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镇江丹阳市卫生健康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2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9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9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丹阳市卫生健康单位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工作单位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纳入丹阳市编外用工管理系统的;
 
  (5)不适合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日9:00—7月19日17:00,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①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合并做成1个PDF,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309019485@qq.com。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上述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②报考人员加入“2024编外人员招聘群”(QQ群号:695096006),可在群内查询本次考试等相关通知。
 
  2.网上审核: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邮件方式反馈,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岗位。报名期间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
 
  三、考试
 
  1.考试方法:
 
  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各岗位所要求的基础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将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用人单位负责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体检、政审。
 
  六、聘用手续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工作待遇
 
  按照《丹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丹办发〔2019〕103号)享受相关待遇。
 
  八、公示网站及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及成绩公示网址: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anyang.gov.cn)——政务公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11-86860908;监督电话: 0511—86522273(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江苏镇江丹阳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51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丹阳市培养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51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丹阳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一,下简称《岗位表》)。
 
  (八)招聘面向范围为丹阳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2024届师范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②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丹阳市教育局组织,委托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dypxzx.cn/,以下简称“考试中心”)统一实施。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周三)9:00-15:00;
 
  报名地点:丹阳市教育局六楼6008会议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与丹阳市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考试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7月13日(周六)上午,面试地点为丹阳市马相伯小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一)面试要求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二)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考试中心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考察工作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
 
  五、公开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后,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手续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丹阳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按照省有关规定及其定向就业协议执行。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和咨询电话:0511-86569166(丹阳市教育局人事科)。监督举报电话:0511-86524609(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丹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2024年江苏镇江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健委)所属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10日之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十)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1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6:00。
 
  (二)报名地址:牡丹江医学院学生楼三楼招生就业处多功能厅。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照片(正面小二寸证件照)2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并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5)“两个同等对待对象”还须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社会化人员规培证明。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现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安排
 
  (一)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合成计算。
 
  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上发布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由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进行。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丹阳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其他
 
  1.录用进编的急需紧缺卫技专业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1—86860908 ;监督电话:0511—86572388(市纪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0511—86522273(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本招聘公告由丹阳市卫健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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