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驾驶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服务中心)特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驾驶员1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宜春范围内户籍,高安户籍优先。

  2、因需经常出车加班,本工作岗位适合男性。 

  (二)招录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3、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4、具有法定驾驶资质,驾照应在C1照以上(其中A1驾照优先)、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5、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之后出生),A1驾照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1日之后出生)。

  7、身体健康,身高1.7米以上,具备良好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录用

  (一)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经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四)有吸毒史的;

  (五)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六)存在过往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

  (七)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

  (八)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聘用形式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 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3、报名地址:高安市行政中心大楼东侧架空层,联系人:况,刘。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党支部党员证明;

  (6)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

  (7)《驾驶员应聘报名表》一份。

  报名表二维码(http://www.gaoan.gov.cn/gasrmzf/zwgg/202304/31a7f99c060a4474a547a1dd287a5a47.shtml)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和面试。(科目二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技能考试:

  (1)按照机动车驾驶技能科目二进行考核打分(科目二考试委托第三方驾校进行考试,场地费由参考人员自行负担,科目二考核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存在以下情况的予以加减分,并计入技能考试总分。

  ①本人驾驶证存在违章情况的。从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对照驾驶证违章扣分进行扣分,累计扣完12分为止;

  ②属中共党员的加2分,属复员退伍军人的加2分,A1驾驶证加5分。

  2、面试:根据技能考试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录人数2:1的比例面试(不足2:1比例的经研究可调低面试比例)。

  (三)体检。按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加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参照现行《驾驶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参照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五)公示。由公车服务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名单,拟聘用名单将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和高品高安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六、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和绩效25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包含每月基本工资、绩效、综合考核奖励;享受用餐补助;同时解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如因工作需要可能对招聘考试程序作出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公告的发布。

  特此公告     

  

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2023湖北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驾驶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服务中心)特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驾驶员1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宜春范围内户籍,高安户籍优先。

  2、因需经常出车加班,本工作岗位适合男性。 

  (二)招录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3、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4、具有法定驾驶资质,驾照应在C1照以上(其中A1驾照优先)、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5、退役军人、中员优先;

  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之后出生),A1驾照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1日之后出生)。

  7、身体健康,身高1.7米以上,具备良好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录用

  (一)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经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四)有吸毒史的;

  (五)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六)存在过往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

  (七)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

  (八)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聘用形式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 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3、报名地址:高安市行政中心大楼东侧架空层,联系人:况,刘。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党支部党员证明;

  (6)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

  (7)《驾驶员应聘报名表》一份。

  报名表二维码(http://www.gaoan.gov.cn/gasrmzf/zwgg/202304/31a7f99c060a4474a547a1dd287a5a47.shtml)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和面试。(科目二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技能考试:

  (1)按照机动车驾驶技能科目二进行考核打分(科目二考试委托第三方驾校进行考试,场地费由参考人员自行负担,科目二考核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存在以下情况的予以加减分,并计入技能考试总分。

  ①本人驾驶证存在违章情况的。从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对照驾驶证违章扣分进行扣分,累计扣完12分为止;

  ②属中员的加2分,属复员退伍军人的加2分,A1驾驶证加5分。

  2、面试:根据技能考试成绩确定面试人数,原则上按招录人数2:1的比例面试(不足2:1比例的经研究可调低面试比例)。

  (三)体检。按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加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参照现行《驾驶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参照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五)公示。由公车服务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名单,拟聘用名单将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网和高品高安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六、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和绩效25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包含每月基本工资、绩效、综合考核奖励;享受用餐补助;同时解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如因工作需要可能对招聘考试程序作出调整,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公告的发布。

  特此公告     

  

高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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