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南昌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8人公告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8名。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9月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 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备注: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15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将前述报名表格连同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nit.edu.cn。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电子邮件标题及报名文档均以应聘XXX(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报名文档制成压缩文件包,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
(3)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2020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证明,须以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或不满足要求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125498,15607072214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89号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2.现场确认。学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一份)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与具体事项将于2020年7月17日在南昌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person.nit.edu.cn/index.htm)通知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届时前往查看。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1.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
2.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岗位相关知识等综合素质。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面试最低分数线不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3.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
1.体检(心理测试)。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心理测试)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心理测试)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要求身心健康。
2.考察。学校组织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公示。根据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4.因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其他一律不递补。
七、聘用、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2.录用人员聘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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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西南昌工程学院网络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网络信息中心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上岗条件(附件)
二、报名时间与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1日--11 月15日期间至网络信息中心报名。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2085411
三、报名方式
个人将纸质自荐资料(含学历和工作经历等证件复印件)交教育技术楼C区402办公室。如有电子自荐资料发送至1687756@qq.com
四、录用程序
用人部门制订考核方案,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组织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管理方式和工资待遇
校内在岗聘用人员按原用工性质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校外聘用人员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11]90号)和《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南工发[2011]91号)确定。
六、联系地址和邮编
地 址: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南昌工程学院
邮 编:33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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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10月29日
2020江西南昌工程学院人才招聘91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9月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 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附件)
三、引进政策(附件)
相关说明:
1.领军人才。(1)招聘学科: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2)由学校帮助协调其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助手,提供必备的办公室、教学、科研条件;(3)提供平台建设经费(额度由学校论证后确定);(4)服务期内提供校内已装修(含配备一般生活设施)住房一套(120平米,无产权,免房租);(5)领军人才及其待遇、考核由学校论证确定。
2.年龄。领军人才(Ⅲ类)一般在50周岁以下,领军人才(Ⅳ类)、博士人员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紧缺学科:水工结构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4.省一流学科、专业:省一流学科水利工程,以及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水利工程7个省一流专业。
5.科研团队引进。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给予特别支持。团队科研费用整体核拨,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各类人才引进标准相对就高执行。
6.人才基金、科研启动费发放方式。人才基金采取一次性发放与服务期内分年度发放相结合的方式,领军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20万元,其他人才一次性发放金额为10万元,余下部分根据考核分年度发放或给予预借购房;科研启动费采取项目申报、专家论证的方式进行。
7.服务期。领军人才服务期面议,其他引进人才服务期为6年。
8.学历。原则上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本、硕、博专业相关。
9.年薪制人员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0.来校面试考察人员住宿由学校安排,给予报销一趟考察往返交通费。
11.引进人员入校后获得入选学校瑶湖杰青特聘岗位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待遇。学校实施教师国际化培养计划,资助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
12.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报江西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双千计划,入选人员享受相关支持、资助政策(详见江西省双千计划申报网站http://218.64.59.32/egrantweb)。
13. 领军人才根据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招聘,不限于引进计划所列学科(专业)。
14.夫妻双方为博士,一方非按人才引进方式的,给予一次性发放部分人才基金,科研启动费、学位津贴、内聘副教授待遇等按相应类别同等享受。
15.以上所列人才基金、学位津贴、年薪等引进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16.引进对象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附:引进对象说明
1.关于领军人才
Ⅰ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Ⅱ类: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
Ⅲ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井冈学者或其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实施的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的人才工程人选、省级学科学术带头人等;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境)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Ⅳ类: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境)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博士后研修经历。科研成果突出,满足以下任意两项基本条件:(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2)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以上政府性科技成果奖励;(3)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以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二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以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在SSCI/AH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以上;(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5项以上。
2. 关于 业绩突出博士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基本条件:(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2)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以上政府性科技成果奖励;(3)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以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以第一或第二作者(限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CSSC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文件名以姓名+学位+学校+专业+应聘学院命名)等方式。电子邮件请以WORD文档为附件发送至各引进学院(见岗位招聘计划表中提供)。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所有已获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4、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0791-88126554
刘老师 0791-88126554
Email : rsc@nit.edu.cn
学校主页:www.nit.edu.cn
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行政楼310/320办公室(瑶湖校区)
邮编:330099
五、考核方法
1、考核分面试和试讲两部分。
2、定期举行面试(线上视频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2、体检有关安排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试用,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待遇
正式在编。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与学校的津贴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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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西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社区管理人员招聘4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学生工作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招聘公寓驻楼辅导员15名、管理员15名、保洁员15名、维修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上岗条件
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3日。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自荐资料(含学历和工作经历等证件复印件)交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电子稿发至:1580774016@qq.com信箱),联系人:刘少虎,联系电话:0791-88823572,13009791910。
三、录用程序
用人部门制订考核方案,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组织拟录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
参照《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11]90号)和《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南工发[2011]91号)文件精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女性),具体工资待遇可咨询联系人。
五、联系地址和邮编
地 址: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南昌工程学院
邮 编:33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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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人事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