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符合《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7天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期间发送至zjq8872953@163.com或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家发股302(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韶关市西堤北路22号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电话:0751-8878520。
 
4.报名材料
 
(1)需提供报名材料:①《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5)(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承诺人签名”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4)。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二是报考人员签订的《个人报考承诺书》;三是代报名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及委托书。
 
(2)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4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考生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笔试公告、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1(见附件1)采取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B1(见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招聘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合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A1报考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B1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2.面试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统一面试或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进入岗位后应当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并要求三年内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点击查看):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符合《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7天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期间发送至zjq8872953@163.com或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家发股302(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韶关市西堤北路22号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电话:0751-8878520。
 
4.报名材料
 
(1)需提供报名材料:①《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5)(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承诺人签名”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4)。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二是报考人员签订的《个人报考承诺书》;三是代报名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及委托书。
 
(2)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4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考生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笔试公告、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1(见附件1)采取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B1(见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招聘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合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A1报考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B1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2.面试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统一面试或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进入岗位后应当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并要求三年内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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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临聘教师(第二轮)4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临聘教师规范管理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1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校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定于2024年9月期间开展公开招聘市直学校临聘教师(第二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州中学和韶关市第五中学。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共计招聘4人,各学校具体招聘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不限(具体学历学位要求及教师资格证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报考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请咨询相关学校,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⑺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⑽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教师资格:具体教师资格证要求(详见附件1)。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查询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17:00止。报名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所选择报名学校的邮箱(见附件2),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学校及应聘岗位(如:张三/单位+岗位)。
 
2.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⑴提交附件3《2024年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字的电子版。
 
⑵考生需提供以下①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⑶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专门的审核人员对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专人电话通知参加学校考试的时间。
 
五、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内容与形式以报考学校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所报考的学校。考试工作统一在2024年9月23日前完成。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4年修订)》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的,将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相关规定临聘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临时受聘的专任教师待遇请咨询各学校,聘期按一学年来签订。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附件2)咨询。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教育局
 
2024年9月4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2名,详见《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对符合《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7天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期间发送至zjq8872953@163.com或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家发股302(韶关市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韶关市西堤北路22号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电话:0751-8878520。
 
4.报名材料
 
(1)需提供报名材料:①《浈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5)(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贴报名表(或在报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报名表》中“承诺人签名”必需本人手写签名;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③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④报考相应职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⑤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复印件;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4)。一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二是报考人员签订的《个人报考承诺书》;三是代报名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及委托书。
 
(2)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卫生人才+2024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jq8872953@163.com)。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按照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招聘岗位及考生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浈江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302(浈江区西堤北路22号)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其余工作流程(笔试公告、面试公告等)只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1(见附件1)采取面试的方式,岗位代码B1(见附件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招聘组织单位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笔试完成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发布通知。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合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2.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A1报考资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符合岗位代码B1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相关面试公告。
 
2.面试地点。视报名情况组织统一面试或到高校开展校园招聘面试。
 
3.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浈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进入岗位后应当在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并要求三年内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未按时取得对应岗位资格证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87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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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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