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抚办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人员必须40周岁及以下方能报名,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不含党校学历、学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新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分值按照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计算(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同样不占名额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取以下两项分值中的高分带入面试: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与研究生实际笔试成绩),但必须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fzrczpw.com),登录入口为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专题。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6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用。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23日,详情请关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公文写作和医药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公文写作50分,医药专业知识5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牵头实施。资格审查内容及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聘用合同书、银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前明确提出,之后放弃的(含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将记入失信纪录库。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当报考职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1、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行协商;受聘人员原有身份、职级、工龄与新岗位无关。
2、新招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任为五级主办,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招聘人员及高新区在职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统一按《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见习期间年综合收入约为7万,见习期满年综合收入不低于10万。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签写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
2、考生必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3、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1)应试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至少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场时要求出示 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核验赣通码行程码。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区域。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应试人员如有赣通码为黄码、红码,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拒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形的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应试人员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应试人员考试中断或不能进行考试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7)、应试人员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抚州高新区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1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9人公告
抚州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1〕8号)、《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抚发〔2011〕18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市中心城区社区的布局,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19人。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党校学历须发证单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专业不限;
在社区干满2-3届且现仍在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报名事项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名。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fzrczpw.com),点击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职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关于职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职位代码,本次招考的职位代码为:101001001。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考前要慎重选择,挑选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发展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附后)。有报考条件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对因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录期限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6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支付宝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职位的所有考试科目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2021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17:00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参加笔试。
2.笔试总分为200分。笔试科目为 综合知识、公文写作,两科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知识100分,公文写作100分。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等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开考比例(含免笔试人员),削减招聘计划。
5.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优惠加分:退伍军人加3分;正式党员加2分;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3分;优惠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优惠分。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优惠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3.下列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抚州市中心城区和抚州市各县(区)城关镇城市社区任职满3年以上且考核称职的现任社区(主任)。
(2)抚州市中心城区和抚州市各县(区)城关镇城市社区任职满5年的现任社区党员干部。
(3)免笔试人员笔试分数取进入面试全体非免笔试人员分数的平均值。
(4)免笔试人员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
4.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具体实施。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信证明、社区工作人员当选证书等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4张以及《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5.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和优惠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6.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方式另行通告。
(1)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
(3)若此次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参照《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要求,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该职位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最后得分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7.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优惠加分+面试成绩×6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属实。
因考生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与所在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后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四、职位报酬
按照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抚组字[2019]29号)及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抚府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
此次通过笔试面试,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生,纳入高新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社区工作人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794-7069078。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签写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
2、考生必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3、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1)应试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至少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场时要求出示 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核验赣通码行程码。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区域。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应试人员如有赣通码为黄码、红码,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拒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形的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应试人员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应试人员考试中断或不能进行考试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7)、应试人员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2021年江西抚州高新区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抚办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人员必须40周岁及以下方能报名,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不含党校学历、学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新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分值按照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计算(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同样不占名额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取以下两项分值中的高分带入面试: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与研究生实际笔试成绩),但必须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fzrczpw.com),登录入口为“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专题”。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6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用。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23日,详情请关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公文写作和医药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公文写作50分,医药专业知识5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牵头实施。资格审查内容及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聘用合同书、银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前明确提出,之后放弃的(含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将记入失信纪录库。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当报考职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1、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行协商;受聘人员原有身份、职级、工龄与新岗位无关。
2、新招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任为五级主办,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招聘人员及高新区在职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统一按《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见习期间年综合收入约为7万,见习期满年综合收入不低于10万。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签写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
2、考生必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3、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1)应试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至少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场时要求出示 “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核验“赣通码”“行程码”。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区域。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应试人员如有“赣通码”为黄码、红码,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拒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形的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应试人员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应试人员考试中断或不能进行考试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7)、应试人员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抚州高新区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附件1:2021年秋季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五级主办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1年江西抚州高新区选调参公管理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抚州市(不含中央、省驻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6个,事业编制岗位9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6个,面向抚州市(不含中央、省驻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2.事业编制岗位9个,面向抚州市(不含中央、省驻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人员。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报考的,录用后按事业编制管理,不保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服务期满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被开除中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现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如2016年9月30日后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选调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及附件2。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不含党校学历、学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新发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三、实施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选调公告在抚州高新区门户网(http://gxq.jxfz.gov.cn/)、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等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至9月26日下午5: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登录入口为“抚州高新区2021年公开选调及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专题”。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7日下午5: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可按抚州事业单位收费标准50元),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请关注后续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详情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50分,申论5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高新区政务网上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内容及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选调岗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或编制部门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高新区公开选调及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前明确提出,之后放弃的(含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等环节)将记入失信纪录库。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当报考职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参加该职位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加试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调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调入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高新区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调动手续。
四、任用与待遇
管委会区直单位新进人员首次聘任为高新区管委会五级主办(一级科员/职员),工龄、级别及任职年限等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福利待遇统一按《抚州高新区管委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监督电话:抚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794-7060110。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一:2021年抚州高新区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二:2021年抚州高新区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