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滨州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6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医学院是省属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山东省省市共建高校、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3月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1970年10月整体搬迁至山东省惠民地区行署驻地北镇办学,1974年11月设立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1981年9月改称北镇医学院,1983年3月随驻地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烟台校区投入使用。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临床医学、药学为优势,残疾人高等教育、康复高等教育为特色,医、理、工、管、教等多学科门类渗透融合、协调发展的本科医学院校。
 
学校占地1600余亩,总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有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5所,有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学校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现有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3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护理学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50%;学校进入软科中国医科实力A大学行列。直属附属医院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3个、重点学科5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滨州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以外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main.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1日9:00-6月11日16:00。
 
2.查询时间
 
2024年5月31日11:00-6月12日16:00。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main.htm)点击浮窗(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122.51.154.70:18080/)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及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main.htm)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以下报名材料请上传彩色扫描件至报名系统: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面试前提供相关材料的承诺;2024年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
 
(6)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7)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
 
(8)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学校二级学院开具的学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或班委会、团支部成员)证明;
 
(9)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自报名起始时间1个工作日后启动,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含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的30%和70%,笔试总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及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main.htm)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的通知,请及时关注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main.htm)及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我校将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组织招聘。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913280
 
监督电话:0535-6913056
 
监督邮箱:byrczp@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山东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104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是省属三甲综合医院、山东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急救中心。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重点专科、省精品特色专科等重点平台41个;设有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科研平台。医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证、执业证等。
 
  (三)其它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滨州医学院网站(http://www.bzmc.edu.cn/)和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byf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博士研究生岗位
 
  此次博士研究生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在系统开放的时限内,报名人员可登录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zzrs.byfy.cn/)报名;系统未开放时,可按照要求发送个人简历至报名邮箱(byfygkzp@126.com),发送简历后拨打报名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6月4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6月10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点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http://zzrs.byfy.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单位尚未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只能补充证明材料。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影响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6月10日17:00。
 
  医院在招聘系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需自行、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是否通过。未通过者按照退回意见进行修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报名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6月1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4.报名系统需要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证明(学校主管部门开具证明或毕业论文等其它具有效力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等,具体通知在医院官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医院网站(http://zzrs.byfy.cn/)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而耽误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医院官网(http://zzrs.byfy.cn/)公布。
 
  (三)考试
 
  根据相关规定和医院工作实际,博士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其它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在医院官网(http://zzrs.byfy.cn/)公布,不单独通知本人。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现场确认及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医院官方网站(http://zzrs.byfy.cn/)另行通知,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材料审查日期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未携带者禁止参加考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考察,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的,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在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标准及医院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43-32565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
 
  监督电话:0543-325650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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