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公告

  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字〔2020〕26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为确保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由县委任组长,县委、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三、引才名额及方式

  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发〔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及专业见附件。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黎川县纪委县监委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岗位限中员。(其中:本人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配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中在抚州市范围内担任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退休3年之内的)或在黎川县任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含已退线但尚未退休干部)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元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1)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含学硕和专硕);(2)学历毕业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五、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高素质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黎发〔2020〕2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8:00—1月29日18:00截止。联系电话:0794-7566019。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黎川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617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下载《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cxwrcb@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否则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医生岗位面试需考察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占面试成绩40%)与操作水平(占面试成绩60%)。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闱资格。

  2.面试得分实行百分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得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依据测试方式拟定在15至45分钟之内(具体见面试公告)。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7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安排至我县科级实职岗位工作。

  (五)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17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岗位类别和专业条件均相同的岗位中,对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且未入闱的考生实行一次调剂补录,调剂补录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3.对经递补和调剂仍空缺的岗位,在本年度内可按公开招聘流程,实行循环招聘,直至招满。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x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74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抚州市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经东乡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4名,其中东乡区第一中学引进28名;东乡区第二中学引进4名;东乡区实验中学引23名;东乡区妇幼保健院2名;东乡区人民医院13名;东乡区林业资源保护中心2名;东乡区委党校2名。具体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7.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学位和学历证书。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6.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7日-2022年4月2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2年东乡区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报考xx单位xx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提供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794-7097961

  

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13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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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抚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2)、《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3)。各岗位的职位代码请关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6月30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3)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4)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如岗位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除符合条件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考生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4)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4)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5)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4),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关于执业资格证的说明:受疫情影响,参加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可将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成功缴费页面截图作为预审材料,同时须在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发布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成绩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视同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对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要求执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限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

8.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招聘范围对象按《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执行。

9.部分县乡基层岗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6月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考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招聘对象和条件按照《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标准执行。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名考生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考生点击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日下午5: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7月1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3.网上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如岗位只招聘1人,取消岗位,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对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报名人员不得改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未被取消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不改报的考生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4.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7月16日。(可能与其他考试同一天,请考生慎重报考)

(二)笔试地点:设在抚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科目具体见各岗位表,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和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附件1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附件2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附件3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五)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评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三)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表》。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一般事业单位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岗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招聘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100)+面试成绩×(70÷100)。

3.临川区部分中学初、高中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25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3.公示、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可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抚州市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具体防疫要求另行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6

  

附件1: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2022年抚州市临川区部分中学招聘初、高中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10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赣司人字〔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抚州市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1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具体招录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5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行诚信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本次考试不收费)

  4.开考比例: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0日9:00至7月23日24:00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考生及时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查询。

  4.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于7月28日前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1:2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至31日9:00-17:00在抚州市司法局(抚州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大楼1号楼224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2);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面试考生于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后,因考生放弃、违纪违规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上发布。

  2.体检由各县(区)司法局于8月8日至9日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司法局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各县(市、区)司法局于8月11日至13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初定于8月15日前后,在抚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统一公示本次招录工作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县(区)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5年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司法所工作。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相关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抚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考生报名政策咨询、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794-82227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抚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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