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5名。

  (二)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能熟练操作基本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能胜任工作要求。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法学)专业人员、有司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及退伍军人,适当放宽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8日-3月24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电话或微信预约报告。

  3.报名地点:县法院部。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若为部队退伍人员,请一并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5.县法院部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考试包含技能测试和面试)

  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电脑录入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评录入速度和准确率。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等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2.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本院将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政审,主要考核其本人工作表现、工作阅历、能力水平、现实表现,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

  2.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1800元/月(不含每月考勤及加班补贴3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另参照正式职工发给下乡和出差办案补助、工会福利及年终奖金。

  咨询电话:0797-7132498、7132580、15970082221(微信同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