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职位)递补体测、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南通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开展部分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递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1.测评对象。部分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主动放弃等原因未达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从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缺额数2倍的比例递补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合格考生不足的,按实取数。
2.集中时间: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前,地点: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与纬一路交汇处西,考生从东南门进入)。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仔细阅读短信推送的考生须知,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参加面试比例要求当场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特殊专技职位考生(免测体能测评)按参加技能测试比例要求进行递补资格复审,请考生事先准备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社会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
3.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退役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件、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证明的材料;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如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按要求提交个人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如遇不可控因素,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做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南通市公务员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江苏南通市公务员考试(非人民警察职位)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二)
根据《南通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划定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市公务员局已完成南通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首轮资格复审和第一次递补工作,现将资格复审第二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递补对象
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审核不合格的部分考生所在职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附件)。笔试合格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同分的一并进入。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不统一指定时间、地点,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与考生联系后确定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社会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报名前取得);
3.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退役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件、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证明的材料;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复审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如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按要求提交个人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职位因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足1:3面试比例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南通市公务员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