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崇仁县补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24人公告
崇仁县公开补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按照《崇仁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方案》中退一补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补录24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人数、范围和形式
(一)补录人数。补录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24名。
(二)补录范围。
1. 参加崇仁县2022年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选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入闱前160名,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含未参加)以及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
2. 经崇仁县城市社区党工委或巴山镇党委研究决定的城市社区聘用人员(不包括退役军人专干),且现仍在崇仁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含各城市社区)工作,素质高、有一定社区工作经验、表现优秀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含大专在读)学历。聘用人员补录比例不超过此次总补录人数的20%。
(三)补录形式。采取对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方式开展补录。符合补录条件的城市社区现有聘用人员到县民政局报名登记,由县城市社区党工委按照资格条件提出意见,经体检、政审和考察的方式开展补录。补录人员社区岗位由崇仁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统筹安排。
二、时间安排
(一)补录时间:2023年9月8日前,由崇仁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电话通知补录范围内考生,如考生自愿放弃补录资格,将自动顺延补录,不另做公示。符合补录条件的城市社区现有聘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崇仁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或巴山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近三个月内工资流水自行到县民政局报名登记。
(二)体检时间:拟补录人员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三)审查时间: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历史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四)公示拟录用人员: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由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补录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拟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补录招聘,未尽事宜另行公告。联系人: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王宇轩,电话:0794-6322488;县民政局周鹏,电话:0794-6365313;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地点:崇仁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人民大道36号);崇仁县民政局(人民大道396号,四楼401室)。
崇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