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局面试资格复审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在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现就考生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一:2024届高校毕业生如何提供学生证?
答:2024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封面、贴有本人照片页和记载本人姓名、班级、专业、学号等信息页的照片或扫描件。
问题二:若2024届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生证怎么办?
答: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提供由学校(学院)开具并加盖有效公章的“在校证明”代替。
问题三:2024届高校毕业生如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答:2024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问题四:应届毕业生(含2024届高校毕业生)如何在《报名推荐表》中注明培养方式?
答:培养方式在“备注”栏注明,从“定向”“委培”“非定向非委培”三类中选择填入(可手写填列)。
问题五: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如何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答:此类考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准备资格复审材料。
问题六:待业人员是否需要提供学生证、工作证、待业证明以及《报名推荐表》?
答:待业人员不需要提供以上材料。
问题七: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提供学生证?
答:社会在职人员不需要提供学生证。
问题八:社会在职人员无法提供工作证怎么办?
答:可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加盖有效公章的“在职证明”代替,或提供与所在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劳动合同代替。
问题九:考生如何提供《报名登记表》?
答:所有考生应登录国家公务员局报名专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打印由网页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照片。
问题十:考生如何在《报名登记表》中补充信息?
答:若考生需在《报名登记表》中补充信息,应在打印出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上的对应位置,用黑色圆珠笔或中性笔进行补充。
问题十一:考生如何在《报名登记表》中修改信息?
答:若考生需在《报名登记表》中修改信息,应在打印出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上待修改信息的附近位置,用黑色圆珠笔或中性笔进行修改标注。
问题十二: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修改哪些信息,需要在资格复审电子邮件的正文中注明?
答:若考生修改《报名登记表》中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的,需在资格复审电子邮件的正文中注明。
问题十三:考生是否可以通过电子录入的方式填写《报名推荐表》内的各项内容?
答:可以。但表格内所有要求签字或签章的部分,均需在打印出的纸质版表格上手写签名或加盖签章。
问题十四:考生在填写《报名推荐表》时,若某奖励无法取得奖状或证书影印件,或相关影印件无法经学生处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该奖励是否可以不填?
答:该奖励可以不填。
问题十五:考生在填写《报名推荐表》时,若能够提供学校(学院)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成绩单,是否可以不再填写《报名推荐表》中的主要课程学习成绩?
答:可以,但考生在提供《报名推荐表》时需一并提供加盖学校(学院)有效印章的成绩单。
问题十六:考生是否只需要提供最高的学历、学位证书?
答:考生不仅要提供已经取得的最高的学历、学位证书,还需要提供其已经取得的其他所有各类型、各阶段高等教育的学历、学位证书。
问题十七:考生如何提供《回避信息采集表》?
答:无论考生是否有亲属在税务系统内工作,考生均需填写表中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用人司局”“职位名称及代码”和“有/无亲属在税务系统任职、工作情况”栏的内容。考生需在打印出的纸质版《回避信息采集表》上指定位置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
问题十八:考生若报考要求具有特定地区户口、生源条件的职位,在资格复审时还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此类考生在发送资格复审电子邮件时,需一并提供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的照片或扫描件。
问题十九:考生若发现已经发送的资格复审电子邮件的内容存在错误或需要修改的怎么办?
答: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向指定邮箱再次发送正确的资格复审电子邮件,并在邮件主题后特别注明“(以此为准)”字样。
问题二十: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因放假原因无法加盖有效公章的怎么办?
答:考生可在纸质版资格复审材料中本应加盖有效公章的附近位置,用黑色圆珠笔或中性笔书写“本人承诺所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真实、有效,并能够在考察前提供加盖有效公章的资格复审材料,否则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问题二十一:考生如何了解自己的资格复审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复审?
答: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向指定邮箱发送资格复审邮件后,审核人员会对照面试人员名单对电子邮件接收情况进行清点并进行审核。若存在未收到考生邮件、需考生补正资格复审材料、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等情形,审核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告知考生。若考生未收到电话告知,则视为资格复审通过,按时参加面试即可。
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qhswgwy@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西宁创业孵化基地人才公寓(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考录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5月22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西宁市文化街11号)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可自行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971-8220432(电话、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jlsw202401@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北煦宾馆(净月潭公园店)(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5678号)。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考录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5月22日进行,集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可自行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431-80500341(电话)
0431-80500343(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24: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hnswgk2024@vip.163.com。
(二)电子邮件主题。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职位代码)”,例如:张三确认参加面试(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3001101234567)。
(三)电子邮件正文。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四)电子邮件附件。为包含全部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压缩文件。请将每份材料通过扫描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制成图片文件,图片须端正、清晰、大小适中,建议每个图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图片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统一为“XXX资格复审材料(用人司局+职位代码)”。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回避信息采集表(见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和正文均为“XXX放弃面试资格(用人司局+职位代码)”。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周一)。面试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行知楼,面试报到地点乘车路线提示详见本通知附件5。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考录系统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5月2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6:40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友谊楼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身心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提前做好出行准备,面试报到时可自行佩戴口罩,有身体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我单位报告。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在公务员招录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首饰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731-85500135(电话)
0731-85555299(传真)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