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南昌工程学院专职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会计)人员招聘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6名、其他专业技术(会计)人员2名。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9月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 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19日至6月29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专职教师岗位招聘报名表》、《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其他专业技术(会计)岗位招聘报名表》、《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专职教师岗位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其他专业技术(会计)岗位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将前述报名表格连同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nit.edu.cn。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电子邮件标题及报名文档均以应聘XXX(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报名文档制成压缩文件包,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

  (3)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2020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③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党员证明材料、学习成绩单等。党员证明材料为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或证明党员身份材料。学习成绩单由所在高校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4)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的材料不实或不满足要求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126554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89号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2.现场确认。学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一份)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于2020年7月3日在南昌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person.nit.edu.cn/index.htm)通知公告栏发布,应聘人员届时前往查看。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经现场确认后的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专职教师岗位

  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

  1.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试讲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分数权重设定。试讲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50%。若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相同,取试讲分数较高者,两者均相同则由专家组投票确定排序。

  3. 按照应聘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的名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的,进入体检(含心理测试)环节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二)其他专业技术(会计)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1.考核内容。笔试考核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和岗位相关知识,公文写作以高校常用公文为主。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应变能力、专业水平等。

  2.分数及权重设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50%。若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分数较高者,两者均相同则由面试专家组投票确定排序。

  3.按照应聘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的名单。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的,进入体检(含心理测试)环节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六、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及公示

  1.体检(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在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心理测试)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要求身心健康。

  2.考察。学校组织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公示。根据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4.因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其他一律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待遇:(1)实行人事代理,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国家规定事业编制人员享有的政策除外);(2)聘期六年(试用期一年),聘期考核合格可予以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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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及条件.docx

  报名表格.rar

2020江西南昌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继续教育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上岗条件见附件

  二、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函授站(教学点、教学班)每年两次教学任务安排、邮寄及教师用书发放、试卷印刷、成绩收集等工作;

  2、负责函授站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聘请及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师书、图纸印刷、邮寄及毕业学员毕业设计(论文) 成果的收集、存档等工作;

  3、负责自主教学函授站(教学点、教学班)每学期教学管理材料、考试成绩的收集工作;

  4、协助完成院本部学员每学期面授开学报到以及积欠补考安排工作等工作;

  5、负责院本部及一些非自主教学的函授站点学员的成绩录入工作;

  6、负责院本部及函授站点毕业学员的成绩存档工作;

  7、负责院本部及省内外函授站点学员参加全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专业课考试工作;

  8、负责青书、奥鹏互联网+教育平台教学管理和课程审核等工作;

  9、协助核算本年度任课教师的工作量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与联系方式

  2020年11月09日-11月13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307917 18170981975

  四、报名方式

  个人将自荐资料(含学历和工作经历等证件复印件)交人事处310室,

  电话:88125498

  电子稿请发至:rsc@nit.edu.cn

  五、录用程序

  用人部门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结果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组织拟录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管理方式和工资待遇

  按照学校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根据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相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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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岗位.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09日

2020江西南昌工程学院后勤保障处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后勤保障处面向校内外招聘水工、节能员各1名,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6日期间至用人单位报名。

  三、报名和联系方式

  个人将自荐资料(含学历和工作经历等证件复印件)交后勤保障处办公室(勤家楼214),电子稿请发至:2010984207@nit.edu.cn。联系人:鞠治杰,联系电话:13247706132。

  四、录用程序

  后勤保障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组织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管理方式和工资待遇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11]90号)和《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南工发[2011]91号)确定。

  六、联系地址和邮编

  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33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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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工程学院后勤保障处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

  

人事处 后勤保障处

  

2019年12月30日

2020江西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社区管理人员招聘4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学生工作处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招聘公寓驻楼辅导员15名、管理员15名、保洁员15名、维修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上岗条件

  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3日。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自荐资料(含学历和工作经历等证件复印件)交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电子稿发至:1580774016@qq.com信箱),联系人:刘少虎,联系电话:0791-88823572,13009791910。

  三、录用程序

  用人部门制订考核方案,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组织拟录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

  参照《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11]90号)和《南昌工程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南工发[2011]91号)文件精神,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女性),具体工资待遇可咨询联系人。

  五、联系地址和邮编

  地 址: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南昌工程学院

  邮 编:33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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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及上岗条件.doc

  

学生工作处 人事处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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