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公告
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及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赣人字〔2006〕122号)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2)报考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四)回避原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0794-5783663。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zx579232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应主动联系资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8室)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
(聘用)关系的证明;
(6)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直至试用期满。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1.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入闱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总分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得分在合格线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及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3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面试的前一天上班时间,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8室。
(五)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缴纳。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1.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等形式送达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2)。
咨询电话:资溪县人社局 0794-5783663
监督电话:派驻资溪县人社局纪检组 0794-5782992
(四)本公告由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2.《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2023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部分城区小学选拔交流教师62人公告
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结构不合理,配置不科学的问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崇办发〔2021〕18号)有关要求,决定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62名乡村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交流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交流对象
编制和工作岗位均在我县乡村小学(不含县二小、县三小和县四小)的在编在岗教师(含三定向幼师)。
(二)选拔交流条件
1. 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胜任城区小学专任教学工作。
2.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
3.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满5学年(2018年9月1日及之前任教,下同)及以上经历。“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二年、“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三年计入教学工作经历,代课和毕业生实习期间等不列入教学工作经历。
4. 近三学年工作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三学年指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交流。
(1)曾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2)因各种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暂未解除处分的。
(3)从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拔交流的。
二、选拔交流数量与岗位
(一)选拔交流数量
选拔交流教师总数为62名,其中小学语文22名,小学数学22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4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小学科学2名。
(二)选拔交流岗位
黄洲学校小学部(12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一小(25名):小学语文11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小学科学1名。
崇仁二小(18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7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2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
崇仁五小(7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音乐1名,小学体育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名。
三、选拔交流办法
采取笔试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教学年限加分的方法进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参照崇仁县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特殊津贴发放享受最边远层次津贴的学校,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
(一)笔试
本次选拔交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一项(不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总分为120分,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二)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工作岗位年限加分标准为每任教一学年加0.5分,累计分值不超过5分。因工作变动跨校任教,计算年限出现未满一学期的不加分。
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岗位年限加分,由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出具证明材料。若跨乡镇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任教,分别由所在乡镇学校统计、公示、盖章、签名。
四、选拔交流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3日(共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综合监督股(A402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此表按要求插入近期免冠照片,在照片一角位置加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除签名外,其余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张2寸蓝底免冠近照;
5.《加分证明》(见附件2)一式一份,除签名外,信息均在电脑上填写直接打印,无加分者不提供。
以上证件经核实复印件属实后,原件当场退回。
(四)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拔交流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资格。资格不符等导致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拟选拔交流教师名单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参加教师选拔交流考试的人员凭身份证于2023年8月12日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02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参加选拔交流教师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试场,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试场安排:原则上30人且相同学科为一试场,尾数超过10人,另设一个试场。
(六)选岗
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考试对象的笔试成绩和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累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其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拔交流对象(例如:小学语文岗位拟选拔交流5名,则选拔交流该学科总成绩排名前5名考生),若拟选拔交流对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则服务农村最边远学校时间长者优先;无农村最边远学校服务经历,则笔试分数高者优先;笔试分数相同时,则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高者优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相同时,则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2018年至2023年)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总次数多者优先;优秀总次数相同,增加选拔交流名额一并选拔交流,增调名额的学校岗位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岗:选拔交流教师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选择选拔交流学校,若分数相同,参照确定选拔交流对象办法进行,若再出现例外情况,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七)公示与报批
对拟选拔交流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拔交流人员。选拔交流教师其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仍在原编制单位,日常工作由现工作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严肃工作纪律
(一)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教师选拔交流工作以县政府为主导,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三)报考教师应诚实填写教师选拔交流报名申请表,学校有关负责人要对报考教师所填有关信息认真审核。若出现弄虚作假,报考人及审核人在2023年师德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扣发2023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四)报名参加选拔交流的教师应按时参加笔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教师将列入不诚信名单,取消其今后三年教师招聘和选调考试报名资格。
(五)对考试违规者,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选拔交流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为确保选拔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
组长:廖素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思溢县政府办主任
方向阳县教体局局长
李农县人社局局长
成员:黄煜县政府办副主任
尧咚县教体局副局长
章会平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顺保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
杨嘉武县政府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选拔交流日常工作,由尧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八、考生报考咨询时,请咨询县教体局人事综合监督股,电话0794-6323246。
附件:1.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2.崇仁县2023年部分城区小学公开选拔交流教师服务农村最边远层次学校年限加分证明.doc
崇仁县公开选拔交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60人公告
2023年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公安机关员额辅警160名(聘用人员将主要分配至抚州市公安局支队、特巡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临川分局、高新分局、东临分局等单位从事辅警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报考人员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且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体测、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7时,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缴纳相应的报名费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缴费截止时间至7月12日17:00。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可在7月19日9:00-7月22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日期为2023年7月23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人民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3)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设合格线,视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测人员;如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体测出现空额时,则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闱体测人员;
(5)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体测相关事项。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同时发布体测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公告。
2、体测
(1)男生项目为10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生项目为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评分标准按《抚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考生体测项目三个单项均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三项得分总和为体能测试总成绩;
(2)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提供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4)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①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③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若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⑥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在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自行关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修正系数:同一岗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最终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总成绩计算
(1)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3)三项考试未参加任何一项,视为放弃;
(4)总成绩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者入围。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对综合考试成绩入围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项目及标准:文职辅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勤务辅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5.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招录要求,突出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额,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抚州市公安局党委批准,之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抚州市公安局辅警薪酬标准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1.政策咨询电话:0794-8312209
2.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3.监督投诉电话:0794-831220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由抚州市公安局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
附件2:抚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xls
抚州市公安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7月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0名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的学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资格证书要求。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人才引进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3年人才引进+报考岗位+姓名。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与报考部门进行确认,电话:0794-7097961,并及时关注邮箱动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结构化面试和答辩均为100分,按照5:5计算,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4.面试准考证领取: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2日— 2023年5月24日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外地考生也可电话确认后,于面试当日在考务办领取准考证。
5.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得分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此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东乡区人社局,0794-7097961
纪律监督电话:0794-7096001
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3).doc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