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州市市直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3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中学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赣州市市直中学拟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高层次人才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设置23个岗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37名。其中,赣州中学设置4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赣州一中设置11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赣州三中设置3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赣州四中设置5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详见《赣州市市直中学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②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市直中学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周岁)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19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7月19日(含)以后出生(注:7月19日为公告发布之日)。
4.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制人员)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9日17: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将《赣州市市直中学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应聘学校+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各招聘学校指定邮箱(各招聘学校邮箱地址和联系方式附后),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学校+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多个学校或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②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聘)用资格。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岗位资格条件以公告公布内容为准,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资格的及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1.时间:7月29日9:00-11:30,14:30-17:00。
2.地点:赣州一中(章贡区厚德路45号)。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手写签字的《赣州市市直中学202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1份,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手写签字和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7月30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需要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4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以上两者缺一不可)。
(5)对应学科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与招聘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一经发现核实隐瞒实情报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适时向所在单位通报。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官网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和专业素养。试讲使用教材为现行赣州市市直中学高中一年级教材(详见附件4),具体内容由本岗位抽签号1号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
各招聘学校按照岗位计划,在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则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若入闱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发布调剂岗位计划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同一学科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未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中,调剂入闱该岗位,经调剂入闱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修正系数计算后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调剂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计算平均分时先排除弃考等原因造成的零分,再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计算平均分时先排除弃考等原因造成的零分,再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入闱和调剂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将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告。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7日内因个人无法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五)考察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产成的缺额,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计划,从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七)聘用
确定为聘用对象后,须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必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市人社局开出商调函(或介绍信)后,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调出(辞职)手续,逾期不能调出(辞职)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周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不提供任何报考证明、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脱离现岗位,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赣州中学
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区赣康路20号。
联系方式:0797-8109388(党政办)、15083738655(刘老师)、13507070013(黄老师)。
邮箱:jxsgzzx@163.com。
(二)赣州一中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45号。
联系方式:0797-8111176(党政办)、18579772160(刘老师)、13970791335(谢老师)。
邮箱:ganzhouyizhong@163.com。
(三)赣州三中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30号。
联系方式:0797-8225322(党政办)、15970791987(易老师)、15970071929(邓老师)。
邮箱:sz8225322@126.com。
(四)赣州四中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健康路53号。
联系方式:0797-8226135(党政办)、18270726211(郭老师)。
邮箱:jxgzszbgs@163.com。
(五)监督电话
0797—8991490(赣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797—899218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赣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
单位 |
政府专职消防 队员(限男性) |
消防文员 (男女不限) |
备注 |
|
战斗员 |
驾驶员 |
||||
1 |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
12 |
1 |
0 |
|
2 |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
6 |
2 |
2(宣教员) |
|
3 |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
4 |
0 |
0 |
|
4 |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
9 |
2 |
2(1名防火文员、1名出纳) |
|
5 |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
3 |
0 |
2(宣教员) |
|
6 |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
15 |
0 |
0 |
|
7 |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3 |
0 |
|
8 |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0 |
0 |
3(1名会计、2名宣教员) |
|
9 |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8 |
7 |
0 |
|
10 |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8 |
2(宣教员) |
|
11 |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
6 |
6 |
1(会计) |
|
12 |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11 |
3 |
0 |
|
13 |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
9 |
10 |
0 |
|
14 |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0 |
0 |
|
15 |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2 |
1 |
0 |
|
16 |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 |
0 |
5 |
0 |
|
17 |
支队迎宾大道特勤站 |
3 |
0 |
0 |
|
小计 |
103 |
48 |
12 |
||
合计 |
163 |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安远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择优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选调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9名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现为安远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事业编人员,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已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综合文秘岗可放宽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为或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三学年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县科教文化中心807室)
3.提交材料: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附件3,由编制所在单位出具,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6)个人征信报告。
4.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1.考试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内容:教育工作相关知识。
4.考试形式: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5.笔试开考比例为3:1,选调岗位职数为1人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岗位职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职数。
(四)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职数,按照1:1的比例,各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如最高学历相同,取第一学历高者〉;若学历相同,取正式参加工作时间长者)。同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含交管大队)等部门征求意见。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经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
组 长:刘文丙(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林永祥(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晓明(县人社局局长)、李会文(县委编办主任)、
叶光来(县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叶光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具体事务。
六、有关要求
1.选调人员调入后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规定,重新办理职称岗位聘任手续。如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无法聘任原职称等级的,要实行“高职低聘”,待有岗位空缺时进行续聘。
2.本方案由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安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
单位 |
政府专职消防 队员(限男性) |
消防文员 (男女不限) |
备注 |
|
战斗员 |
驾驶员 |
||||
1 |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
12 |
1 |
0 |
|
2 |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
6 |
2 |
2(宣教员) |
|
3 |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
4 |
0 |
0 |
|
4 |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
9 |
2 |
2(1名防火文员、1名出纳) |
|
5 |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
3 |
0 |
2(宣教员) |
|
6 |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
15 |
0 |
0 |
|
7 |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3 |
0 |
|
8 |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0 |
0 |
3(1名会计、2名宣教员) |
|
9 |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
8 |
7 |
0 |
|
10 |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8 |
2(宣教员) |
|
11 |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
6 |
6 |
1(会计) |
|
12 |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
11 |
3 |
0 |
|
13 |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
9 |
10 |
0 |
|
14 |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5 |
0 |
0 |
|
15 |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
2 |
1 |
0 |
|
16 |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 |
0 |
5 |
0 |
|
17 |
支队迎宾大道特勤站 |
3 |
0 |
0 |
|
小计 |
103 |
48 |
12 |
||
合计 |
163 |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