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宜春市直公立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36人公告

  为加强市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临床工作需要,经宜春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春市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部分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需取得执业书。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直公立医院到部分高校、全国性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以直接向招聘单位投寄简历或现场报名,择期面试,择优录取。

  第一场全国性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于11月16日在广州市海珠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15.1展厅举行。第二次全国性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于12月7日在天津市西青区天津梅江会展中心S2展厅举行。

  四、招聘程序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2.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参加面试。

  3.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入闱对象。经宜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毕业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卫生健康委网官网进行公示。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书和执业书者;

  3.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准聘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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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直公立医院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招聘报名表

  宜春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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