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人民医院
2022年度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因工作需要,经南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度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11月1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考生按毕业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者的学历要达到职位要求,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资格证书:参加了2022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即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条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发布(http://www.jxnc.gov.cn/)。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四楼。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3份,《报名表》均需插入电子照片(附件三)。
5.考生持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综合成一套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1.笔试工作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此次笔试共分二套试卷,分别对应不同岗位进行测试。 第一类,临床医学卷:临床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第二,护理卷:护理、助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护理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为医学临床“三基”分册第五版。
3.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身份证原件到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4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告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发布,不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城县政府官网。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取主观题高分者。
2.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笔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环节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各自医院办理相关手续,编制性质为备案编制,有关待遇按照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南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0794-7212730 南城县中医院人事科:0794-725411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0794-7254548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0794-7253724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信息!
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7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人民医院_中医院招聘42人公告
2022年度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因工作需要,经南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度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11月1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考生按毕业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者的学历要达到职位要求,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资格证书:参加了2022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即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条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发布(http://www.jxnc.gov.cn/)。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四楼。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3份,《报名表》均需插入电子照片(附件三)。
5.考生持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笔试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两部分综合成一套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1.笔试工作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此次笔试共分二套试卷,分别对应不同岗位进行测试。 第一类,临床医学卷:临床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第二,护理卷:护理、助产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护理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范围为医学临床三基分册第五版。
3.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持身份证原件到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4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告将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发布,不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城县政府官网。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取主观题高分者。
2.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笔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环节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各自医院办理相关手续,编制性质为备案编制,有关待遇按照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南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0794-7212730 南城县中医院人事科:0794-725411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0794-7254548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0794-7253724 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信息!
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7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10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抚州市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具体招录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5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本次考试不收费)
4.开考比例: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3日24:00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考生及时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于7月28日前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1:2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至31日9:00-17:00在抚州市司法局(抚州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大楼1号楼224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面试考生于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后,因考生放弃、违纪违规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
2.体检由各县(区)司法局于8月8日至9日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司法局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各县(市、区)司法局于8月11日至13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初定于8月15日前后,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统一公示本次招录工作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县(区)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5年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司法所工作。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相关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抚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考生报名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794-82227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抚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选调10人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顺利开展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调、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在岗教师和医务人员)。
2.夫妻双方一方为南丰县行政或事业单位(含条管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另一方为抚州市内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对解决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压力较大的干部实际困难,本次选调中,凡是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含夫妻一方为乡镇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5年(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5分的政策照顾。若夫妻双方同时报考,只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加分,具体加分人选由夫妻双方在报名前商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交申请,未提交申请的,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二)选调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选调考试。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选调报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二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4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1份。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工作证明。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794-7167025。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面试由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但不影响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小数为0.5的按1计算。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考生防疫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南丰疾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