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2023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第二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5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44300)

电 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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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二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原标题: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c4bd7461-a747-41d2-ba4d-080217137832

2023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六批)

2023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六批)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第六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2月26日—2023年3月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44300)

电 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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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六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原标题: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六批)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c525411c-7771-441d-804a-77c99ba896b1

2023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六批)

2023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六批)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第六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2月26日—2023年3月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44300)

电 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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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第六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原标题: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六批)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c525411c-7771-441d-804a-77c99ba896b1

2023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2023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长宁县岗位第二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5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二段5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44300)

电 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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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二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原标题: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c4bd7461-a747-41d2-ba4d-08021713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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