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吉安永丰县林业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调8人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力量,持续推进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县林业局面向全县林业系统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政治素质好、业务知识强作为选调的第一要求;以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作为选调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局机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1.选调范围:面向全县林业系统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已转隶的原林业工作站人员)。
2.人数:8名工作人员。
3.岗位:编制落实到县林业局下属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主要从事以下岗位工作:①县林业局党政办(兼县林业局法治办)岗;②县林业局生态修复股岗;③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湿地管理员岗;④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资源数据库管理技术员岗;⑤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林地管理员岗;⑥县林业局计划财务股报账员岗;⑦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业务管理员岗;⑧县林长办业务管理员岗。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有志投身林业事业;
2.国家干部身份(含聘用干部);
3.中专或技工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4.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要求:
(1)县林业局党政办(兼县林业局法治办)岗位、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业务管理员岗位: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指196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指197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其他6个岗位: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指197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指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为准。
6.近三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永丰县林业局党政办公室;
(4)报名所需材料:1.下载并填写《永丰县林业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拷贝给报名处);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从事选调岗位工作年限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县林业局业务对口股室核实);4.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林业局抽调人员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各选调岗位报名少于1:2的比例,则取消该选调岗位的考试计划。
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进行,不指定教材和提纲,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20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知识:分值60分,内容为政治、法律、林业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第二部分为业务知识:分值60分,内容为各岗位业务知识;3.业务知识部分考试,按不同报考岗位分别答卷。考试时间初定于六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以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第一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如遇第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林业局组织,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考察阶段如遇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等原因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6.公示和调动
考察结束后,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选调考试顺利进行,成立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796-2511984
附件:永丰县林业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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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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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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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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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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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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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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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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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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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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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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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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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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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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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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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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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报考职位经历(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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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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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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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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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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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名推荐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 |
2020年江西吉安永丰县禁毒委招聘禁毒社工公告
2020年永丰县禁毒委招聘禁毒社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禁毒社工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禁毒社工5名,不限男女,其中坑田镇1人,佐龙乡1人,瑶田镇1人,石马镇1人,藤田镇1人,主要在以上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三)永丰县户籍人口,年龄35周岁以下,口齿清楚,表达流畅,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体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六)有禁毒相关工作经验者或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待遇标准为25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200元,500元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的,执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四、报考办法
1、公开报名。凡有意愿报名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请自行打印并填写好报名表格,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3、报名地点: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永丰县公安局626办公室),联系人:陈宇华
联系时间: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在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考核政审。
具体考核内容及政审材料由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永丰县禁毒委员会负责解释。
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