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招聘39人公告

  

江西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与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合署办公,学校有下罗和青云谱两个校区,有各类在校学生9700余人,其中男生 8000余人,女生 1600余人。现设有机械工程分院、电气工程分院、材料工程分院、信息工程分院、基础课部和思政课部等6个教学系部以及机电研究室、矿山机械研究室等2个科研部门,开设有机械设计与制造等41个专业,拥有机械加工中心、模具钳工实训中心、现代制造技术实训中心、电工电子实训中心、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中心、机电一体化控制中心、汽车实训中心和焊接实训中心等8个实训中心。详细情况可浏览学校网站http://www.jxjdxy.com/html/jdzz/index.html。为适应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和实现内涵式发展战略目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见附件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0日。

  
2.报名方式:

  
登陆网址http://47.98.174.22:8026/login/login.html(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后可在“维护个人简历”下方查看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如被退回,可按要求补充信息之后再次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别的岗位。

  
3.资格初审通过之后,会通知应聘人员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经就读院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社保参保证明等材料原件;

  
(3)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5)个人简历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报名系统首页。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地点: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枫林大道168号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二楼人事处。

  
4.资格审查通过之后会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及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可登陆报名网站查看。

  
5.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通过报名网站http://47.98.174.22:8026/login/login.html发布,不再电话逐一通知,敬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联系人:学校人事处 ;联系电话:0791-86730535

  
手机:刘老师 13879117046;刘老师 18070098911

  
纪检监督电话:0791-86512315

  
四、考核方式

  
1.如果某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教学岗位(1-27号岗)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6:1比例时,考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占总成绩的50%。如果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大于等于6:1比例时,须先参加综合笔试,综合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其它岗(28-34号岗)的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专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试讲、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先分别用百分制计分,再按照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百分制计算),若某岗位所有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均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6.笔试、面试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由我校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以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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