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

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国家为鼓励海外学子回国效力,从而在他们回国购买交通工具层面也推出了相关优惠政策,这便是日常所广泛提及的留学生免税车。

法律分析:留学生学历认证是指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满足广大留学生回国人员及其他海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申请科研基金等依据而针对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的一项国外学历学位鉴定工作。

留学生回国就业的最新政策有:购买免税车福利、海归创业优惠政策福利、回国落户政策、科研学术福利、子女教育福利。

留学生回国不仅落户有优惠政策,还有资金补助可以拿。像是免税、给生活补助已经算是一线城市的基本操作了。

留学生回国买房有优惠吗

买房及租房福利政策。杭州市针对自主申报成功的或引进的省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市、区1004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或安家费补助。

上海留学生有买房补贴。上海对留学生的买房优惠政策为在申请人是上海市户口时,购买商品房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经济适用房。

有的。对在华任职的留学归来人员中的外籍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才可以提供入出境便利。对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可凭中国护照、副省级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证明,在购买住房、子女入学入托及就业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福州海外留学回来有住房补贴。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为了吸引人才,各省市为留学回国人员设立了名目繁多的就业项目补贴。各大城市均出台了针对留学生的买房及租房福利政策。

留学硕士回国后的待遇

凡是留学一年以上,完成学业后两年内回国的同学可以好好利用回国后的第一年内去购置免税车,根据购置的车型,就可以享受到0.71—121万元的优惠哦。可选购的车款也非常之多,包括国人熟悉的奔驰宝马奥迪等品牌。

薪资待遇:留学硕士回国后的薪资待遇通常会相对较高,特别是在高技术行业或跨国公司中。具体的薪资水平还受到行业、职位、经验和地区差异的影响。职业发展:留学硕士在职业发展方面通常会有更多的机会和提升空间。

留学人员必须在完成学业后的两年内回国,而回国后半年内向海关提出申请,超过这两个时限的,海关将不予受理。 毕业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在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学习、进修的留学人员享受同样待遇。

谢菲尔德大学回国待遇:谢菲尔德大学硕士回国后平均月薪在16000-20000,平均年薪在20-24w左右。

留学研究生回国优惠政策

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国家为鼓励海外学子回国效力,从而在他们回国购买交通工具层面也推出了相关优惠政策,这便是日常所广泛提及的留学生免税车。

个人所得税优惠:自2021年10月1日起,境外留学人员回国,其在境外取得的个人所得,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可享受免税或者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那么你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留学生回国优惠政策:1)每个人都有最高10万元的免费资助,大部分人拿到10万元,少部分人拿到8万元或6万元。

硕士留学生回国已落户深圳,可以在深圳买房吗?

1、深圳购买住宅项目是限购的,需要有深圳户口或者5年不间断的社保。深圳落户有积分落户和人才引进落户两种,人才引进的话,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深圳。所以是需要落户到深圳,才能够在深圳买住宅。

2、已经落户深圳的购房者,不需要提供社保或者是纳税证明,可以立刻买房。

3、即使有深户不能暂时买房,但可以申请公租房,享受深户的好处。2022年办理深户的条件应届生: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4、视为已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入户后的租房补贴没事,但不要同时申请)计划生育(满足一项即可)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15年的。

5、)5 、外籍人士若能提供一年以上在深圳的劳动合同和就业登记证可以购买 1 套住宅。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国外读硕士回国购房广州,以及2019广州留学人员买房优惠吗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留学生回国买房有优惠吗

海归落户优惠:

送户口、买房打折、每月人才补贴,更有针对于海归落户及创业的专属福利。

除北京外,海归在各城市落户都相对容易,基本每个城市都有对海归的落户补贴。

在深圳符合条件者甚至可以拿100万住房补贴。

除此之外,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费减免、场地扶持、人事代理、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各项服务和政策优惠。

扩展资料:

留学生回国就业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管理留学职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城市或地域的户

条件: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的。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还按要求把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或者以上学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 中国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政策有突破

国外研究生学历可以在广州免社保买房吗

可以的,但是要有广州人才绿卡。

广州正式出台《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优势作用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全方位支持港澳青年在穗学习、实习、交流、就业、创业、生活等。《行动计划》是广州首个也是大湾区内地城市首个支持港澳青年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由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实施,值得一提的是,《行动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发展举措,包括符合条件人才补贴免征个税、筹建1000套港澳人才公寓、申领广州人才绿卡,享受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市民待遇。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广州买房将不受限制,无需社保。

