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区中小学选调专业教师公告

  资溪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中小学师资不足的现状,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县委编办主任黄建岗等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在选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学校名额和学科

  (一) 县二中5名。

  面向农村中学或农村小学选调5名教师到县二中任教,具体名额及学科如下: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体育1名。

  (二)城区小学6名。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6名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校名额及学科如下:

  1.县实验小学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

  2.泰伯小学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二)其他条件

  1.报名城区中学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应选者如为农村中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下同);应选者如为农村小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3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

  2.报名城区小学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且为我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并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

  3.报名前已在外系统借用的人员不能报考。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且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不得参加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8时至2021年8月16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需携带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任教时间经历、遵纪守法情况等),并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分学校、学科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学校、学科的报名人数和选调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六、组织考试

  此次选调方式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总分2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符合选调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19日下午下班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2、笔试地点: 县实验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题占50%、“学科专业知识”题占5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成绩公布及调动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选调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优先; 学科专业知识得分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资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八、本实施方案由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中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抚州市中医院2021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科室

  

  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数

  

  资格条件

  

  备注

  

  测试方式

  

  专业类别

  

  学历(学位)和职称

  

  年龄

  

  文昌里 中医馆

  

  中药师

  

  1

  

  中药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康复治疗技师

  

  2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及以下

  

  限应届毕业生

  

  笔试+技能操作

  

  针灸推拿师

  

  1

  

  针灸推拿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及以下

  

  笔试+技能操作

  

  收费员

  

  2

  

  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电脑操作,财务专业优先

  

  35周岁及以下

  

  上机操作+面试

  

  护理部

  

  护理人员

  

  3

  

  护理专业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证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口腔科

  

  口腔医师

  

  1

  

  口腔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及以下

  

  限应届毕业生

  

  笔试+面试

  

  超声科

  

  超声科医师

  

  1

  

  医学影像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及以上,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放射科

  

  放射科诊断医师

  

  1

  

  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及以上,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心电图室

  

  心电图室医师、经颅多颅勒医师

  

  1

  

  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及以上

  

  4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4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7-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1日下午2:30-5:30,6月12日上午8:30-12: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

  面试考试时限12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 箱:2019390352@qq.com

  地 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2021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定点机构。现有编制床位数305张,在职职工47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41人,聘用人员235人,高级职称72人。先后被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被江西省授予妇产科“青年文明称号”及国家级“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被市委授予“市直单位文明机关”、“抚州市十大诚信医院”称号,被市卫健委授予“群众满意医院”称号。抚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抚州市产前筛查中心、抚州市新生儿及孕产妇危重症救治中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

  

  岗位

  名称

  

  招聘

  岗位数

  

  资格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类别

  

  学历
(学位)

  

  年龄

  

  1

  

  临床

  护理

  

  4

  

  护理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证,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2

  

  收费处

  

  2

  

  不限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以下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3

  

  药剂科

  

  1

  

  药学或药物制剂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药士及以上专技术资格证

  

  注:1.年龄:周岁时间算至2021年05月31日(含)。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在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并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QQ群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将其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倩、汪佳

  (2)联系电话:0794-8223756

  (3)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4)电子邮箱:rsk8223756@163.com

  (5)专用QQ群名:妇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专用QQ群号:1006040020

  四、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所设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报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QQ群中及时公布。

  五、政审、体检

  (一)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医院社会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021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名公告

  

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现就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幼儿教师83人,其中总成绩排名前11名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第12—83名为合同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已取得幼儿。

  4.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6.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7.全省在职在编满5年或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已确定入编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开具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未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16日;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陆象山大道289号)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2);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3);

  5.在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或合同性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满5年的(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须提供最后任教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和下编手续。

  6.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新园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24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占10分;

  (2)案例分析,占30分;

  (3)活动设计,占40分;

  (4)简笔画,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1年7月31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1)试讲(80分)

  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

  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

  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4.本次招聘只有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如本公告发布前为抚州市保育院合同制的教师入围体检,则按人数和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以保证抚州市保育院实际增加幼儿教师83名。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的入编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管理

  1.总成绩排名前11的考生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2.总成绩第12名-83名的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3.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1.在编幼儿教师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需遵守抚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佩戴口罩,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扫码和测温,查验行程卡。经核验“赣服通”显示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报名或考试。

  咨询电话:0794-8263417;0794-8222130

  附件:1.2021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在办证明.docx

  3.个人承诺书.docx

  4.同意报考及任教经历证明.docx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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