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8人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海县司法局、东海县数据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7月 1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7月13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1日— 7月14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7月1日— 7月14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7月15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政策咨询电话:
 
  东海县司法局:0518-80321698;
 
  东海县数据局:0518-87293003;
 
  技术咨询电话: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7月15日15:00-17: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
 
  (1)现役军人及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国家、省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岗位代码D01岗位,基础工资4000元/月,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后参照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岗位代码D02、D03岗位,基础工资3200元/月,参照在编人员福利待遇执行,根据定期考核成绩酌情增加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5人公告(第一批)

  
 
  因工作需要,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东海县纪委”)、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东海县政府办”)、东海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东海县城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相关经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7月5日。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岗位代码C01岗位持有汽车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测试环节加2分;岗位代码C02岗位持有退伍证、A1驾驶证、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技能测试环节每项加2分,可累加;岗位代码C03岗位持有退伍证的面试环节加2分。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东海县纪委:岗位代码C01岗位,东海县纪委监委412办公室,咨询电话:0518-87211969;
 
  东海县政府办:岗位代码C02-C04岗位,东海县行政中心B313办公室,咨询电话:0518-87220838;
 
  东海县城管局:岗位代码C05岗位,东海县和平东路173号城管局大楼201办公室,咨询电话:0518-87236790。?
 
  4.报名所需材料:《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毕业证、驾驶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请具备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受理。
 
  报名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此次招聘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国家、省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C03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C04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技能测试
 
  1.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车辆驾驶及规范操作;岗位代码C04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中式面点制作及烹饪技术。
 
  2.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技能测试。(2)本次技能测试为全程封闭考试,测试期间考生按顺序进行测试。
 
  (三)面试
 
  1.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岗位代码C03岗位报名成功即可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岗位代码C03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加分)×100%。
 
  岗位代码C04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10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岗位代码C01、C02、C03、C05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岗位代码C04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岗位代码C03、C04岗位则直接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胸部正位片(无片)、心电图、血糖、转氨酶两项、肾功三项、肝胆胰脾双肾彩超等。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岗位代码C01、C02、C03、C05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岗位代码C04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岗位代码C01岗位待遇按本单位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岗位代码C02、C04、C05岗位待遇按每年不低于3.6万元执行;岗位代码C03岗位待遇按2200元/月执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5人公告(第一批)

  
 
  因工作需要,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东海县纪委”)、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东海县政府办”)、东海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东海县城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相关经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7月5日。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岗位代码C01岗位持有汽车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测试环节加2分;岗位代码C02岗位持有退伍证、A1驾驶证、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技能测试环节每项加2分,可累加;岗位代码C03岗位持有退伍证的面试环节加2分。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东海县纪委:岗位代码C01岗位,东海县纪委监委412办公室,咨询电话:0518-87211969;
 
  东海县政府办:岗位代码C02-C04岗位,东海县行政中心B313办公室,咨询电话:0518-87220838;
 
  东海县城管局:岗位代码C05岗位,东海县和平东路173号城管局大楼201办公室,咨询电话:0518-87236790。?
 
  4.报名所需材料:《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第一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毕业证、驾驶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请具备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将不再受理。
 
  报名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此次招聘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国家、省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C03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C04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技能测试
 
  1.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车辆驾驶及规范操作;岗位代码C04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中式面点制作及烹饪技术。
 
  2.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技能测试。(2)本次技能测试为全程封闭考试,测试期间考生按顺序进行测试。
 
  (三)面试
 
  1.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岗位代码C03岗位报名成功即可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岗位代码C03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加分)×100%。
 
  岗位代码C04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10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岗位代码C01、C02、C03、C05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岗位代码C04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岗位代码C01、C02、C05岗位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岗位代码C03、C04岗位则直接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胸部正位片(无片)、心电图、血糖、转氨酶两项、肾功三项、肝胆胰脾双肾彩超等。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岗位代码C01、C02、C03、C05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岗位代码C04岗位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岗位代码C01岗位待遇按本单位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岗位代码C02、C04、C05岗位待遇按每年不低于3.6万元执行;岗位代码C03岗位待遇按2200元/月执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8人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东海县司法局、东海县数据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东海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7月 1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7月13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7月1日— 7月14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7月1日— 7月14日每天的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7月1日09:00—7月15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政策咨询电话:
 
  东海县司法局:0518-80321698;
 
  东海县数据局:0518-87293003;
 
  技术咨询电话:0518-87027336(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7月15日15:00-17: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
 
  (1)现役军人及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国家、省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岗位代码D01岗位,基础工资4000元/月,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后参照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岗位代码D02、D03岗位,基础工资3200元/月,参照在编人员福利待遇执行,根据定期考核成绩酌情增加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