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立医院招聘43人公告
抚州市立医院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新冠病毒医疗诊治工作需要,我院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编制外卫生专技人员及非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序号
| 岗 位
| 人数
| 资 格 条 件
| 备注
| ||
专业类别
| 学历(学位)和职称
| 年龄
| ||||
1
| 主治
医师1
| 2
| 本科: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40周岁及以下
| 具备内科执业医师执业证。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
2
| 主治
医师2
| 2
| 本科: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 40周岁及以下
| 具备内科、全科执业医师执业证。
|
3
| 医师
| 6
| 本科: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
| 35周岁及以下
| 具备医师执业证
|
4
| 主管
护师
| 2
| 本科: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 40周岁及以下
| 1.具有执业证;2.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
|
5
| 护师
| 10
| 本科: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师及以上职称
| 35周岁及以下
| 1.具有执业证;2.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
6
|
| 15
| 大专:护理或助产; 本科: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及以上职称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证。
|
7
| 收费员
| 4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
8
| 后勤
护工
| 2
| 不限
| 不限
| 50周岁及以下
| 优先考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能够适应医护辅助性工作)
|
合计
| 43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日期(含)(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学历和职称的取得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日期(含)。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上述招聘岗位中所列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19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现场报名投送材料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个人简历(须涵盖报考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面貌、学习及工作经历、配偶子女等信息);
2.《抚州市立医院2023年编外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1张(详见附件);
3.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
4.已取得本专业各学习阶段学历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书,往届生毕业生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主治医师岗1、主治医师岗2、医师岗3个岗位招聘长期有效,招满为止,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抚州市立医院每周二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及面试的考核方式,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政审: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的录用标准进行体检,残疾检按相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立医院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勤护工岗聘用合同两年一签,其他岗位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卫技人员工资和绩效等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收费员岗及后勤护工岗工资面议。
联系人:吴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4-8235766
邮箱:fzslyyrsk@163.com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421号
抚州市立医院
2023年1月6日
附件
抚州市立医院2023年编外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应聘岗位: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面貌
| 身高
| ||||||||||||||||||||||
外语水平
| 身份证号码
| ||||||||||||||||||||||
最后学历、学位
| 毕业时间、
院校
| ||||||||||||||||||||||
所学专业
| 技术职称/任职时间
| /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主要
教育
经历
(从高中填起)
| 阶段
| 时间
| 学校
| 专业
| 学制
| 学历
| 学位
| ||||||||||||||||
高中
| |||||||||||||||||||||||
主要
工作或
实践经历
| |||||||||||||||||||||||
主要业绩和
成果
| |||||||||||||||||||||||
婚姻
情况
| 婚否
| 配偶姓名
| 出生年月
| ||||||||||||||||||||
子女姓名
| 出生年月
| ||||||||||||||||||||||
配偶工作单位及职务
| (注明单位性质)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本人承诺:本人已详细阅读招聘文件《抚州市立医院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并按要求整理和提交了相关材料。表格中所填信息及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属实。
本人签名:
|
注:请将此表电子版发送至fzslyyrsk@163.com邮箱。
2023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结合宜黄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
专业分类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4.在职人员(即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均为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人才引进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管理岗年度考核优秀者享受九级岗位八级职员待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未满的若需调离,则按缴纳违约金处理。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以及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7610557。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宜黄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②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应出具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yh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应聘人员填好《宜黄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方法: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成绩计算: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3.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按照引进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视情况而定,确定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后将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h.gov.cn/)及“宜黄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5.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如本人不能领取面试准考证,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除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宜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7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4.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宜黄县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附件2:宜黄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1:宜黄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江西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07号)规定,现将2023年抚州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2.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4.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1日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7年4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公告之日为止。
5.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3年4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6.关于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说明: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7.关于定向招聘的说明:限乐安户籍且服务期满特岗全科医生报考。
