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邢台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人公告
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务派遣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见《邢台市应急救援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检、考试(体能、笔试、面试)、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应急救援事业;
3.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1993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文章(本公告发布一个月之前刊发)、持有B1、A2、A1驾驶证和具有应急救援的特殊技能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身高170cm以上的健康男性,具有适应应急救援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各类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7月8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应急救援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本单位离职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按照邢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市委编办核准使用编外人员控制数内,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体能、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市纪委监委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一)发布信息
于2024年7月5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中心考试网(http://110.249.194.200:89)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7月8日9:00—7月12日17:00
报名网址:邢台市人力资源中心考试网(http://110.249.194.200:89)2.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4年7月8日9:00—7月13日17:00。缴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缴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笔(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三)体检
于2024年7月14日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消防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参加考试。在邢台市人力资源中心考试网(http://110.249.194.200:89)或“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中查询通过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邢台市人力资源中心考试网打印体能测试和笔试准考证,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参加体能测试和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俯卧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3000米跑,参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满分100分,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与体能成绩一同公布,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应急救援相关知识》《时事政治》为主,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见准考证。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体能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1.5比例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中心考试网(http://110.249.194.200:89)进行成绩查询,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内容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6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面试现场或未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4.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果,并在邢台市人力资源中心考试网(http://110.249.194.200:89)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体能成绩×35%+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0%。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邢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监督下开展。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后有异议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人月均工资3150元,岗位补贴800元,年平均绩效6000元(工作第一年月均工资共4450元),逐年增资。按照规定,市应急救援队负责为队员缴纳“六险一金”(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意外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队员按规定缴纳。
本公告由邢台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3609005
附件:
邢台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2024年河北邢台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5人公告
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2.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1日通过邢台市中心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101:82/。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算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为一科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应聘研究生岗位的人员,符合报名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果合格人数较多,超过计划招聘人数与合格人选1:5的比例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邢台市中心医院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与学位证、报到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各类资格证件,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邢台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年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面试现场或未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每组面试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从面试专家评委库抽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邢台市中心医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院纪委对体检过程予以监督。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邢台市中心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规定,医院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执行,个别岗位略有差异,具体内容可咨询医院人事科。医院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九)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院纪委全程参与公开选聘工作,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06182(邢台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06011(邢台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邢台市中心医院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河北邢台市第九医院/巨鹿县医院招聘53人公告
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县编办批复意见,结合巨鹿县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巨鹿县医院工作需要,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均为备案制类人员。共计53名:其中医疗专业29名、医技专业11名、护理专业10名、其他专业3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巨鹿县医院报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及县编办审批,由巨鹿县医院自主组织招聘,根据报名情况及岗位需求采取选聘加统一招聘方式进行:凡报名考生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学位)、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手麻科及病理科人员均采用选聘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的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3.年龄在18-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上医师可放宽至45周岁。
4.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服务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巨鹿户籍或服务地在巨鹿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均含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对于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
8.学历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不得应聘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报名方式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rpta.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 至 2024年9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3日 至 2024年9月16日17:00
2.咨询电话:
办公电话:0319—4321808 刘老师:18003192199
杜老师:18003192637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
(1)考生网上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有弄虚作假的、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报名缴费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报名网站、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需求及具体报名情况采取选聘加统一招聘两种方式。
(一)选聘方式
1.学历及专业:报名考生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学位)、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手麻科医师及病理科医师等高学历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员均采用选聘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面试成绩在报名网址(http://rpta.cn)、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最终结果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巨鹿县健康东路163号巨鹿县医院。
3.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按总成绩递补。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统一招聘方式
1.理论考试
(1)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开考比例原则上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也可将剩余岗位数调整到同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或岗位性质相近的岗位。
考试内容为医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数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报名网址(http://rpta.cn)、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5:1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低于1.5:1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的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执业证或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其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及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应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
(3)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4)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面试成绩在报名网址、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4.专业技能操作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专业内容设定专业技能操作环节。
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理论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
总成绩汇总排名:按理论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4:3:3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各岗位分别排名。录用计划末位出现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情况均相同,以再次面试成绩确定。
5.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根据各岗位要求,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6.公示
对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报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7.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按总成绩递补。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监督
招聘工作邀请县纪律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附件:《邢台市第九医院/巨鹿县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
备注:
1.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聘人员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往届本科学历(学位)临床医学专业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需具有医师执业证、自毕业起至今未脱离临床工作(提供相关证明)。
2024年河北邢台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5人公告
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2.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31日通过邢台市中心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101:82/。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算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为一科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应聘研究生岗位的人员,符合报名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果合格人数较多,超过计划招聘人数与合格人选1:5的比例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上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邢台市中心医院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与学位证、报到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各类资格证件,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邢台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年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面试现场或未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每组面试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从面试专家评委库抽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邢台市中心医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院纪委对体检过程予以监督。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邢台市中心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规定,医院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执行,个别岗位略有差异,具体内容可咨询医院人事科。医院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九)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院纪委全程参与公开选聘工作,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06182(邢台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06011(邢台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邢台市中心医院
2024年7月31日