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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9人公告

     抚州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1〕8号)、《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抚发〔2011〕18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市中心城区社区的布局,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19人。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党校学历须发证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专业不限;   在社区干满2-3届且现仍在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报名事项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名。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fzrczpw.com),点击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职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关于职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职位代码,本次招考的职位代码为:101001001。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考前要慎重选择,挑选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发展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附后)。有报考条件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对因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录期限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6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支付宝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职位的所有考试科目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2021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17:00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参加笔试。   2.笔试总分为200分。笔试科目为 综合知识、公文写作,两科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知识100分,公文写作100分。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等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开考比例(含免笔试人员),削减招聘计划。   5.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优惠加分:退伍军人加3分;中共正式党员加2分;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3分;优惠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优惠分。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优惠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3.下列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抚州市中心城区和抚州市各县(区)城关镇城市社区任职满3年以上且考核称职的现任社区书记(主任)。   (2)抚州市中心城区和抚州市各县(区)城关镇城市社区任职满5年的现任社区党员干部。   (3)免笔试人员笔试分数取进入面试全体非免笔试人员分数的平均值。   (4)免笔试人员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   4.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具体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证明、社区工作人员当选证书等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4张以及《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5.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优惠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6.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方式另行通告。   (1)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   (3)若此次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参照《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要求,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该职位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最后得分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7.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优惠加分+面试成绩×6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属实。   因考生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与所在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后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四、职位报酬   按照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抚组字[2019]29号)及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抚府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   此次通过笔试面试,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生,纳入高新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社区工作人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94-7069078。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签写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   2、考生必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3、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1)应试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至少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场时要求出示 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核验赣通码行程码。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区域。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应试人员如有赣通码为黄码、红码,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拒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形的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应试人员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应试人员考试中断或不能进行考试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7)、应试人员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附件:健康申报表.docx      

2021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抚办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人员必须40周岁及以下方能报名,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不含党校学历、学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新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分值按照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计算(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同样不占名额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取以下两项分值中的高分带入面试: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与研究生实际笔试成绩),但必须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fzrczpw.com),登录入口为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专题。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6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用。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23日,详情请关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公文写作和医药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公文写作50分,医药专业知识5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牵头实施。资格审查内容及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聘用合同书、银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前明确提出,之后放弃的(含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将记入失信纪录库。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当报考职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1、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行协商;受聘人员原有身份、职级、工龄与新岗位无关。   2、新招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任为五级主办,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招聘人员及高新区在职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统一按《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见习期间年综合收入约为7万,见习期满年综合收入不低于10万。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签写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   2、考生必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3、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1)应试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至少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场时要求出示 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核验赣通码行程码。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区域。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应试人员如有赣通码为黄码、红码,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拒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形的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应试人员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应试人员考试中断或不能进行考试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7)、应试人员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抚州高新区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健康申报表.docx      

2021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39人公告

     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人员必须35周岁及以下方能报名,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不含党校学历、学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新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分值按照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计算(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同样不占名额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取以下两项分值中的高分带入面试: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与研究生实际笔试成绩),但必须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fzrczpw.com),登录入口为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专题。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6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用。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23日,详情请关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50分,申论5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内容及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聘用合同书、银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前明确提出,之后放弃的(含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将记入失信纪录库。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当报考职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1、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见习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辅助岗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行协商;   2、新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统一按《〈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区直部门辅助类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执行,见习期满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3400元/月。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签写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   2、考生必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3、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1)应试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至少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场时要求出示 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核验赣通码行程码。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区域。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应试人员如有赣通码为黄码、红码,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拒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形的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应试人员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应试人员考试中断或不能进行考试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7)、应试人员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抚州高新区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健康申报表.docx      

