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沧州海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11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高层次专业型人才来海创新创业,持续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海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海兴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实施海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选聘涉及4个事业单位,共11名选聘计划,其中海兴县医院4名,海兴县中医医院2名,海兴县中学3名,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名。
 
  海兴县医院是海兴县唯一的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疗单位,服务半径人口约30万。临床业务科室设有神经内科、老年和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呼吸消化科、重症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康复科、口腔科、中医科、急诊科、皮肤科等17个,医技科室超声科、功能科、CT科、放射科、核磁科、病理科、检验科、消毒供应室等12个,行管科室15个,编制床位483张,年门急诊量18万余人次,年出院人数1.5万余人次。
 
  海兴县中医医院是海兴县唯一一所中医医院,为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保健服务,同时运用传统的中医技术诊治与护理常见病多发病及预防保健和恢复期病人的康复诊治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海兴县中医医院新院区总业务面积1.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79张,全院职工120人,医护人员72人、医技人员27人,行政后勤及辅助科室21人。设有门诊住院楼、康复楼、感染楼,开设科室有临床科室16个,医技科室5个,行政后勤及辅助科室8个,开设病区5个。
 
  海兴县中学为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基础宽厚,富于创新,个性健康,全面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办学宗旨,以“崇德、笃行、沉毅、诚行”为校训;以“崇德、励志、和谐、奋进”为校风;以“勤奋、严谨、务实、反思”为教风;以“勤学、务实、多思、求活”为学风,打造市级精品校,为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一批德技双馨、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人才。
 
  二、选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证件审核、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主),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2022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名单详见附件5。
 
  (二)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海兴县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需要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7月1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已在沧州辖区就业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4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工作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gbg6621178@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2024年7月19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317-6621178
 
  2.报名要求
 
  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成的《海兴县2024年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简历(包含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学习经历要求从本科学习经历写起)、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反正面)、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认证书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见附件4)、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其他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发送的邮件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证件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由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证件审核时考生须提供邮箱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审核合格人员现场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测评考核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测评考核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测评考核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顺序。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测评考核通知单》。
 
  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分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测评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外及时公布成绩。
 
  对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体检
 
  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均落实事业编制。同等条件下依据相关政策在职称评聘上优先落实。
 
  (二)住房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租房、购房补贴,具体按照《海兴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三)其他待遇: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支持,具体按照《海兴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施行。
 
  六、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成立选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
 
  2024年7月8日


2024年河北沧州海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11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高层次专业型人才来海创新创业,持续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海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海兴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实施海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选聘涉及4个事业单位,共11名选聘计划,其中海兴县医院4名,海兴县中医医院2名,海兴县中学3名,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名。
 
  海兴县医院是海兴县唯一的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疗单位,服务半径人口约30万。临床业务科室设有神经内科、老年和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呼吸消化科、重症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康复科、口腔科、中医科、急诊科、皮肤科等17个,医技科室超声科、功能科、CT科、放射科、核磁科、病理科、检验科、消毒供应室等12个,行管科室15个,编制床位483张,年门急诊量18万余人次,年出院人数1.5万余人次。
 
  海兴县中医医院是海兴县唯一一所中医医院,为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保健服务,同时运用传统的中医技术诊治与护理常见病多发病及预防保健和恢复期病人的康复诊治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海兴县中医医院新院区总业务面积1.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79张,全院职工120人,医护人员72人、医技人员27人,行政后勤及辅助科室21人。设有门诊住院楼、康复楼、感染楼,开设科室有临床科室16个,医技科室5个,行政后勤及辅助科室8个,开设病区5个。
 
  海兴县中学为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基础宽厚,富于创新,个性健康,全面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办学宗旨,以“崇德、笃行、沉毅、诚行”为校训;以“崇德、励志、和谐、奋进”为校风;以“勤奋、严谨、务实、反思”为教风;以“勤学、务实、多思、求活”为学风,打造市级精品校,为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一批德技双馨、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人才。
 
  二、选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证件审核、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主),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2022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名单详见附件5。
 
  (二)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海兴县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需要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7月1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已在沧州辖区就业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4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工作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gbg6621178@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2024年7月19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317-6621178
 
  2.报名要求
 
  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成的《海兴县2024年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简历(包含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学习经历要求从本科学习经历写起)、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反正面)、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认证书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见附件4)、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其他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发送的邮件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证件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由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证件审核时考生须提供邮箱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审核合格人员现场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测评考核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测评考核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测评考核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顺序。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测评考核通知单》。
 
