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嵊州市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2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25名。其中事业单位15名,国有企业1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人数和应聘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嵊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等情况。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中属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各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嵊州市公开招聘高层次储备人才报名表》(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其他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及初选评价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结合毕业院校、获得荣誉、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比选,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将开展面谈,择优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每个岗位按不高于1:10比例确定)。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初审情况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回复,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如不足3:1,由招聘单位研究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开展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应聘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国有企业聘用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担任中层正职。
(二)人才政策。聘用人员除所在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可按规定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
(三)培养管理。聘用人员作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人才储备力量,将根据岗位特点和自身情况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及时提拔使用。
五、其他规定
(一)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将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zzj.gov.cn)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咨询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5-83012235)、嵊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5-83107973、83031727),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附件: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2024年浙江绍兴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5人公告
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应聘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和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须取得相应的执(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2日之后出生),但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2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实行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五)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22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或在编人员;
7.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周四)- 8月23日(周五)上班时间(8:30-11:3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五楼大会议室(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
3.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打印的报名表一份(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和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执(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只有临床医学等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盖章的研究方向书面证明;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2024年7月22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二) 考试
采用分类考试形式,以下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生方式: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岗位,其他要求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8月31日(周六)上午,最终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 120 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
考生须于2024年8月30日(周五)规定时间内(8:30-12:00,14:00-15:30)持本人身份证到嵊州市卫生健康局420办公室(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如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如因特殊情况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
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 1:2 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直接面试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他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将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时间: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择岗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招聘单位为医共体分院的聘用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就同一岗位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作自动放弃处理,相应岗位不再递补。自主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3.本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相关专业如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参加培训。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和规培合格证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嵊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嵊州分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6.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89/index.html)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最新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
1.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575-83275215;
2.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总院人事科0575-83338396;
3.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人事科0575-83027620;
4.嵊州市妇幼保健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嵊州分院)人事科0575-83184759;
5.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 0575-83373116。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
嵊州市中医院医共体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浙江绍兴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第二次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3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周一)--6月4日(周二)上午7: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办公室(嵊州市三界镇青春路60号)。联系电话:0575-83083006。
3.报名需提供材料:
填写好的《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本院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
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应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在聘用期内需服从岗位调剂。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3.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发布在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83006(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2024年浙江绍兴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第二次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3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周一)--6月4日(周二)上午7: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办公室(嵊州市三界镇青春路60号)。联系电话:0575-83083006。
3.报名需提供材料:
填写好的《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1份,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本院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
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应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在聘用期内需服从岗位调剂。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3.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发布在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83006(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