.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才考试无关。   5.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适当错开,县(市、区)顺延两周组织。   六、联系方式   引才后续工作有关事宜可登录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查询或关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云宜春专区及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办 0795-3212301   0795-3214078   中共袁州区委人才办 0795-3227901   中共樟树市委人才办 0795-7311167   中共靖安县委人才办 0795-4662699   中共奉新县委人才办 0795-4539786   中共高安市委人才办 0795-5259715   中共上高县委人才办 0795-2518396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办 0795-2765339   中共铜鼓县委人才办 0795-8726869   中共万载县委人才办 0795-8822035   宜阳新区党群工作部 0795-3998972   明月山党群工作部 0795-3518609   宜春市人民医院 0795-3237396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1宜春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1-2宜春市2023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操作手册(报考人员).pdf      

江西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21名专职消防员公告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丰城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21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2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热爱消防工作,自愿从事消防救援、消防宣传、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3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为18-30周岁(2005年1月至1993年1月之间出生)。(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驶证及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6、符合招聘条件且有特长的,如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运动,机械、电子维修等特长人员,可以优先录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5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自行到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剑南街道新春波学校对面)现场报名。(报名现场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报名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2)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ycfcdd@163.com   报名表见:附件2。   2、咨询电话:18720622217;办公室电话:0795-7106110监督电话:0795-12333。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成功微信扫描二维码进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交至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剑南街道新春波学校对面)。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其他各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7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体能测试成绩会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1.5确定专业考核(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属急需紧缺岗位,急需补充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大队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要求。)   (四)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批次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专业考核以评定成绩的30%计入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30%+体能考试成绩×7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体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闱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入闱。   (六)政审   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丰城市政府网(http://www.jxfc.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2、工资薪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45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员、机械维修员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试用期仅发放岗位基本工资)。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3、队员待遇及保障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2、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四天轮休;   4、工作满一年后,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市消防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市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大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由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体能评分标准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18日      

江西宜春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代合作方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派驻医保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年龄35岁周岁以内;   (三)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要求: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五)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六)有数据库工作经验的优先,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2200元/月,餐费补助6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听从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延时服务   四、报名面试信息   报名时间:截止5月24日16:00前,发送简历至ycybzxbgs@163.com;   简历要求:简历需附带照片并清楚写明所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府西路1号宜春市市民中心4楼441室;   电话:3219290;   备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请带身份证、学历证明。    宜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8日      

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其中,灭火战斗员2人、驾驶员1人、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1人。   三、征召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驾驶员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30日(含)后出生)。   3、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岗位专业要求:   灭火战斗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消防员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以及有田径、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特长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驾驶员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取得B2以上驾照(不含B1、A3),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有驾驶消防车或汽修经验者优先。   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好的写作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视频剪辑、拍摄技能;新闻、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消防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征召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春就业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自行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工大道17号)现场报名。   (2)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330148217@qq.com ;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XX同志应聘XX岗位报名表。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支付宝赣服通下载打印);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证件照2张;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相关资质证书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其他证明材料。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330148217@qq.com。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666119。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与核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初审通过后,招聘领导小组将统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体能、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以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其中,3000米跑为招录资格项目,采取达标制,3000米跑不达标者,直接淘汰,不得参加后续环节的考核。根据   招录岗位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灭火战斗员岗位3000米跑达标成绩为11分40秒(含)以内,驾驶员、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岗位3000米跑达标成绩为14分30秒(含)以内。3000米跑达标的考生可参加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两个项目的考核。   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两个项目采取得分制,满分为100分,每项各占50%,评分标准见附件2。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为100米跑和单杠引体向上两个项目得分之和。报考灭火战斗员、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按7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报考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只作为参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专业能力测试:报考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7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面试:报考灭火战斗员、驾驶员岗位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报考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岗位的考生,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试题,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以评定成绩的30%计入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灭火战斗员、驾驶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火场通信员(文书兼宣传员)岗位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征召人数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其中吸毒尿检为必检项目,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闱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入闱。   (六)政审   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就业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五、工资福利待遇   1、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5190元/月(试用期仅发放岗位基本工资4152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880元;担任站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大队采取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晋级、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消防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大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宜春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docx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