英国留学生毕业回国后可以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一、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方针

依照方针规定,国家为鼓舞海外学子回国效力,然后在他们回国购买交通工具层面也推出了相关优惠方针,这便是日常所广泛提及的留学生免税车。留学生购车享免税优惠前提是国外结业回国一年内,有意向处理免税购车的“海归“,应该在归国后第一时间就申请处理,避免错过了最佳时间。

二、留学生回国落户方针

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处理留学人员引进,处理北京市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处理免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完毕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一切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三、政府作业创业奖金赞助方针

假如你是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北京作业创业,经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组织的确定评估的,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集合工程,那么政府会给予你个人一百万元人民币的奖赏; 假如你是创业,你的企业还会得到政府的资金赞助。“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担任这方面的评审,网站上有申报方法和流程。

四、做学术研究方面的方针

假如你想到大学、中科院或许一些研究机构做学术作业,你大致能够得到以下优惠:

1、在职称上,许多人的职称都比在国外时高了一个或许几个档次。

2、 其他补贴:中科院有百人方案,科研经费大概是两百万,还有几十万的住房补贴等。一些大学不只供给几万至几十万元的安家费,也供给房子补贴等。许多大学自己建房,譬如说清华大学,能够供给住房。

3、许多大学或许研究所对回国人员家属的作业也做出组织。

五、关于创业方面的优惠方针

假如你在北京创业,那么能够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内有许多留学生创业园,假如你的企业注册资金达到五十万人民币而且你在海外拿到硕士及以上学位,那么你的企业能够享用无偿贷款、办公司租金费用、代理费用、立异基金、税收、贷款等各方面的优惠。

六、子女入学优惠方针

有些地区关于子女入学有优惠方针,一般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择校入学;在国外日子5年以上,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入学,给予加分优惠,区内设有教授外语的校园供留学生自由选择。

留学生入户广州能购房?

留学生落户广州后即可买房,留学生落户广州条件:

1.年龄要求:

本科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硕士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博士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2.全日制本科+学位或硕士、博士

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广州社保,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在我市现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即可。

不熟悉办理流程,材料准备,跑部门,没时间的朋友们,可以让专业的入户机构代办,更省心,快速。

广州是一座吸引人的城市,留学归国的学生落户广州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留学归国的学生落户广州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1、海外学位要求: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已办结。申请人的要求: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其他适用人员: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书》出国留学、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其他要求:留学回国后,在广州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取得留学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含40周岁);硕士学历,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博士学历,年龄50周岁及以下(含50周岁);

所需办理材料

1、广州留学人员引进人才申请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只核对身份证原件,系统上传彩色扫描原件)。根据结算地址提供相应材料。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如果是不动产申请人的直系父母,与直系亲属送达同一户口簿,则需要提供本人和直系父母的户口页;户口簿在同一户口簿的,由申请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含人才市场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和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公共集体户落户承诺书,街道集体户必须是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对应的街道。

3、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申请人的在职证明、招聘计划卡等编制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参加省内社保的,还需提供导入单位在省内连续参加社保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参保且可查询的,无需提交)。家庭搬家材料,申请人有随迁家庭成员的,须提供结婚证(外地结婚证需提供翻译材料)、随迁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个人离婚且有随迁家庭成员的,除随迁家庭成员信息外,还应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申请人的随行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和经公证的翻译材料。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书》的海外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学位证书。

办理流程

登录留学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留学回国人员户口迁移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审核;向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申请人领取家庭材料。

