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名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抚州市临川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人,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标准。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至2004年6月30日前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临川区辖区内户籍的(含高新开发区及东临新区原临川三个乡镇、一个垦殖场),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前。②户籍不在临川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临川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之一)。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临川区辖区内,但在临川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④原户籍在临川区,但因考入大专及大专以上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毕业后未迁回的。⑤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临川区辖区内,但在临川区辖区内工作的(提供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交社保、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或单位出具有关证明等佐证材料)。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届统招毕业生如报名期间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但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籍结果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学历毕业证书,也需学信网可查询结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3届及以后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临川区门户网《中国临川》和《临川发布》、江西人才服务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采取网上选择岗位,诚信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9:00至2022年7月14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为报名截止当日22: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后,通过“考试报名--考试列表”栏目选择相应专题,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考试要求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19日10:00至2022年7月23日9:00。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⑥优惠加分:正式党员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加分于笔试成绩项。

  后续安排请关注临川区门户网、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相应公告。

  2.面试

  ①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最终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②面试考核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原始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最终笔试成绩+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历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如不服从安排作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资格。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后,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到相关街道、镇,录用人员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参加社区选举,当选后方可上岗。录用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贰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辞退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辞退的,相关材料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并且叁年内不准参加“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试。

  四、岗位待遇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按照《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抚组字〔2019〕29号)执行。

  五、其他

  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30名考生将纳入临川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前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流失的,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支持:0791-86128037

  政策咨询电话:临川区民政局0794-7825012、8420491

  监督电话:0794-8441710

  

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大厅咨询引导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8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4.具有政府窗口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根据报名的时间先后分批参加集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

  面试通过的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岗前培训期间,月工资17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100(含“两险”)。

  本《公告》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332998

  附件: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教师选调99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教师选调工作公告

  

  为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调整城乡教师编制结构,经研究决定,拟从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74名教师进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从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从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面向农村小学选调教师进城区小学任教。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74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2.选调名额。小学语文35名、小学数学39名。

  (二)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不含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

  2.选调名额。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7名。

  (三)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教师进城区幼儿园任教

  面向我区乡镇中心幼儿园(不含东临新区)三定向幼师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

  二、加分政策

  1.对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报考城区中小学且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1分,10分封顶。

  2.荣誉加分: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按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发文行政单位级别为准)分别加1分、3分、4分、6分,一人多次多项,只取最高级别的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以证书、文件原件为准)。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包含在内);参与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的城区小学教师不限服务期。

  (2)从外地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周年调回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且在我区服务满3周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如果该教师在外地工作未满5周年,则要求在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

  2.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参加面向农村小学选调进城区小学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农村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我区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进城区幼儿园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书,且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被查处的;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④其他违反人事调动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选调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22年7月5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三)资格审查

  2022年7月15日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幼儿园岗位考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学科岗位考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总分均为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在东乡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7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二楼值班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5分,最终得分为85分。

  (六)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

  (七)报批

  区教体局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并公布预录名单,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考试舞弊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务必在新录用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八)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疫情防控

  1.报考教师需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报考教师务必在考前或入东乡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东乡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报考教师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4天内从省内外入东乡,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返东乡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报考教师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く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7.报考教师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报考教师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报考教师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由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4232108(区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4-4233956(区教体局监审股)

  0794-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

  

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附件:选调报名资格证明材料.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资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及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赣人字[2006]122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1.高素质人才:资溪县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14人,具体岗位详见《资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

  2.急需短缺人才:资溪县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9人,具体岗位详见《资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3、4)。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4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证明。在编在岗(含聘用人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未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不可报考。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回避原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二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报名。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大专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提供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5)同意报考证明;

  (6)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2.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zx579232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

  3.报名时间、地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5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地址:江西省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邮政编码:335300。联系人:乐知。联系电话:0794-5792329。

  4.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在面试前三天内,到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测评(2022年6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入闱面试测评资格。此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或说课(资溪县第一中学、资溪县第二中学、资溪县中等专业学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结构化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总分100分。说课参考书籍:(1)高中物理: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普通高中教科书《物理(必修)》第一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2)初中英语:教育部审定2013 义务教育教科书 英语 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说课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12分钟,总分100分。

  3.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考生测评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同分,则以测评内容中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合计成绩高者等额确定入闱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2.考核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等形式送达资溪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测评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2.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招聘过程中具体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将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三)本实施方案由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资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3:资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4:资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学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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