2021年江西抚州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2人公告

     南丰县2021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拓宽城市社区干部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城市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城市社区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南丰县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相关人员组成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   二、招考名额   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2人。   三、资格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丰组工微讯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3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城市社区党工委二楼(消防大队对面)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各1份,以及4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如实填写《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样表从南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材料(不含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等;   (3)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选聘计划人数。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以招聘名额和考生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核考察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向考生收取。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结束后,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考试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城市社区管委会根据需求,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两年。   (六)公示聘用   综合考核考察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实行任前公示,向社会公布。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岗位待遇   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参照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区域)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工资参照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六、其他   1.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笔试、面试及体检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出示赣通码和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遵守秩序,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如有不服从安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   4.考生应保持固定的通讯设备且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咨询电话:13907047554。   附件: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年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效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8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资溪县户籍;户籍不在资溪县辖区内,但在资溪县辖区内工作1年及以上的(提供2021年10月31日以前劳动聘用合同、参缴社保证明、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现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相关情形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网上发布公告时间及地址: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日,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资溪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08:30至2021年12月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址: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办公室(原商业局三楼),联系电话:0794--7966605,联系人:邓仁18970437819。   5.报名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5)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笔试内容:(1)基础知识。(2)公文写作。   2.本次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报考总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的比例或人数。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优惠加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   五、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分别参加面试。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急应变等能力。   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未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   2.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等各方面的综合考察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聘用   1.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社区报道,试用期为2个月。   2.聘用   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对其试用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县财政预算社区两委正式当选一般干部待遇标准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前14天有县外旅居史返回(以行程码显示为准)的考生,请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和血清测试(费用自理),考试当天随身携带检测阴性结果(48小时之内)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不能提供合格检测结果证明的不能入场。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凡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    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资溪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2021江西抚州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招聘公告

     2021抚州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   招聘岗位   抚州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话务员4名,男女不限。   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有较强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及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3.普通话标准,能熟练操作电脑,文字录入速度40字/分钟以上,语言文字组织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5.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无纹身;   6.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录取。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fzszwrx@163.com邮箱投递简历及初审材料,邮件标题:姓名+性别+话务员。待简历初审后另行通知笔试及面试的地址、时间。   初审需提供材料:    (1)《抚州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请于附件中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笔面安排   笔试安排   报名初审通过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时与报名使用的身证必须一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安排   笔试通过后,进行面试。面试需提供本人体检报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薪资待遇   对聘用人员,由抚州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上岗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未满一年的,视为违约。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   岗前培训期间(一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待遇3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另有五险及工会福利,餐补等。   本《公告》由抚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813301,13767638310   附件:《抚州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020年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15日讯: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定点机构。现有编制床位数305张,在职职工467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49人,聘用人员218人,高级职称72人。先后被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被江西省授予妇产科青年文明称号及国家级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被市委授予市直单位文明机关、抚州市十大诚信医院称号,被市卫健委授予群众满意医院称号。抚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抚州市产前筛查中心、抚州市新生儿及孕产妇危重症救治中心。因医院学科发展需要,按人员配置标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注:1.年龄:周岁时间算至2020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9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并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QQ群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将其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娜、周倩、汪佳   (2)联系电话:0794-8223756   (3)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4)电子邮箱:rsk8223756@163.com   (5)专用QQ群名:妇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专用QQ群号:1006040020   三、招聘办法   (一)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再定,届时将在QQ群内通知。   四、政审、体检   (一)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医院社会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   五、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点击下载>>>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岗位、人数、条件.docx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2日

