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吉安市驻粤流动党员委员会党务秘书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正式党员(限男性);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3、思想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耐心细致,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积极主动,执行力强,热爱党务工作 ;
4、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基础计算机操作技能;
5、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党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公文处理及文字功底扎实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1. 协助做好党委理论学习的计划制定、学习活动组织和记录备案;
2. 协助做好党委各种日常会议的筹备、组织、记录、建立党委组织生活档案;
3. 协助开展党委党员大会的筹备、组织;
4. 协助开展党委各类党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协助开展各类党建考核工作;
5. 负责党建对内、对外宣传材料收集、整理和撰写;
6. 负责党委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7. 协助领导和同事完成党委的各项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2019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jarencai.com/)下载《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33室报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地点、工资及待遇
工作地点为深圳,待遇面议,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试用期3个月。
七、办理聘用手续
所招聘人员与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管理制度的,予以解聘。
八、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广泛接受群众和考生的监督。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一旦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华涵子 联系电话:1370706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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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招聘财务2人公告
2019年江西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招聘财务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财务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后出生);
4、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初级资格以上(含初级),取得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会计学等经济类专业,具备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备按企业会计制度及新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及税务处理工作能力,能熟练运用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需要一定的写作能力,最低服务年限3年(需签协议)。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招聘的。
四、招聘工作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电子邮件形式统一报名, 2019年9月2日至9月4日5点半止(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电子档(含相关需要扫描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一份等)发至电子邮箱sjsjjck2012@163.com。联系电话:0796-8220657或0796-8216061。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其参加下一环节的招聘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2.考试、政审、体检及录用。经初步筛选符合招录条件的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后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以财务知识为主。面、笔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经考试选拔后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及体检合格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3.薪资待遇:与吉安市城建档案服务部单位正式职工同工同酬,月均收入5000元左右。
五、其他事项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网址:http://zjj.jian.gov.cn/,并保持电话畅通。
2019年8月26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2019年吉安市吉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集聚各方优秀人才投身吉水社会事业,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我县拟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报考对象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国办发[2002]35号规定: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分类
1、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应届毕业生在8月15日以前须提供毕业(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8月15日以前提供。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考生网上诚信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方式报考。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通过Email于2019年6月27日前发至jsrsjsyg@qq.com。
报名材料:《吉水县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表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成绩证明)、证明材料等,正式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复审。
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2室(城北洪先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方式:报考教师者面试为无生试讲,报考其他岗位者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的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入编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
五、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符合吉水县《关于实施“吉水英才”计划的意见》(吉水县发〔2018〕14号)(附件4)人才类别的,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人才评审认定委员会认定后,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关待遇。
六、事项
1、公示前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2、咨询电话:0796-7108083(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
附件1:2019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3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19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青原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截止2019年3月1日);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7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3000米跑成绩×50%+100米跑成绩×2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0% +立定跳远成绩×10%。(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请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上四天休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42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2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合同制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15879424371(王队长)
15979637944(李队长)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