  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分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测评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外及时公布成绩。
 
  对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体检
 
  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均落实事业编制。同等条件下依据相关政策在职称评聘上优先落实。
 
  (二)住房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租房、购房补贴,具体按照《海兴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三)其他待遇: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支持,具体按照《海兴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施行。
 
  六、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成立选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
 
  2024年7月8日


2024年河北沧州海兴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8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关于部分县(市、区)2024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备案的批复》(沧人社批〔2024〕1号)和《关于部分县(市、区)2024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备案的批复》(沧人社批〔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工作由海兴县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
 
  三、招聘数量
 
  根据上级批准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公开招聘共有28个单位,招聘86名工作人员。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海兴县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xing.gov.cn)、报名网址(http://hebrsks.com/#/e/hssyzp)。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海兴县户籍或生源地。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海兴县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海兴县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即2006年8月7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海兴县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7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2024年8月13日17:00。
 
  缴费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7:00。 ?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谨防因失密带来损失。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工作简历”中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请注明“编外”或“编内”,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场证件审核环节,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4.报名咨询电话:0317-6621178
 
  (二)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题、阅卷、考点选择、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8月21日- 8月23日登录报名网址(http://hebrsks.com/#/e/hssyzp)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报考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卫生类科目笔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教育类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和卫生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于笔试结束2天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hebrsks.com/#/e/hssyzp)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证件审核
 
  1.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比例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证件审核。县社会事务局会同县教育局进行证件审核。教育类岗位相关专业资格的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学历等条件审查由县社会事务局负责。
 
  2.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有带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首页、本人页,按海兴县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
 
  (2)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海兴县户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现场证件审核和面试安排将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xing.gov.cn)上发布。 ?
 
  ???(四)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卫生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面知识和通用能力。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现场准备20分钟,试讲10分钟。
 
  报考综合类岗位和卫生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综合类岗位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教育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综合类岗位和医疗类岗位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教育类岗位由县教育局负责教师资格审查,社会事务局负责审查学历及其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体检由县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政府官网、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海兴县纪委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海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河北沧州海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11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高层次专业型人才来海创新创业,持续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海兴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海兴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实施海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选聘涉及4个事业单位,共11名选聘计划,其中海兴县医院4名,海兴县中医医院2名,海兴县中学3名,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名。
 
  海兴县医院是海兴县唯一的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疗单位,服务半径人口约30万。临床业务科室设有神经内科、老年和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呼吸消化科、重症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康复科、口腔科、中医科、急诊科、皮肤科等17个,医技科室超声科、功能科、CT科、放射科、核磁科、病理科、检验科、消毒供应室等12个,行管科室15个,编制床位483张,年门急诊量18万余人次,年出院人数1.5万余人次。
 
  海兴县中医医院是海兴县唯一一所中医医院,为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保健服务,同时运用传统的中医技术诊治与护理常见病多发病及预防保健和恢复期病人的康复诊治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海兴县中医医院新院区总业务面积1.3万平方米,设置床位79张,全院职工120人,医护人员72人、医技人员27人,行政后勤及辅助科室21人。设有门诊住院楼、康复楼、感染楼,开设科室有临床科室16个,医技科室5个,行政后勤及辅助科室8个,开设病区5个。
 
  海兴县中学为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基础宽厚,富于创新,个性健康,全面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海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办学宗旨,以“崇德、笃行、沉毅、诚行”为校训;以“崇德、励志、和谐、奋进”为校风;以“勤奋、严谨、务实、反思”为教风;以“勤学、务实、多思、求活”为学风,打造市级精品校,为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一批德技双馨、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人才。
 
  二、选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证件审核、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主),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2022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名单详见附件5。
 
  (二)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海兴县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需要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7月1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已在沧州辖区就业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4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工作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gbg6621178@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2024年7月19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317-6621178
 
  2.报名要求
 
  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将填写完成的《海兴县2024年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简历(包含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学习经历要求从本科学习经历写起)、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反正面)、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认证书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见附件4)、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近期小二寸蓝底照片电子版、其他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发送的邮件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证件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由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证件审核时考生须提供邮箱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审核合格人员现场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测评考核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测评考核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测评考核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顺序。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测评考核通知单》。
 
  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分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测评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外及时公布成绩。
 
  对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体检
 
  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均落实事业编制。同等条件下依据相关政策在职称评聘上优先落实。
 
  (二)住房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租房、购房补贴,具体按照《海兴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三)其他待遇: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支持,具体按照《海兴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施行。
 
  六、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成立选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
 
  2024年7月8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