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社区工作者57人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57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2月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4.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同等条件下,常住在赣州中心城区且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员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10.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加分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同时具备初、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加分项高的标准加分,两个加分项不同时使用。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需要经办人签名,党组织盖章),并附党员本人在党员信息系统上的查询截图,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3.退役军人提供相关证明(证书、证件等),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4.上述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报名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赣州经开区人才集团官方公众号,回复关键字报名获取报名网址和附件资料。报名者需登录网址进行网络注册报名,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扫描件)。有加分情况的,请一并上传加分佐证材料,未上传的不予加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所上传报名材料需保证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咨询电话:0797-8371083。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15日09:00至12月16日17:30)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和携带签名的《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等,不指定教材)和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和预加分情况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进行笔试分数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预加分情况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预加分情况与实际加分情况不符的,将按照笔试成绩和预加分情况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实际加分之和为笔试最终成绩,笔试最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各类加分项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核验,资格复审地点:区人才集团(赣州人力资源产业园2栋3楼A04室)。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1:3比例按考生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和预加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如入闱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1:3比例,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应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即笔试最终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入闱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取最终笔试成绩分高者)。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由黄金岭街道办事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提交申请。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黄金岭街道根据岗位需要,统筹安排拟聘人员在社区任职。试用期满由黄金岭街道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由黄金岭街道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劳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岗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且合格的聘用人员与黄金岭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待遇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按照《印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21〕218号)等有关要求落实。

  六、其他事项

  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由区党政办(综治中心)、区党群部、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区人才集团、黄金岭街道办事处组成,招聘工作由黄金岭街办事处委托区人才集团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2.应聘人员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附件1),同时如实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在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应聘人员均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

  3.入围笔试、入围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体检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欧潭融媒、赣州经开区人才集团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4.本公告没有公布时间和地方的事项,请考生及时跟进相关公告,逾期未参加者,作弃权处理。

  5.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将另行通知。

  附件1:招聘工作防疫要求docx

  附件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员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3月招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员岗位3名。

  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若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员工作经历专业不限,但需提供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3.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需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fqjcy8372278@163.com,报名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过,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项:邮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报名材料逐件上传,不要压缩。

  另外,为便于联系,报考人员需申请加入本院招聘QQ群:971728706,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未按要求注明的,入群申请不予通过。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

  (1)笔试重点考察案例分析(占70%)和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30%)。

  (2)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情况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政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院一楼大厅公示。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薪酬待遇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奖励性工资12000元/年,按照本院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2.办理五险一金,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及时关注招聘QQ群(971728706)消息,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群通知为准。

  4.联系人:冯主任18079759513,0797-8681680。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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