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26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2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报考职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状况;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学历要求参考附件1);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下午2:30至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5:30,报名系统将于8月2日(星期五)下午5:30关闭。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大小为1M以下)。
 
本次招聘报名和测试工作由中山市两级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法院的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为方便我院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三)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重复报考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测试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9:00后。
 
取得测试资格人员,可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测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准考证作为考试(含测试、面试等)、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测试
 
1.测试包括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
 
(1)理论测试为闭卷考试,测试题目委托相关考试机构命题,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庭审记录能力,要求报考人员根据录音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录入文字,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形式及评分要求详见附件2。
 
2.测试成绩由理论测试成绩占8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20%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测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测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依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测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规定比例的,按测试合格人数的三分之一向下取整调整该岗位拟聘用人数,并按调整后的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测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3人的不开展面试。
 
3.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
 
理论测试: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技能测试:2024年8月10日上午11:40-12:30。
 
(2)地点:具体测试考场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留意报名网站、“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信息。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公告在报名网站、“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应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和短信电话通知,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对象均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委托第三方进行,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结果仅供本院参考。
 
心理素质测评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网站、“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试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内容、标准由我院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密切留意报名网站、“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信息和短信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优先,如均未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安排公告在“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2020年修订)》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我院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法院网”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如出现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如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在1年内申请离职等情况的,我院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未聘用的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后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我院可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或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60-8888068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广东中山市小榄镇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第二期)41人公告

 

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41名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山市小榄镇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第二期)共41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山市小榄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校、实际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小榄镇合同制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须与所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报名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2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2日后出生):
 
(1)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2)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5.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仍在合同期内的本镇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的,取消所有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5日
 
3.报名方法:
 
(1)点击以下链接按要求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Umd5Z25ET2dPcVRr
 
(2)将报名书面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后,以“岗位代码+应聘学科名称+姓名”命名。报考者将书面材料和视频材料发至报考岗位相应邮箱(详见附件1)。
 
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①提交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
 
A.《2024年小榄镇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第二期)报名表》(附件3);
 
B.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C.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D.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E.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F.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
 
②提交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
 
视频资料要求:呈现本人的教态和语言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内容自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压缩至150M以内,视频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应聘学科名称+姓名。视频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络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③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④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参加面试考试时验证原件及收复印件。
 
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⑥师德师风审查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镇招聘小组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数量:岗位招聘人数为1-3个时,择优入围比例为1:5;岗位招聘人数为4个及以上时,择优入围比例为1:3。
 
报名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相关事宜,没有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考核内容
 
试教。
 
2.分值构成
 
(1)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2)考核成绩计算方法:采用去除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短信通知拟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有关事项,没有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1.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
 
3.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政审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小榄镇人民政府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最终聘用情况以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8.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9.放弃聘用资格的;
 
11.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1.咨询电话:0760-22828229(肖老师)或22226360(冼老师)
 
2.监督电话:0760-22118819(岑老师)
 
 
 
 
中共中山市小榄镇委员会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2024年8月11日

2024年广东中山市三角镇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57人公告

 

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57名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中山市三角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共57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校、实际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三角镇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已满一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需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或相近)(附件2)。
 
3.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后出生):
 
(1)取得应聘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4.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5.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报名方法:请将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排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应聘学段学科+姓名+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如:A202401初中语文张三三角镇临聘教师报名资料)。
 
3.报名资料
 
(1)《中山市三角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填写附件3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教师资格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应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公告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材料、学习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党员证明等);
 
(6)所有报考者须提交5分钟以内的模拟教学视频。
 
视频要求:模拟教学内容结合所报岗位的学段学科,呈现报考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态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大小限制在150M以内,视频名称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若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网络报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镇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和任职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数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有关考核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没有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我镇招聘小组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试教)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注意查看手机信息。
 
2.考生须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
 
(3)面试顺序按学科分组现场抽签确定。
 
(4)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体检及政审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
 
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9.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0.放弃聘用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因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本公告由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760-85542923(李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760-85543535(孙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中山市三角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广东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招聘高级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级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高级聘用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三乡镇2024年公开招聘高级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同时将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sxzzp406@126.com,邮件主题及资料文件夹请以“高级聘用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网上报名二维码:
 
图片1.png
 
(三)报名材料
 
1.《三乡镇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电子版);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提交扫描版);
 
5.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或取得重大工作成果等证书扫描件;
 
6.其他材料。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职位的规定资格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考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三乡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可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十、薪酬待遇
 
有关薪酬待遇按三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酬福利有关方案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三乡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38123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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