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具体有哪些优惠

第一条【立法目的、依据】为建设人才强市,打造“国际人才港”,进一步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根据《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留学人才工程】 市人民政府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和“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大力吸引留学人员来穗创业发展。 第三条【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条件的留学人员,经认定并取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后,可享受本规定各项优惠待遇国外读硕士回国购房广州: (一)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内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后,到海外进修、作为访问学者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第四条【留学人员来穗工作方式】 留学人员来穗工作的方式包括: (一)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国外读硕士回国购房广州他组织任职或兼职。 (二)创办、承包、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 (三)以自己的专利、专有技术、资金等形式向各类企业入股。 (四)应聘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顾问或咨询专家。 (五)来穗开展科研合作、技术开发等活动。 第五条【留学人员来穗工作原则】 留学人员来穗工作,遵循来去自由、出入方便、学用一致、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六条【工作主管部门和窗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广州海外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是专门为留学人员提供综合服务的机构,应设置留学人员来穗接待窗口,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 第七条【留学人员专项资金】 市人民政府设立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来穗工作留学人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以及对留学人员短期回穗服务、讲学、技术支持、成果推荐、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资助。该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工资优惠】 留学人员的薪酬,可由聘用单位和留学人员协商,从优确定。企业单位聘用的,可根据情况自定工资标准;事业单位聘用的,其绩效工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从优确定。 第九条 【工龄和社保优惠】 留学人员出国前后符合国家工龄政策的工龄合并计算,并可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出国前后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时间计算连续工龄。 第十条【职称评定、聘任】 留学人员回国后首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具体申报条件、程序和渠道按有关规定执行。 来穗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可根据其学历、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直接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受本人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优惠】 市人民政府为来穗的留学人员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为期两年。办理了人事代理服务的留学人员,可按国家规定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出国(境)政审和社会保险等事宜。 第十二条【入户政策、计生证明】 来穗定居的留学人员及其一同随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凭《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和《广州市区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已注销户口,持中国护照且未定居国外的留学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生育的有关规定。其生育情况经公证后,入户广州市所需的计生证明由入户地所在的街、镇计生办予以审核。 第十三条【子女教育】 留学人员子女入园入托,由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免试就近安排;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统一录取的,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待遇并加10分投档。 留学人员子女入托、入园、入读少年宫和入学,托幼机构、少年宫和学校不得收取物价部门规定或者核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购房居民待遇和安家费补助】 持中国护照且未在穗定居入户的留学人员,凭个人护照、《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在穗1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补交的除外),在购买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待遇。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曾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在本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凭在穗所购住房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租房合同等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安家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户10万元。 第十五条【住房解决】用人单位对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应优先解决居住问题。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可申请租用广州市人才公寓,租用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出入境、居留便利】 持中国护照应聘到广州市属单位工作或在广州投资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可根据需要申办因公多次往返港澳证件出国任务批件。 来穗工作留学人员,在办理多次往返港澳证件及签注时,可享受办证绿色通道及办证时限上的便利。 对入选广东省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入外籍的留学回国人员,公安机关可按规定为其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第十七条【免税小汽车购买】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1辆。 第十八条【创业资助】 市人民政府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用于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有较大市场前景的商品化创业项目。每年50个,每个最高100万元。该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对留学人员优秀非科技(文化、艺术、教育、社会管理等领域)创业项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项目启动资助。每年30个,每个最高30万元;具体资助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技术入股】 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但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合伙企业,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第二十条【高新技术企业待遇】 留学人员以自己持有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在广州创办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一条【专利申请资助】 留学人员以广州作为专利申请地址申请海外专利,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资助。每年50个,每个最高10万元。 具体资助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创业支持】 留学人员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经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推荐,优先获得市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的支持,优先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优先进入留学人员广州创业园或市级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并享受减免租金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留学人员创业支撑体系】 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及承担留学人员企业发展环境建设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向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申请留学人员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的资助,用于改善留学人员创业环境、提高为留学人员企业的服务质量等工作。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单位可获得最高150万元的无偿资助。 该资金的具体申报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及接收留学人员的单位,可申报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经认定的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市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对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市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经费。 具体认定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留学人员统计制度、信息服务平台】 市人民政府建立留学回国人员统计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留学回国人员有关统计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留学人员信息库和出国留学人员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为市人民政府决策、人才遴选提供支持。 第二十六条【留学人员和相关工作表彰】 市人民政府设立“广州十大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奖项,表彰、奖励对我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人数不超过10人。 市人民政府鼓励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人才中介机构为我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留学人员、紧缺高层次人才,设立“引进留学人员工作中突出贡献奖”,对引进留学人员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人才中介机构,市人民政府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的单位数不超过五个。 第二十七条【优惠互斥】 留学人员不能重复享受本规定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及其10个配套实施办法所列资金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条款】 留学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附则】 本规定有效期5年,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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