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60人公告

  

  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0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8个、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72个、本科及以下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79个,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3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3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3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牵头、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②副高级职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3)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操作考场宣布的为考生的考核考场分,并非考生的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及以下)。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

  (4)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实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理论知识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D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七)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4)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策、国情、市情等内容。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28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或考前7天内有上述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附件4: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50人公告

  兴国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江西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总计划为550人,其中自主招聘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35人,招聘方案另行制定,其他515人公开招聘的各类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报考我县编内中小学教师、备案制教师岗位的,应符合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招聘“条件”(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报考中小学特岗教师的,应符合江西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对象及条件(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1.系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及保育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关说明

  1.所涉及的“学历”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涉及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含2022年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3.涉及户籍条件的,必须是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本县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8日)。

  4.备案制公办幼儿园教师(未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专业条件,须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含第一学历是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上述各类招聘计划,均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办法。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报名有关事项

  报考编内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备案制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考生报名页面;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厅”特岗计划考生报名页面。其中师范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必须先到现场报名,再在网上报考我县“省统考教师”相应学科,否则没有资格纳入相应岗位录取(凡参加现场报名的,须书面申请放弃第一批次农村小学教师录取)。按规定程序在网上报名,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各报考学科岗位代码见省公告,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有关事项

  (1)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的报考相应学科为省统考农村小学教师相应学科(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2)特殊教育“定向培养教师”的报考相应学科为省统考小学语文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有关事项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师范定向培养”各类教师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兴国县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2)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情况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思想品德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已婚的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由乡镇计生办出具,县卫健委审核盖章)。

  (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见省相关招聘公告。笔试成绩由省统一公布(同时公布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农村小学教师(限应届生报考)岗位、农村公办幼儿园(限应届生报考)教师岗位,先将已参加现场报考“定向培养”的人员列出后,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 5 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 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省统考农村小学教师(限应届生报考)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告,其他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均由省统一公布。

  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因考生报考学科不同,分别将笔试成绩进行折算后再排名,笔试折算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折算成绩=折算系数×个人学科专业成绩+个人综合知识成绩

  折算系数为报考本县岗位参加省统考小学各学科考试全体考生的有效成绩(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总平均分与参加相应单学科考试考生的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为:

  该学科折算系数=省统考小学各学科全体考生的总成绩平均分÷该学科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三)报考志愿及招聘计划调剂

  入闱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省公告规定比例的岗位,省厅将在网上公告。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志愿调剂报名。

  省统考限应届生报考的教师岗位如有缺额,缺额调剂到同学段同学科未限应届生报考岗位,从已报考该岗位且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特岗教师岗位如有缺额,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本县各类教师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再进行一次计划调剂。如确需调剂岗位计划的,报省特岗教师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相应缺额调剂到本县紧缺学科岗位。调剂后所增加的招聘计划,从已报考我县特岗教师岗位的已入闱面试且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

  省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含志愿调剂入闱考生)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入闱名单后,入闱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内容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与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与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严格执行报考岗位条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假证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同一学科多于两个试场的,考生和评委均采用抽签的办法随机确定,同一学科在同一试场考生的面试顺序也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办法另行公布)。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编内、特岗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2.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编内教师录取办法。第一批次的拟录用人员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第一批次学科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因招聘缺额调剂后增加的第二批次拟录用人员,从已参加面试的我县“编内教师”和“特岗教师”对应学科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他各岗位录取办法。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大学生退役士兵、最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各类教师的录用办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

  3.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教学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1次(同分情况下,按面试成绩较高的优先)。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开择岗(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因考生资格不符或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022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关毕业证、及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时间自2022年9月开始(如届时未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我县“人才新政35条”相关优惠政策、《兴国县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惠政策(试行)》相关政策。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三)“备案制教师”:编外招聘,使用用人备案数招聘,实行编制备案制,在薪酬待遇、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各项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各类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任教5学年以上,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考研、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特岗教师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教科体局、财政局、县委编办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招聘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兴国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9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招聘临聘人员3人公告

  附件下载:定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2年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18〕75号)有关要求,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0名(男性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32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90年10月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同等条件下,中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体育专科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取保候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章贡区纪委区监委案管室(章贡区章江路16号区政中心A座1801室)。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生活常识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立定跳远、50米短跑、1000米跑三项。

  

(四)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录用要求。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1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30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留置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合格后,留置看护队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工作岗位,按每人每年5万元左右的工资待遇标准予以保障(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中餐补助、五险等),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监察机关再另行发放补助。

  

(3)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处突大队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与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应聘人员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由章贡区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819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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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章贡区留置看护队员报名表

  

赣州市章贡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原标题:2022年度章贡区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q.gov.cn/zgqzf/tzgg/202211/af20a621453d4d43a7f23e9f39b1ef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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