2021年抚州高新区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02日讯:为优化和补充教师资源,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解决城区学校秋季开学需要,经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50名。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网上注册登记、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在抚州高新区政务网(www.fzgxq.gov.cn)、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等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下午5: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登记。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1年抚州高新区选调教师、幼儿园园长及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选报招考岗位,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后,则报名完成。缴费完成后不能再修改。网上报名只对应选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对应选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并自行下载打印好《报名表》。   关于职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职位的职位代码,考生须在下方附件《职位表》中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选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有报考条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   诚信报考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三是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一科,缴费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13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选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后续公告。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加试成绩满分各100分【面试有加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说课分+加试分)÷2)】,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占40%、60%。   笔试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试卷满分为100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   2.确定拟入闱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比例为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数,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入闱。如出现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比例的情形,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入闱考核对象。   若存在招聘岗位无人报考的情况,则空缺岗位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至其他岗位。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入闱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高新区政务网上公布。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内容: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须提供一份纸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免冠彩照2张以及《报名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2)。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放弃或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4.面试方式和范围   面试采取按学科分组说课的方式进行(音乐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增加才艺展示)。说课主要考核面试人员对教材的处理、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教法运用、学法指导、教学过程的设计等方面的水平(音乐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兼顾考核面试人员专业素质)。   面试范围:小学语文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上册教材,小学数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上册教材,小学英语为科学普及出版社四年级上册教材,小学音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上册教材,小学美术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四年级上册教材,小学体育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全一册教材,初中语文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上册教材,初中数学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七年级上册教材,初中英语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上册教材,初中历史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上册教材,初中道德与法治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上册教材,初中地理为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上册教材,学前教育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幼儿园渗透式领域课程《语言》大班上册教材。   音乐教师才艺展示内容:①自选一首曲目,3分钟以内自弹自唱或清唱一片断;②自备乐器,演奏自定曲目片断;③自编舞蹈表演。   幼儿园教师才艺展示内容:①自选一首曲目,自弹自唱一片断(乐器自带);②命题简笔画(现场给出主题,在4A纸上完成一幅简笔画,自备画笔);③自编舞蹈表演。   5.面试流程   备课。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1个由两位监督员共同从评委已备好课题中随机确定的说课课题,进行独立备课(不允许带任何资料),备课时间为50分钟。   说课。应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不包括才艺展示时间,才艺展示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说课结束后即时进行)。   评委评分。每位评委对照《面试评分标准》对每位面试对象的面试进行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高新区政务网上公布。   温馨提示: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时要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要扫码并将进行体温测量,对于体温高于37.3℃人员予以劝返。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入闱者成绩并列,取面试成绩高者;如前两项均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专业优先)。   2.体检办法: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同一学科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5.体检后,如因考生放弃或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抚州高新区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经批准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视放弃处理。   五、聘用人员管理   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新招聘的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聘用学校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工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人事档案由抚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六、工资待遇   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   七、本方案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069077   点击下载>>>   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职位表.xls   考生承诺书.doc

2020下半年抚州市黎川县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1月20日讯: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现将本次人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单位及名额   (一)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下属事业单位疾病防控预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黎川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综合应急救援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黎川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1名;   (四)黎川县第一、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5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品行端正。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以上八个岗位的学历及要求详见附件1《黎川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0年9月1日之前。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四)年龄条件: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县内在编在岗人员;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处罚期内的;   6.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使用期内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待遇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我县2020年出台的《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政策待遇。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二)现场报名   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1室)   联系电话:0794-7566858。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附件2《黎川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本人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有关证书、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协同组织部、人社局、用人单位等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以招聘岗位为基数,按不小于1:2的比例形成差额,以体现竞争。未达开考比例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专业水平和有关素质。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体见面试公告),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成绩。   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公开招聘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并列的,取专业水平项测评分数高者入闱体检。   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1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根据县委人才办抄告单,按规定与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公开招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公开招聘。   2.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拟公开招聘对象须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1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进行递补。   3.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4.拟公开招聘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工作,在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黎川县下半年拟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黎川县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11月19日

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9名)》已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如下:   一、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8月底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8月底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8月底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8月底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3)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8月底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底。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方能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底。   7.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8.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1年8月底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更多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二、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至9月1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三、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中旬,其他岗位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笔试资料:   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021年抚州市事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申论]   2021年抚州市事教师招聘考试权威复习资料   备考专用资料:2021年江西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四、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岗位表》。   面试资料:2021年抚州市事事业单位考试面试权威资料   五、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13507940096;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金溪县:0794-5259100;   资溪县:0794-5792329;广昌县:0794-3617709;   东乡区:0794-7097961;东临新区:0794-782527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    2021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   抚州市2021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30日下午5:00;抚州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至9月1日下午5:00   笔试时间: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中旬,其他岗位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9月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