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崇义县招聘社区工作者(含专职网格员)18人公告

  

  崇义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含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含专职网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含专职网格员)1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社区各类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工作勤奋,吃苦耐劳;

  

3.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内(即1981年11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正在开展学历提升且2025年底能够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考范围为崇义县,即2022年11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常住户口在崇义县辖区内或在崇义县居住满1年(凭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或崇义县生源毕业生。

  

在同等条件下,应聘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或具有2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或不得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岗位职责

  

基本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和推动居民进行自治管理,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动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调解居民群众的矛盾纠纷;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党建办(崇义县振兴大道与上营中路交汇处);联系人:肖女士 19914673991,杨女士15083762070。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崇义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提交相关工作经验(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照片背面用笔标注姓名);

  

4.中共正式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证明材料。

  

现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留档恕不退还。

  

(四)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崇义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五)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附件1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招聘考试办法

  

对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及加分之和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等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初定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不足3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应聘者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具有社区工作经验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加2分、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加3分、满两年及以上的加5分;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加2分;部队转业或退伍人员的加2分;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含助理资格)的加3分。同一应聘人员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分值较高项予以加分,不叠加计算。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加分得分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参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需本人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按照现行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

  

(二)聘用人员应在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社区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四)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五)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可按上述办法在参加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人员。

  

(六)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社区工作者报酬共设置3岗11级,一般工作人员第1级报酬2709元,在社区工作每满3年晋1级,每晋1级报酬增加150元。连续3年考核评议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奖励增晋1级。按规定缴交五险,享受崇义县城市社区干部同等工会福利待遇。

  

八、招聘考试规则

  

(一)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公告发布前一天)。

  

(二)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三)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确认后,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崇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防控措施也在动态调整,考生应主动关注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崇义宣传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随时了解我省、我市和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考生入场必须扫场所码,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体温异常的(≥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考试。

  

(四)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填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确认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崇义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关事宜由中共崇义县委组织部、崇义县民政局、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相关事宜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1.崇义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崇义县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2登记表承诺书

  

  

2022年江西赣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岗位校园招聘588人公告

  

  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岗位校园招聘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赣州市人社局、卫健委决定对2021年赣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中未完成招聘计划的急需紧缺岗位,于2022年1月上旬在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开展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有14个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71家,招聘岗位294个,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学事业,合格,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赣州市医疗卫生单位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定向医学生违约解除协议后未满6年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1.学历学位条件: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考生可以硕士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博士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专业条件:

  涉及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2)

  3.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明。如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赣州市内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1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人员报考还需取得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赣州市外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人员报考还需取得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人员报考需取得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即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除公告中另有注明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22届毕业生。

  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2年1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月1日为止。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月8日上午9:00至12:00。

  报名地点: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当场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报考人员按照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登记报名,并准备好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招聘单位现场收集报考人员的简历并审核相关资料,通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现场考核

  考核截止入场时间:2022年1月9日8:30。

  考核地点: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考生。

  考核方式:采用分专业面试的方式 。具体按中医、西医、药学、医技、护理、公卫六大类分类。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占70%,结构化面试知识占30%,总分100分。

  在考生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50分以下、90分及以上人员分数)。

  六、体检和考察

  被确定为入闱体检、考察的人员须按规定要求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者,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二)正式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附件1: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附件3:疫情防控告知书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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