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6人公告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附件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doc
附件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江西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从事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相关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用诚实守信、业务熟悉、乐于奉献、具备较好服务意识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20日(不含周六、周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224
联系人及电话:肖女士 13667053382 0795-3218002
4.资格审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任职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业务技能、职称证书和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与报名登记表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⑤《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上附电子照片;
⑥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等。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们诚信报考。
(二)笔试、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招聘岗位,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可入闱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总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岗位1主要考察机动车驾驶技能等;岗位2、3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宜春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bnr.yichun.gov.cn/)、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三)政审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分数的高低确定政审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政审考察对象。
(四)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后,由单位组织对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宜春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bnr.yichun.gov.cn/)、宜春就业网(https://www.yc9y.com/)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予以录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说明理由不来报到的,按其自行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待遇标准:试用期每月24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3000元左右/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另每月发放600元餐补至用餐卡中。
3.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考核结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单位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为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聘用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会议研究确定应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应聘人员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本公告由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原文标题: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