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教育宏观战略和政策研究、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教育融媒体建设和科技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职责。为更好地适应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我院拟于2024年公开招聘3名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学科系统的专业知识,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研究分析方法和技术,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
6.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以研究成果等为依据),对教育研究事业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发展潜力。
7.具有独立科学调研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
8.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科研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的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将PDF文件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打包压缩,以“毕业学校+姓名”作为文件名,发至邮箱:jxjypgy@163.com。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定材料)、职称资格证书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新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7楼1705会议室。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不全、不规范者将不予受理;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将不予受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考核当日,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候考。
五、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成绩不得低于70分。
1.体检。在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心理测试。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3.考察。全面了解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拟录用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出具的近期思想政治表现材料。
4.公示。对通过以上环节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者,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如递补人员成绩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国家规定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3.参照专业技术岗副高七级发放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期限三年。三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发放工资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76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