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资溪县17家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用工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单位岗位条件有年龄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
7.参加了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外用工人员考试,考试成绩属第三档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档人员〕(不受上述第五项年龄、第六项学历限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合同期内编外用工人员;
7.报考招聘后即违反《回避规定》岗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8:00时分至2022年9月21日17时30分(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人:邓元斌。联系电话:0794—578020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考人员可登录“资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笔试
1.此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 笔试地点:泰伯小学。
4.符合招聘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9月22日下午下班前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5.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7.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考生笔试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成绩相同时按客观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资格审查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五)资格审查考察
1.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工作单位提供),调取查阅拟招聘对象本人档案,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如出现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
2.资格审查考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资溪发布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及聘用。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文件执行,按月发放。
2.第三档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其在原工作单位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额按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由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
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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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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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情况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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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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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任现职时 间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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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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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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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年度考核是否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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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 及 重要社会关系
| 姓 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现所在学校(单位)意见
|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
资格审 查意见
|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 □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 初审人: 复审人: 县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诚 信 承 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本人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范围、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存在信息不实或隐瞒有关信息的情况,责任自负。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二份(正反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部
门进行资格审查。
2.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
3.“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附件2
资溪县2022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编外用工岗位信息
| ||||||||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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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岗位条件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1
| 发改委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李 凡 18770195743
| 第三档人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
2
| 审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周 军 18970472342
| |
3
| 统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张越亚 16679066686
| |
4
| 行政审批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夏 君 15216265345
| |
5
| 机关事务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林婉玥 13426520519
| |
6
| 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章 松 13177671753
| |
7
| 招商引资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李结斌 17779499076
| |
8
| 文化馆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金薇娜 15070436888
| |
9
| 人社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邓元斌 18079404647
| |
10
| 社保中心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邓小红 17770466118
| |
11
| 创卫办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黄克华 18079467882
| |
12
| 乡村振兴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张 雅 18107041551
| |
13
| 工信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何资聪 17770452087
| |
14
| 文物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黄志英 13907046681
| |
15
| 文旅局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陈 玲 13979451772
| |
16
| 供销社
| 辅助管理岗
| 1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何景文 18979476089
| |
17
| 医保局
| 辅助管理岗
| 2
| 不设
| 大专及以上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杨 江 13879468846
|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招聘32人公告
2022年度公开招聘抚州市临川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公告
根据《关于开发2022年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有关事项的抄告》(临府办抄字〔2022〕1551号),决定公开招聘抚州市临川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32名。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数量共32个,就业专岗原则上安排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面向基层群众从事公共就业、劳动力资源数据监测、社会保险、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3、临川高校毕业生,临川籍指截止报名开始日(2022年12月9日)户籍为临川区(含东临新区,抚州市高新产业园区),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09:00—12月14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南昌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www.ncrczpw.com/kaoshi/index/apply/87/examFile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报名。考生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 2022年12月15日09:00—12月17日09:00登录https://www.ncrczpw.com/kaoshi/index/apply/87/examFile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9:00-11:00,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根据拟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闱面试资格审查(末位同分一并进入)。
3、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政审程序。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6、成绩排名时出现同分情况时,首先按雨露计划资助的职业院校学生优先,其次双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再次临川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最后面试成绩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岗位安排
根据成绩排名顺序,应聘人员选择具体岗位。
七、相关管理及待遇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专岗采取属地管理、部门指导的管理方式,由乡镇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参照同等岗位薪资实际和工作量,工资拟定为每月3000元,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负担保险费用。
八、其他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选岗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临川发布、南昌人才招聘网,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794-8423416。
网上资格预审咨询电话:13970156886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691206。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抚州市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10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抚州市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具体招录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5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本次考试不收费)
4.开考比例: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3日24:00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考生及时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于7月28日前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1:2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至31日9:00-17:00在抚州市司法局(抚州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大楼1号楼224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面试考生于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后,因考生放弃、违纪违规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
2.体检由各县(区)司法局于8月8日至9日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司法局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各县(市、区)司法局于8月11日至13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初定于8月15日前后,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统一公示本次招录工作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县(区)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5年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司法所工作。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相关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抚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考生报名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794-82227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抚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教师选调99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教师选调工作公告
为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调整城乡教师编制结构,经研究决定,拟从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选调74名教师进城区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从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从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一)面向农村小学选调教师进城区小学任教。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74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2.选调名额。小学语文35名、小学数学39名。
(二)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
1.选调范围。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不含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含东临新区)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
2.选调名额。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7名。
(三)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教师进城区幼儿园任教
面向我区乡镇中心幼儿园(不含东临新区)三定向幼师选调10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任教。
二、加分政策
1.对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报考城区中小学且工作满15周年的在编教师,在计算总成绩时,每超出一周年加1分,10分封顶。
2.荣誉加分: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按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发文行政单位级别为准)分别加1分、3分、4分、6分,一人多次多项,只取最高级别的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以证书、文件原件为准)。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
(1)在我区农村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包含在内);参与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的城区小学教师不限服务期。
(2)从外地农村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周年调回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且在我区服务满3周年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如果该教师在外地工作未满5周年,则要求在我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服务满5周年。
2.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参加面向农村小学选调进城区小学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农村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全区小学、农村初中选调城区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书,且为我区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参加面向乡镇中心幼儿园选调进城区幼儿园任教教师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书,且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资料等被查处的;近五年师德师风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④其他违反人事调动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选调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22年7月5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发布、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本人行政关系所在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身份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7:30前到教体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教师请同时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好学校公章),如未提供工资AB卡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视为不能享受加分。
(三)资格审查
2022年7月15日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范围和内容:
①考试范围和内容:幼儿园岗位考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其他学科岗位考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总分均为100分。
②书面考试定于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在东乡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7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体局二楼值班大厅领取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
笔试实际得分与政策加分的和,即为考试最终得分。如笔试成绩为80分,在农村工作满20周年,加分为5分,最终得分为85分。
(六)选岗预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预聘人员并予公示。预聘教师由高分到低分选岗。
出现与最后一位预聘人员分数相同时,一并入闱预聘。
(七)报批
区教体局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并公布预录名单,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后,如有因被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或考试舞弊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务必在新录用学校服务至少三年。
(八)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疫情防控
1.报考教师需主动了解和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2.请报考教师务必在考前或入东乡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东乡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报考教师须自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合理规划好往返路线,途中要全程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14天内从省内外入东乡,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5.报考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县(市、区)来返东乡人员,7天内有省外无本土疫情的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6.报考教师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体温查验く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已落实完管控政策,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7.报考教师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戴口罩。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及时离场。
8.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报考教师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9.报考教师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事项
1.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考试舞弊、弄虚作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0分计算,并取消五年内参加选调考试、评优评先资格。
2.严把资格关。各学校要在本校中广泛宣传并认真做好报名把关工作,严格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选调预聘教师在上岗前,务必认真做好原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4.本《公告》由东乡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4232108(区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4-4233956(区教体局监审股)
0794-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
东乡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