8.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9.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说明:工作经历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底为止。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10.关于编制备案制的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5月18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fzrskszx@163.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5月18日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3年5月18日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5月15日、16日下午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24日9:00-5月26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测评方式、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测评方式
1.直接面试岗位
只限招聘研究生的岗位或者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高素质人才招聘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2.“笔试+面试”岗位
除直接面试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两科合计折算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笔试两科连续进行,中间不中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题本相应部分。考生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有效。
(三)入闱面试名单确定
1.直接面试岗位
所有报名成功考生均入闱面试。名单将分别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划定有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划定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分别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网上调剂
“笔试+面试”岗位,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有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岗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根据此计算公式及四舍五入原则,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仅有1人时仍可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公告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笔试+面试”岗位,如因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可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调剂和递补不成功或无人调剂和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直接面试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3.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属直接面试岗位,以面试前三项测评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属“笔试+面试”岗位,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少于5年。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备注为备案制编制的,招聘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其余均为事业编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后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其他
(一)抚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4-822233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附件1: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合同制教师招聘50人公告
金溪县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经金溪县政府研究同意招聘合同制教师,以补充现在正式教师不足,现将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成立金溪县2023年招聘合同制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薇
副组长:杨云辉、黄 峰、王冬龙、龚 海、王 峻
成 员:付广义、陈雪官、周文胜、程 彬、吴芽琴、
何广东、周 慧、洪小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付广义同志担任。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50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金溪县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参加了2023年江西省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考试并取得相应学科有效笔试成绩的人员。
3.具有相应书。
四、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详见岗位信息表。
2.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内容。
4.应聘人员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负责实施,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体检、录取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19室、412室),联系方式0794-5269710。
3.报名方式:报名者直接到金溪县教育体育局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填写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一份〈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提供本人参加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须与报考合同制教师学段学科相对应的考试成绩,并将江西省教育网或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成绩截屏打印纸质稿上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如某科未达到面试人数比例的,所有人员都可参加面试,视面试成绩(合格线)录完计划数或调减计划数。
6.初中、小学学科岗位资格审查后,各学科如因面试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时,其岗位产生空缺,则分别将初中所有空缺的招聘计划数之和,分别平均依次转到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使用,不能平均分配的计划数则转至中学语文岗位使用。其调转的招聘计划数一并纳入该学科总计划数内使用,且按《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公告》办法录取。小学学科空缺的招聘计划数之和,分别平均依次转到小学语文、英语岗位使用, 不能平均分配的计划数则转至小学语文岗位使用,其调转的招聘计划数一并纳入该学科总计划数内使用,且按《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面试工作公告》办法录取。
(二)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
采用以参加江西省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有效成绩为我县招聘合同制教师的笔试成绩。所有报名人员提供的笔试成绩(经审查),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闱人员。
1.笔试、面试成绩占比。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成绩入闱。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3.入闱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教材范围、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告。
六、录取和聘用
(一)公示综合成绩(面试和笔试成绩)。
(二)录取方式。参照《江西省金溪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告》要求执行(公告登录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三)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聘用上岗。
(1)聘用。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由用人单位对合同制教师、实行绩效考评工作机制,量化个人绩效目标,对连续完不成绩效工作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人员,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后予以解聘。
(2)选岗。由金溪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设立岗位,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3)递补。如出现聘用人员不合格或不到岗,产生的空缺岗位先在同一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无人递补,则把所有空缺岗位计划数总和平均分配至小学语文、英语岗位录取使用,不能均衡分配的计划数调至小学英语岗位录取使用。递补时间截止到8月25日之前。
七、待遇及管理
1.合同制教师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财政列入综合预算安排,具体标准由人社局负责,参照在编在岗教师相关标准计算(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工资;五险一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每年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的编制内教师同等标准增加。其中,基础性绩效奖和绩效考核奖比对在编在岗教师同职级三分之一标准发放。合同制教师人事档案由教体局负责保管。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合同制教师符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条件的,经所在的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向人社部门申报。
3.培训考核。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由所在的学校负责对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人社局,同时交县教育体育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金溪县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