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雅安名山区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名山区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名山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8年7月8日—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3年7月8日—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8.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9.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与岗位条件一致的专业及同等学历学位;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雅安市名山区茶都大道212号四楼404室)。
 
  3.报名提供材料:
 
  ①《雅安市名山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④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报考岗位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名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所有材料和信息须真实有效,资料不齐全视为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数不超过15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岗位,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区卫生健康局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 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对于进入面试人员,发给面试准考证。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工作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名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符合《雅安市名山区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实施办法》支持对象的,按照《雅安市名山区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实施办法》申请享受支持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3223875。
 
  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0835)3235465。
 
  监督电话:
 
  中共雅安市名山区纪委监委:(0835)3235444。
 
  附件: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四川雅安名山区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名山区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名山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8年7月8日—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3年7月8日—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8.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9.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与岗位条件一致的专业及同等学历学位;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雅安市名山区茶都大道212号四楼404室)。
 
  3.报名提供材料:
 
  ①《雅安市名山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④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报考岗位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名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所有材料和信息须真实有效,资料不齐全视为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数不超过15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岗位,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区卫生健康局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 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对于进入面试人员,发给面试准考证。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工作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名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符合《雅安市名山区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实施办法》支持对象的,按照《雅安市名山区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实施办法》申请享受支持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3223875。
 
  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0835)3235465。
 
  监督电话:
 
  中共雅安市名山区纪委监委:(0835)3235444。
 
  附件: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四川雅安名山区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4年名山区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名山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8年7月8日—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3年7月8日—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8.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9.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与岗位条件一致的专业及同等学历学位;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雅安市名山区茶都大道212号四楼404室)。
 
  3.报名提供材料:
 
  ①《雅安市名山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④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报考岗位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⑥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名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所有材料和信息须真实有效,资料不齐全视为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数不超过15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岗位,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区卫生健康局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5:1 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对于进入面试人员,发给面试准考证。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工作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织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名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符合《雅安市名山区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实施办法》支持对象的,按照《雅安市名山区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实施办法》申请享受支持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3223875。
 
  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0835)3235465。
 
  监督电话:
 
  中共雅安市名山区纪委监委:(0835)3235444。
 
  附件: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名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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