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招聘150名疫情防控工作者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疫情防控能力,常抓不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集中面试、统一安排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者150名。其中:
岗位(一):各核酸检测点核酸采样工作人员130名;
岗位(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15名;
岗位(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文秘人员5名。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岗位(一)统筹安排到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工作,岗位(二)、岗位(三)安排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参与日常工作;合同期内不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时,参加全区其他重点工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应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一):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岗位(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岗位(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与社会类等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4.户籍地或毕业学校要求:具有抚州户籍或抚州市高校毕业。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集中面试等环节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4日(星期六、星期天照常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临川区上顿渡镇临川大道中段卫健大楼四楼(区卫健委)。联系电话:8435002。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当如实提供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及毕业证(如有相应书、职业资格证书一并提交)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近14天内需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4.组织面试:报名审核完成后,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综合素质和疫情防控基本常识为主,包括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心理素质、自我防护意识和体能素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近14天内需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5.组织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安排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面试后如因体检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1.用工形式。经体检合格,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岗位(一)的人员统筹安排至各街办社区居委会,与各街办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岗位(二)及岗位(三)的人员与临川区卫生健康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视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3.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为2800元/月(含职工五险个人缴纳部分),食宿自理,聘用期间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单位负担部分。
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者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76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有76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的单位为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抚州市立医院、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中医院、抚州市疾控中心,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9:00起至5月13日17:00止。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成功。(本次考试不收费)。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五、测评
1.此次高素质人才和短缺卫生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考安排。
2.测评采取专业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同分,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按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公示。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3634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794-8222363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2022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资溪县17家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用工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单位岗位条件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
7.参加了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考试,考试成绩属第三档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档人员〕(不受上述第五项年龄、第六项学历限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合同期内编外用工人员;
7.报考招聘后即违反《回避规定》岗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8:00时分至2022年9月21日17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人:邓元斌。联系电话:0794—578020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考人员可登录“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笔试
1.此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 笔试地点:泰伯小学。
4.符合招聘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9月22日下午下班前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5.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7.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考生笔试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成绩相同时按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资格审查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五)资格审查考察
1.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工作单位提供),调取查阅拟招聘对象本人档案,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如出现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
2.资格审查考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资溪发布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及聘用。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文件执行,按月发放。
2.第三档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其在原工作单位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额按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由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
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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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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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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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情况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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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 职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任现职时 间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
招聘单位及岗位
| |||||||||||||||||
学习和工作简历
| |||||||||||||||||
奖 惩 情 况
| 年度考核是否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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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 及 重要社会关系
| 姓 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现所在学校(单位)意见
|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
资格审 查意见
|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 □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 初审人: 复审人: 县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诚 信 承 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本人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范围、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存在信息不实或隐瞒有关信息的情况,责任自负。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二份(正反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部
门进行资格审查。
2.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3.“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附件2
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用工岗位信息
| ||||||||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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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岗位条件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1
| 发改委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李 凡 18770195743
| 第三档人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
2
| 审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周 军 18970472342
| |
3
| 统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张越亚 16679066686
| |
4
| 行政审批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夏 君 15216265345
| |
5
| 机关事务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林婉玥 13426520519
| |
6
| 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章 松 13177671753
| |
7
| 招商引资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李结斌 17779499076
| |
8
| 文化馆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金薇娜 15070436888
| |
9
| 人社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邓元斌 18079404647
| |
10
| 社保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邓小红 17770466118
| |
11
| 创卫办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黄克华 18079467882
| |
12
| 乡村振兴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张 雅 18107041551
| |
13
| 工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何资聪 17770452087
| |
14
| 文物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黄志英 13907046681
| |
15
| 文旅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陈 玲 13979451772
| |
16
| 供销社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何景文 18979476089
| |
17
| 医保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杨 江 13879468846
|
2022年江西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为确保抚州市保育院碧桂园天曜小区配套幼儿园于今年9月顺利开园,现就2022年抚州市保育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抚州市保育院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3人,其中幼儿教师32人、幼儿(心理健康)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3.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6月30日(9:0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一楼大厅;
4.考生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尚未取得毕业证和的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在办证明(附件3);
(4)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书的人员(视同已取得幼儿),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承诺书(附件4);
5.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取得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到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二楼多功能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9日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入笔试现场;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1)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大纲,占80分;
(2)主题画(简笔),占2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布;
5.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或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
2.地点:抚州市保育院悦园(新园区,陆象山大道289号);
3.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弹唱(10分),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时间3分钟,弹唱时间2分钟;
(3)自选舞蹈展示(10分),自带一个成品舞,时间4分钟内,自备单曲舞蹈音乐U盘,自备舞蹈服装及道具;
幼儿(心理健康)教师岗位:
(1)试讲(8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讲故事(10分),随机抽取一个题目,准备时间3分钟,讲故事时间2分钟;
(3)心理健康类案例分析(10分),随机抽取一个案例,准备时间3分钟,作答时间2分钟;
4.同一个岗位,当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人员管理
1.合同制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抚州市保育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抚州市保育院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所有幼儿教师的人事档案由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
八、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参照在编幼儿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幼儿教师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绩效工资在确定的总量额度内,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九、疫情防控
1.考生需严格执行《安全面试承诺书》(附件6,面试时提供)的防疫内容要求。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面试前和面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抚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抚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考生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1)14天内从省内外入抚,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面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面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抚返抚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来抚返抚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考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面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面试。
7.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面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面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