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中医院2021年第三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制外放射科医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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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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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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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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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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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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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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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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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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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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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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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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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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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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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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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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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5日下午2:30-5:3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
面试考试时限12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 箱:2019390352@qq.com
地 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33人公告
2021年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计划的批复》(丰府字〔2021〕10号)精神和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因教育教学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开展2021年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已参加了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同层次、同学科科目考试(不含特岗),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及参加了面试未入闱体检的考生。已通过面试入闱体检的,均不得参加此次补充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层次与学科书。已申报2021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且符合条件的,须在2021年8月底前能取得。
(三)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年龄问题,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数及具体岗位条件
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33人,具体岗位数及岗位条件见《2021年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和面试
1.发布公告。2021年8月18日前通过媒体发布补充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考生于2021年8月20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南丰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教师招聘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打印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不含特岗)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满5周年的在编教师和2021年服务期满三周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不满5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须提供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材料,并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完成下编手续并提供下编印证资料(如解聘或辞职审批表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省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对出现入闱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规定比例的情形,岗位数不调减,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25日,南丰县第一中学。
5.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总分100分。每位考生备课40分钟,说课10分钟。
6.面试教材目录见附件2。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25%)+(考生面试成绩×50%)。再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县政府批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入闱体检考核对象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核录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南丰县中小学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
2021年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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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学科
| 补招计划数
| 岗位条件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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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高中
| 高中语文
| 3
| 1.具有高中及以上语文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语文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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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 1
| 1.具有高中及以上历史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历史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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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地理
| 3
| 1.具有高中及以上地理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地理岗位)笔试的考生。
| |
高中思想
| 3
| 1.具有高中及以上思想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思想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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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
| 7
| 1.具有高中及以上物理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物理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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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
| 4
| 1.具有高中及以上生物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生物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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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
| 2
| 1.具有高中及以上化学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化学岗位)笔试的考生。
| |
县城初中
| 初中物理
| 5
| 1.具有初中及以上物理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物理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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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化学
| 2
| 1.具有初中及以上化学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化学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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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物
| 1
| 1.具有初中及以上生物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生物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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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道德与法治
| 1
| 1.具有初中及以上思想品德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道德与法治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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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历史
| 1
| 1.具有初中及以上历史(或历史与社会)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历史岗位)笔试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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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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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面试教材目录
一、高中教材
语文: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选修·语言文字应用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年4月第2版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②(必修)
(生活)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5年3月第7版
物理: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选修3-4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0年4月第3版
化学: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选修4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年2月第3版
生物: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生物》②(必修)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年1月第2版
历史: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第一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9年6月第4版
地理: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必修第1册
中国地图出版社 2004年6月第1版 2007年6月第2版
二、初中教材
思品: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7年12月第1版
物理:义务教育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2年10月第1版
化学:义务教育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2年10月第1版
历史:义务教育教科书《中国历史》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7年12月第1版
生物: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学》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3年9月第1版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区中小学选调专业教师公告
资溪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中小学师资不足的现状,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县委编办主任黄建岗等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在选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学校名额和学科
(一) 县二中5名。
面向农村中学或农村小学选调5名教师到县二中任教,具体名额及学科如下: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体育1名。
(二)城区小学6名。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6名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校名额及学科如下:
1.县实验小学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
2.泰伯小学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二)其他条件
1.报名城区中学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应选者如为农村中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下同);应选者如为农村小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3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
2.报名城区小学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且为我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并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
3.报名前已在外系统借用的人员不能报考。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且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不得参加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8时至2021年8月16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需携带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任教时间经历、遵纪守法情况等),并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分学校、学科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学校、学科的报名人数和选调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六、组织考试
此次选调方式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总分2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符合选调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19日下午下班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2、笔试地点: 县实验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题占50%、“学科专业知识”题占5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成绩公布及调动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选调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优先; 学科专业知识得分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资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八、本实施方案由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