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新余市高新区第二幼儿园教职工招聘18人公告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幼儿园(以下简称为高新区第二幼儿园)为一家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高新区水西镇新兴南路以东,振北路以北(水西逸夫小学北面)。建筑面积为 6008.57 平方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保育员5名,保健医生1名、厨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体检程序进行。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12月20日

  报名地点:水西镇逸夫小学行政楼一楼

  咨询电话:17779055218(肖园长)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简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新余高新区第二幼儿园

  面试内容:

  (一)幼儿教师

  1.绘画:命题作画(自带水彩笔或蜡笔),20分钟内;

  2.说课及答面试题:15分钟内;

  3.钢琴自弹自唱:儿童歌曲现场抽题1首,3分钟内;

  4.舞蹈:伴奏音乐自选,3分钟内;

  5.其他才艺展示,3分钟内。

  (二)保育员

  自我介绍及答面试题,5分钟内。

  (三)保健医生

  自我介绍及答面试题,5分钟内。

  (四)厨师

  自我介绍及实践。

  备注:拟录用人员面试通过后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体检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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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信息

  

高新区第二幼儿园

  

2019年12月5日

2019江西新余市高新区第二幼儿园业务园长招聘1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园长1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前教育工作。

  3.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5-45周岁(时间以2019年10月31日计)。

  5.大专以上学历,主修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有书。

  6、有丰富的幼儿园管理工作经验,担任幼儿园园长岗位满3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江西新余高新区水西镇教育督导办公室(水西逸夫小学内)。

  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书、学历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1387943768(谭老师)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竞聘,按照以下步骤产生人选:第一步,按照个人得分计分办法评选,取个人得分前三名进入综合考核;第二步,专家考核组对个人得分前三名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为园长。个人得分计分办法如下:

  1、具有5年(含)以上幼儿教育相关工作经历的计1分,每增加1年工作经历的计0.5,总计不超过3分。

  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担任园长的,每工作1年计3分,总计不超过6分;担任副园长的,每工作1年计2分,总计不超过4分;从事其他管理工作的,每工作1年计1分,总计不超过3分。

  3、具有市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担任园长的,每工作1年计1.5分,总计不超过4.5分;担任副园长的,每工作1年计1分,总计不超过3分;从事其他管理工作的,每工作1年计0.5分,总计不超过2分。

  4、个人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计2分,总计不超过6分;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计1分,总计不超过3分。

  5、具有下列情况的,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得分计算:

  ①同时具有省级示范园和市级示范园工作经历。

  ②同时具有园长、执行园长等其他管理工作经历。

  五、岗位职责

  1、业务园长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管理,对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2、业务园长负责全园教师和保育员的聘任及管理,定期对园内教育(保育)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3、业务园长主持制定全园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

  4、业务园长及时了解国内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及管理

  1、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保障人事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

  2、聘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水西镇有权解聘。

  3、若第三年被评为市级示范园,则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为每三年一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底薪为每年5万元。

  2、绩效工资:每年为2.5万元;若被评为市级示范园则为3万元,并签订续聘合同,若第三年未被评为市级示范园则不再续聘;若评上省级示范园则每年为4万元。

  3、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五险。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水西镇政府所有。

  

水西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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