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招聘150名疫情防控工作者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疫情防控能力,常抓不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集中面试、统一安排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者150名。其中:

  岗位(一):各核酸检测点核酸采样工作人员130名;

  岗位(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15名;

  岗位(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文秘人员5名。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岗位(一)统筹安排到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工作,岗位(二)、岗位(三)安排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参与日常工作;合同期内不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时,参加全区其他重点工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应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一):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岗位(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药剂类、公共卫生类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岗位(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与社会类等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4.户籍地或毕业学校要求:具有抚州户籍或抚州市高校毕业。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集中面试等环节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4日(星期六、星期天照常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临川区上顿渡镇临川大道中段卫健大楼四楼(区卫健委)。联系电话:8435002。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当如实提供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及毕业证(如有相应书、职业资格证书一并提交)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近14天内需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4.组织面试:报名审核完成后,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综合素质和疫情防控基本常识为主,包括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心理素质、自我防护意识和体能素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近14天内需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5.组织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安排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面试后如因体检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1.用工形式。经体检合格,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岗位(一)的人员统筹安排至各街办社区居委会,与各街办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岗位(二)及岗位(三)的人员与临川区卫生健康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视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3.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工资为2800元/月(含职工五险个人缴纳部分),食宿自理,聘用期间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单位负担部分。

  

临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者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76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有76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的单位为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抚州市立医院、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中医院、抚州市疾控中心,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9:00起至5月13日17:00止。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成功。(本次考试不收费)。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五、测评

  1.此次高素质人才和短缺卫生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考安排。

  2.测评采取专业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同分,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按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公示。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3634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794-8222363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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