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遂昌

 
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2、具有遂昌县户籍(含遂昌户籍、出生地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24年8月5日(下同)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5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遂昌县公安路28号(遂昌县公安局4楼政治处)。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发放体测通知书。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表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附件2,报名表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退伍证等岗位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警务辅助1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男)4*10米、1000米、俯卧撑、纵跳摸高,(女)4*10米、800米、仰卧起坐、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详见附件4)。体能测试合格者(单项35分以上,总分180分以上,纵跳摸高为通过式不占分)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体测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的,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考生无纹身。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参加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需要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薪酬待遇
 
按不同岗位和层级管理,实行差异化薪酬,动态调整,并缴纳“五险一金”,全年平均应发工资7万元左右。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遂昌县公安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公安”微信公众号、遂昌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遂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公安局政治处0578—8113589
 
监督电话: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578—8512672
 
 
 
附件3:委托书.doc
 
 
遂昌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浙江丽水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3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有遂昌县17家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遂昌县户籍是指现户籍在遂昌(以2024年8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用工单位职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4年8月5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各用工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24年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其他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应提供退伍证明。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要求一名考生只报名一个岗位,如在入围面试对象中发现多头报名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目前已经在遂昌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人员报考别的编外岗位,需征得现用工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现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隐瞒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
 
驾驶员岗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两项。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5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驾驶员岗位笔试内容含《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驾驶员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驾驶员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技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或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交的体检报告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
 
建立专职驾驶员递补库,笔试、面试(即技能测试)全部合格人员划入递补库,作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队伍稳定服务的保障,如各单位原招录驾驶员离开岗位的,可从录取递补库中年龄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里按照总成绩排序和本人意愿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递补聘用。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两年。
 
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和考生报名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审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神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遂昌三利实业有限公司、遂昌县正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3:委托书.doc
 
遂昌县神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遂昌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遂昌县正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浙江丽水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3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有遂昌县17家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遂昌县户籍是指现户籍在遂昌(以2024年8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用工单位职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5日至2006年8月5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4年8月5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各用工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24年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其他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应提供退伍证明。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要求一名考生只报名一个岗位,如在入围面试对象中发现多头报名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目前已经在遂昌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系统内的人员报考别的编外岗位,需征得现用工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现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隐瞒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
 
驾驶员岗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两项。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5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驾驶员岗位笔试内容含《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总成绩未达到45分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驾驶员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6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驾驶员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技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或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交的体检报告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辞职辞退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一年。
 
建立专职驾驶员递补库,笔试、面试(即技能测试)全部合格人员划入递补库,作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驾驶员队伍稳定服务的保障,如各单位原招录驾驶员离开岗位的,可从录取递补库中年龄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里按照总成绩排序和本人意愿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递补聘用。递补有效期至下次相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两年。
 
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和考生报名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审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神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遂昌三利实业有限公司、遂昌县正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3:委托书.doc
 
遂昌县神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遂昌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遂昌县正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浙江丽水遂昌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卫技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卫健系统公开选调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卫生专技人员。

 
一、选调原则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范围
 
本次计划选调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卫生专技人员5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选调岗位为事业备案编制。具体的选调单位、对象、学历、专业、人数等详见选调计划表(附件1)。
 
选调范围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卫生专技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妙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职卫技人员须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其他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卫技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未满服务年限的医学定培生和引进人才不在选调范围。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8月15日(下同)。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报考人员须征得本单位和所在医共体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本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有偏远山区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需提供由偏远山区工作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工作证明。
 
(二)考试考核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公开选调的考试考核。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选调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综合考核两项,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80%;综合考核满分为2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80%+综合考核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详见计划表)。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县卫生健康局(君子路376号)403办公室。
 
(2)综合考核(累计最高分为20分)。计分规则如下:
 
①职称:初级:1分;中级:2分;高级:3分。
 
②工作年限(以入编时间或人事部门确定工龄时间为准):5年-10年:1分;10年以上-15年:2分;15年以上:3分。
 
③2019-2023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的每次1分。(此项最高不超过4分)
 
④表彰、竞赛奖励(同一奖项不同级别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同项竞赛重复获奖的,取最高奖项计分;此项累计最高分为4分,荣誉称号与竞赛获奖须与卫生专业相关):2019年1月1日后,获得县属科级行政部门的荣誉称号的:0.5分;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市级行政部门:1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省级行政部门:2分;省委省政府(办公室)及以上:3分。
 
省、市、县举办的竞赛类奖项获一、二、三等奖的(竞赛奖项级别参照荣誉),按照上述荣誉等级分值,分别按1.0、0.8、0.5系数折合计算。
 
⑤职务:现任副股满一年以上的加1分;现任正股满一年以上的加2分。(以任职文件为准)
 
⑥偏远山区工作经历(此项累计最高分为4分,以入编时间或人事部门确定工龄时间为准):在西畈乡、柘岱口乡、黄沙腰镇范围内工作每满1年加0.2分;目前仍在这三个乡镇工作,且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5年)的人员再加0.5分。
 
(三)考察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折合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果考察中有不合格者,由遂昌县卫生健康局会同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后,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四、其他
 
根据相关规定,相关科目成绩在55分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省定中级卫技人员通过本次公开选调调入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其省定中级职称不予聘用。
 
五、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8132066、8520346
 
附件: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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