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井冈山大学硕士研究生人才招聘35人公告(33)
一、学校简介
井冈山大学创办于1958年,现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科技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会商支持建设高校、同济大学对口支援高校。学校2011年开始举办研究生教育,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一所融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和成人教育于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458.7亩,教学科研设备总值4.2余亿元,图书馆藏书214万余册;下设15个教学学院(部)和3个管理型学院;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2万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万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12人(教授133人,副教授415人)。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2个,获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共4项、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5个。现有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各类教学实习基地446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个。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及联系方式
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系统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s://zp.jgsu.edu.cn/,同时将所有报名材料和《井冈山大学招聘硕士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rsc@jgsu.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部门)+岗位名称+姓名。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投递;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系统,报名材料如下: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硕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若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④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请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⑤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请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和辅导员岗的人员需提供基层党组织开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
⑦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生的,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等。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盛老师
联系电话:0796-8100461
邮箱:rsc@jgsu.edu.cn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井冈山大学(邮政编码343009)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我的申请入口查询审查结果)。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板块,根据通知要求准时到各学院(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网上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和证件类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岗位条件所列证明及其他类材料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在报名系统打印相应岗位考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提前关注吉安市疫情防控情况,执行当时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线均为80分,辅导员岗位初试和复试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40%和60%,其他岗位初试和复试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初试、复试成绩公示及考核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报名网站和人事处网站(http://hr.jgsu.edu.cn/)公布,请及时关注。
1.初试
(1)教师岗(除14、15、16、17、18、19教师岗外)初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答辩方式,各占初试总成绩的50%。
(2)教师岗(15、16、17、18教师岗)初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无生上课)方式,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参加试讲人员的初试总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组成。
(3)教师岗(14、19教师岗)初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无生上课)方式,各占初试总成绩的50%。
(4)实验岗(01、29实验岗)、其他专技岗(27、28其他专技岗)初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答辩方式,各占初试总成绩的50%。
(5)辅导员岗(23、24、25、26辅导员岗)初试采取笔试方式。
除15、16、17、18教师岗(初试过程设置淘汰规则)外,通过资格复审的其他岗位考生均参加初试的全部环节。试讲(无生上课)主要考察考生对各自学科的教学方法、课堂呈现、重难点把握、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等方面的能力。答辩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分析问题的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实际运用、实践操作等方面的能力。辅导员岗位笔试的考察内容为辅导员工作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
2.复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结构化面试。如达不到1:3比例,则初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入围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合格线分数以上的考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4.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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